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多數變成議會少數
蔡詠梅

● 香港○八年立法會選舉,獲百分之六十民意支持的民主派分區直選拿到三分之二的席位,但由於另外一半席位由功能組別選出,民主派在立法會反成少數派,是對主流民意的不公。


● 毛孟靜(左二)參加支持香港民間電台的街頭講座。

這次香港立法會選,舉我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參加了一個支持毛孟靜小組,這個小組的許多成員還親自出馬,為毛孟靜助選拉票當義工。


毛孟靜是香港一位資深的傳媒工作者,二十年來她的新聞專業精神及對香港言論新聞自由的貢獻有目共睹。其在香港電台主持的傳媒春秋月旦香港媒體和媒體人物評論各類新聞事件,是香港電視台的高質素節目,受到很高評價。作為傳媒同行及基於十餘年對她的了解和認識,對她投身政治,這次代表泛民主派公民黨參選九龍西的地方直選,而最後未能出線,是相當遺憾的。


在Facebook上的網友們都鼓勵毛孟靜繼續努力,希望她四年後再選。


針對民主派的比例代表制


這次立法會選舉,分區直選中泛民主派獲得總數三十席的十九席,佔三分之二的席位,可說贏得漂亮。親中左派及一些自稱獨立實質親中的一派(這次選舉被稱為建制派,而民主派被稱為反對派。這是民主派的一個失敗,在名義上就被人家揩了油)獲得十一席,兩派各自的席位與其基本票源的比例是相吻合的。


根據歷屆立法直會選部份的投票數,民主派與親中及建制派的選民大致維持在六比四這個基礎上,這就是說,泛民主派有大約百分之六十左右的民意基本盤。如果投票率高,會略高於此數,若投票率則會略低於此數,但無論如何,在直選部份,民主派都是代表了過半的主流民意。


但這次在投票前,泛民主派中卻彌漫了一股悲觀情緒,對最終可獲席位數估計偏低,甚至認為一些深孚民望的資深民主派議員也可能落選。


九七之前兩屆的立法會分區直選採用的是雙議席雙票制(一九九一年)及單議席單票制(一九九五年)。這裡小選區有多少席位選民投多少票的制度,使獲得主流民意支持的民主派是贏者通吃,幾乎囊括所有直選席位。


為了削弱民主派的影響,九七主權回歸後由中共一手主導和控制的臨時立法會另起爐灶,改分區直選制度為大選區(共五個,分別為港島六席,九龍西五席,九龍東四席,新界西八席,新界東七席)多議席單票制。這種制度對小黨有利,小黨只要在選舉中獲得一定票數也可在立法會中佔有一個席位。基本上每個政黨可獲得席位的機率與其所獲選票的比例大致相當。


但是由於選民在眾多席位中只可投一票,每個政黨實際獲得席位除與所獲票數多寡有關外,還與選民的投票策略有關,即是否能進行配票,以及配票是否合理有關。如果同一個黨派有多個候選人,其中一個有明星效應,吸票太多,就會造成同黨派另外的候選人得票不足而落選。得票多者的票就白白浪費了。小黨因為票源集中在一兩個候選人身上,配票問題簡單,但有多個候選人的大黨配票就顯得特別重要,配不好,即或總票數衝上去了,但當選席位反可能下降。


香港改變分區直選投票制度後,民主派到台灣觀選,據說特別留意台灣行之有年的選舉配票經驗(台灣原為比例代表制,已改為單一選區雙票制,現任立法院由新制選出),取經學習以適應新的比例代表制。


● 香港○八立法會選舉兩位已退選的民主派議員李柱銘和陳方安生仍積極為民主派助選拉票。(大紀元)


泛民主派意外配票成功


但泛民主派的支持者完全是散民遊勇,各自作決,根本無法左右。相較之下,親中左派有龐大組織系統和投票隊伍,加以財力龐大,在配票上佔有強大優勢。


零七年區議會選舉,親中派派出大量偽裝成民意調查員的助選員,駐守各票站,查詢選民的投票對象,以此掌握投票形勢,然後隨時調動投票隊伍進行有效配票,結果使泛民區議會選舉吃了敗仗。


泛民主派在配票方面已先天不覺,而這次泛民主派參選名單又多,看得選民眼花繚亂,不知寶貴一票該投給誰,使配票更是難上加難。選前我和多位朋友談起,都有難以選擇的惶惑。
但奇跡竟然出現了。泛民主派的選民自行配票成功,更因拒絕或誤導親共派的票站調查(開放雜誌一同事在新界東投票是鄭家富,但對調查員說投的是自由黨田北俊),而破了親中派的配票優勢,使民主派不但保住了上屆的席位,而且還增加了一席。比如我所在的新界東七個席位,民主派得了五席(親中二席),五個當選議員所得票數很平均,高者不至浪費,少者亦安全抵壘,顯然是民主派的選民自覺配票的結票。


功能組別選舉的三不公平


比例代表制若用於全部六十個議席的直接選舉,則立法會可以充分代表了香港社會各個層面的利益和訴求,但可惜只是一半席位如此,另一半三十席採用的是維護社會特權階層利益的功能組別選舉,結果,獲香港百分之六十主流民意支持的泛民主派在香港立法會反而成為少數派,加上四個勝出的功能組別議席,結果只掌握了二十三個席位。


現代政治的一個核心價值是公民政治權利平等,但香港立法會的兩種選舉制度並存是對香港一部份公民權利的剝奪。


首先它貶低輕視了港人的主流民意,佔百分之六十的市民在立法會竟然倒過來只有不到百分之四十的民意代表,是對民意不公。


其次,香港選民直選登記選民為三百三十七萬人,但其中只有近二十萬人,可以投兩票(一票直選,一票功能組別),是對只能投一票的絕大多數選民不公。那天我進到投票站,看到兩個不同的投票箱時,內心真是感慨不已,當時即有衝動想問票站工作人員,同樣的香港公民,為何我的選舉權只有一半?我是否低人一等?


其三,直選議員為得到選民的授權,長年累月下選區上街頭為選民服務,一票一票得來辛苦。而許多功能組別只是小圈子的團體投票,在商界就是老闆投票,不需要競選,所謂躺著都能選上,其中十四人更自動當選。但在立法會他們的權利與直選議員相同,這是對直選議員不公。


美國獨立戰爭的口號之一「無代表,不納稅」,若按此原則我只有一半投票權,是否只應該納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