肅貪從扁洗錢案下手
◎ 唐 龍

● 陳水扁海外密帳曝光,無論罪責輕重,把選舉所餘巨款匯到國外,都是無先例的國家級醜聞,是阿扁人格的徹底破產。


● 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涉洗錢疑案,8月25日自美返台,在機場被記者追問。

馬英九主政百日前夕,總統府在八月六日正式發函最高檢察署、台北地院,註銷前總統陳水扁核定有關國務費的絕對機密,創下憲政史先例。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總統府檢閱國務費卷證後證實無「南線專案」,其餘資料也無涉國防外交,根本算不上機密,一開始就不該核定為國家機密,因此決定註銷。   
總統府突如其來的動作,預告了台灣即將掀起一場「肅貪除弊」,清算前朝貪腐政權的「政治風暴」。

註銷阿扁核定的機密

總統府說明,馬英九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條規定,以原核定機關(即總統府)的權力註銷機密,是不希望總統府變成司法審判或偵查的障礙,也不希望一個總統濫用國家特權影響司法。至於陳水扁與吳淑珍的司法案件,正由檢察機關偵查及法院審理,基於尊重司法立場,府方不便表示意見。
總統府的說法只是官樣文章,事實上馬英九已和陳水扁展開鬥法,註銷陳水扁任內的絕對機密,意義在於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要重啟調查,檢調單位要將陳水扁和第一家庭涉案成員列被告、傳喚說明。
同時間,藍營早已掌握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的黑資料,八月十三日出刊的台灣《壹周刊》,也以封面故事揭露「陳水扁利用媳婦黃睿靚秘密洗錢匯出三億元」,內容報導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近二年提供情資給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指陳水扁海外密款高達近三億元。 根據檢調清查第一家庭戶頭發現,這三億元資金是於二○○六年底,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將陳水扁和她的帳戶,以及用做股票進出的人頭帳戶全部結清,透過媳婦黃睿靚及黃家人的戶頭匯往國外。
雖然陳水扁透過律師在第一時間否認報導內容,並指相關指控「子虛烏有」,但第二天(八月十四日),國民黨籍立委洪秀柱爆料陳水扁的媳婦黃睿靚,在瑞士美林銀行以個人和公司名義成立四個帳戶,流通金額高達三千多萬元美金,因為瑞士聯邦檢察署認為有洗錢的嫌疑,已經依瑞士法律,查封相關帳戶,瑞士並且要求台灣方面給予司法協助調查。而外交部方面也證實,已經收到瑞士方面的請求,並且轉交台灣的司法單位處理。

清查扁家海外戶頭及金錢來源

眼見無法再掩飾海外密帳,陳水扁一改「硬拗」作風,立即召開記者會,坦承太太吳淑珍匯出選舉剩餘款近新台幣六億元在瑞士的帳戶,並向人民道歉及宣布退出民進黨。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國務費案,也在八月十六日搜索扁宅、訪談扁嫂,展開對陳水扁的妻舅吳景茂以及兒子陳致中、媳婦王睿靚的約談,全面清查陳水扁還有多少可能隱藏的海外戶頭與資金仍未曝光,以及錢從那裡來、涉及那些人?   
疑似洗錢的資金,目前浮上檯面的質疑是可能涉及「巴紐案」,也可能涉及國務機要費案。但是檢調認為阿扁執政期間特別關注的「二次金改」,才是一塊需要「開挖」的區域。
阿扁執政時的二次金改,主要就是推動公股減半、金控減半。執行過程中,多家官方的大型行庫(銀行)卻被資產較小的民營銀行「吃掉」,早為人詬病,並合理懷疑其間可能涉及不法鉅額交易。   另外,由於扁珍介入政府財經決策與人事之廣又深,傳言中許多企業或是官員走「夫人路線」,影響決策或買官,檢調懷疑這些也是洗錢資金的一部份。檢調還根據相關線索調查扁家族在日本和英國是否也有密秘帳戶,外傳陳致中在美國擁有豪宅,檢調正透過管道調查,抽絲撥繭要查資金從那來。
目前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的最新進度是,調查前第一家庭是否以「祕密外交」名義,將部分資金匯往海外。檢方正逐步過濾陳水扁執政時期,台灣在外交援助過程,是否有涉及不法。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案,認為前第一家庭在海外擁有二千一百萬美元鉅款,其中,部分資金由台灣匯出國外的管道不明,因此,檢方不排除部分資金是透過秘密外交名義匯出,再輾轉匯入相關的人頭戶。   
陳水扁接受檢察官訊問時矢口否認犯罪,強調資金來源是過去四次選舉所收政治獻金的選舉結餘款,由太太吳淑珍匯往海外,事前毫不知情,此被台灣輿論界稱為「超完美切割」,主要是為陳水扁的「法律責任」,建立一道防火牆。
法界人士分析,陳水扁一再強調匯往國外帳戶的鉅款是「政治獻金」不是巴紐等案的錢,其中最大差別就在於前者適用政治獻金法,最多罰款了事,後者則涉及刑期七年以上的貪污罪,金錢來源不同,刑事責任有天壤之別。

A錢要坐牢,陳家早在作應對

根據台灣的政治獻金法規定,擬參選人收受的政治獻金如果有賸餘,得留供支付當選後與公務有關之費用、捐贈政治團體或所屬政黨、捐贈文教慈善機構、及參加公職選舉使用,並應於每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向受理申報機關申報,如果兩年內仍未支用完畢,就應辦理繳庫。若違反上述規定,依照政治獻金法可處以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申報、存入專戶、繳交或補正;屆期不申報、存入專戶、繳交或補正者,得連續處罰,即可罰款了事。   
但若這些錢來自於其他來源,無論巴紐案、華揚史威靈案、國務機要費,或企業、個人在扁當選後給的錢,都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法定刑期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六千萬元以下罰金。若被定罪,不但扁的政治生涯告終,第一家庭成員都可能要在牢裡相見。

陳水扁一直以來堅持的說法,除鎖定金錢來源屬於輕罰的政治獻金外,也強調吳淑珍所以這麼做,是為了供他卸任後的「公共之用」,因為政治獻金法中規定剩餘款項可供作「公務有關之費用」,這樣的說法,將讓扁嫂即使違法也成了「情有可原」。   
密帳案對台灣社會帶來的衝擊和震撼,但陳水扁仍從容應戰,因為,今年一月底陳水扁執政時期,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就接獲黃睿靚在開曼群島設有銀行帳戶情資,但受陳水扁一手提拔的調查局長葉盛茂卻隱匿不報,反而讓陳水扁展開所有「清理作業」。

吳淑珍愛錢,會「A錢」(索賄、收紅包),以兄長吳景茂為「A錢」的人頭的流言,早在台灣政擅和坊間流傳,直到瑞士檢調一封請求協查的公函,才一招直擊核心!但瑞士檢調這封公函,在送達台灣前,也被陳水扁主政期間任命的台灣駐瑞士代表劉寬平耽誤了一個月,在公函送抵台灣檢調單位後,短短時間中,洗錢疑案當事人陳水扁的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就帶著幼女和保母跑了,失蹤了十多天才返國應訊。   
陳水扁利用執政時的影響力,早已為卸任後的「出路」做好各種準備。而根據調查局內部分析案情研判,在二○○六年五月,檢調偵辦台開案,全面清查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帳戶資金,是扁家親人與摯友帳戶第一次被清查,這使陳水扁和吳淑珍警覺,開始有清掉相關隱藏帳戶,把錢轉往海外,並集中移到媳婦黃睿靚名下的舉動。估計扁家應花了一整年時間,處理密帳的「麻煩錢」。

免不了要罰贈與稅三至六億元

根據政壇消息透露,八月扁家面臨海外密帳會被曝光,陳水扁想盡各種脫困之計,在洗錢醜聞曝光前一周,因為已無計可施,曾透過管道試圖「政治解決」,但最後結果,政府仍是讓「司法來處理」陳水扁。
面對司法,律師出身的陳水扁也早已做好沙盤推演,避重就輕把一切推給妻子吳淑珍,就連在海外「失蹤」十多天的兒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都套好招,在返國面對檢察官偵訊和媒體訪問時都強調他們是單純的人頭,有事全部推給老媽──吳淑珍。他們說法與陳水扁口徑一致,由吳淑珍概括呈受一切行為。   
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到案,除公開說自己就是人頭,並且拒絕簽署「全權授權同意書」,不讓檢方查核他們的海外帳戶,讓特偵組無法突破洗錢罪構成要件。陳水扁從海外帳戶曝光後,步調穩妥,有多少事實露餡,說多少話,身段輕巧,見招拆招,具有政治背景的這個律師家族早已對洗錢案的發展完成沙盤推演。台灣法界人士表示,充當人頭的陳致中夫妻,若檢方無法證明他們知情,就不發生「共犯」的參與行為。

不過,逃得了法律的共犯行為,卻無法規避被追繳贈與稅,熟悉稅法的會計師表示,陳致中、黃睿靚稱是「人頭戶,什麼都不知道」,但陳致中跟吳淑珍屬一等親,根據遺產稅法規定,除非是對價的買賣關係,否則一律視為贈與。換言之,就算是「人頭戶」,財政部還是於法有據,可向陳水扁認帳的二千多萬美元部分,約新台幣六億二千餘萬展開補稅動作,以最高稅率百分之五十計算,粗估可追回贈與稅約三億元;外加未誠實申報的罰鍰,以最低額度一倍計算,共可討回六億多元。   
會計師表示,「人頭戶的說法,是法律問題,並非稅務問題」,就法律面而言,陳致中說自己是人頭戶,是為了將洗錢罪證全部推給吳淑珍;但就稅務面來看,只要是二等親之內的帳戶進出,除非是法律規定排除者,不然一律都算是贈與,「管你是人頭戶,還是不是人頭戶」。

是嚴重傷害台灣民主的罪人

陳水扁在八年前就任總統之初主動把薪水減半,凸顯自己的清廉,但前第一家庭卻在陳水扁主政台灣八年內累積數以億計的財富。這回要不是瑞士聯邦檢察署的信函曝光,陳水扁不知道還要扯多少謊言;即使陳水扁強調曾金援民進黨內多 次選舉經費共三億四千多萬元,並表示匯在海外的錢是準備做為卸任總統後「公共事務」之用,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講的更露骨說「難道推動台獨不要用錢嗎?」但民進黨、綠營和台獨人士都不恥陳水扁一家的貪腐行徑,並與之切割關係。
陳水扁家族海外密帳貪污洗錢案,勾勒出現實政治的醜陋圖象。這一擊,不僅徹底摧毀民進黨近年來僅存的一點點神聖尊嚴,也讓早已被拆掉一半的清廉招牌,很難再掛回去。面對支持者深沉的傷心與失望,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正帶領陷入谷底的民進黨和扁切割,洗心革面,重新出發。即使最後行為判定不涉貪污,但陳水扁在二○○七年總統任內把所謂歷年競選經費結餘款匯到國外,都是中華民國成立以來不曾發生的國家級政治醜聞,這與他任內一向口口聲聲的「愛台灣」,真是諷刺,愛台灣為甚麼還要把錢匯到國外?陳水扁根本就沒有把台灣當做自己的根,他的行徑,跟一些中南美或非洲部分第三世界國家領導人的貪瀆行徑如出一轍,讓台灣人情何以堪。   
二○○○年政黨輪替台灣人民所期待的「向上提升」,經歷扁政府八年執政,最後看到的是號稱「台灣之子」的陳水扁竟是如此向下沉淪,誠信與人格都徹底破產,傷透了台灣人的心。在台灣,陳水扁不但已是違法敗德的卸任元首,更是嚴重傷害台灣民主發展的歷史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