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中西捐贈器官文化
鍾祖康

 

● 一個婚姻幸福、事業有成的青年女子陳藹慈患肺纖維化,需要換肺,但因香港捐器官者太少,而於五月十八逝世。這一本來可以避免的悲劇說明了什麼?


● 有蘭桂坊之花稱號的陳藹慈生前照。

下嫁了瑞典人Carl Karlson的香港蘭桂坊協會總監陳藹慈因患肺纖維化,等不及可供移植的屍肺而離世,年僅三十七歲。原本陳藹慈計劃去屍肺供應遠較充裕的夫家祖國瑞典做移植手術,但由於已太虛弱而不能成行。

香港醫院管理局資料顯示,香港捐贈器官次數甚低,例如屍肝捐贈由○一年至○八年,每年僅約有二十宗,屍肺捐贈的數目更低,零一年一宗,○二年三宗,○五年兩宗,○六至○七分別僅有一宗,其他年份沒有捐出。另據香港衛生署資料﹐香港的遺體器官捐贈比率也遠低於同類發達國家,○五年香港的這項比率是每百萬人四點二宗,澳州是十宗,英國是十點七宗、美國廿一點四宗、西班牙是三十五點一宗。為甚麼偉大無匹的中華精神在這些「好人好事」上面一次又一次的失敗?

陳藹慈留港付出的高昂代價

由此可見,香港並不是一個民眾互助互愛的文明地方。這就是留在香港,或在傳統華人社會生活的極高昂代價。這對夫婦選擇留在香港而不是瑞典發展,由於香港扭曲了的社會經濟模態,以及白人在香港的優越地位,自然可輕易賺到比在瑞典多的錢,但他們得到的就只是錢,失去的是生活素質,包括優質居住環境、清新安全的空氣、安全的食物食水、高度文明的社會氛圍和靈性修養,以及全國上下互助互愛的精神。

人生於世,生活素質不就是首要追求目標之一嗎?但財富只會在某一基本水平之內對生活素質有較大意義,超出了這基本水平的財富對生活素質幫助極小,甚至有害,因為我們會為了追求這些不需要的財富而浪費了許多可以用來享受人生或學習的時間,而死亡是旦夕可至的事!當你擁有一基本財富,生活素質就主要取決於個人的知識、智慧和品味,這是許多香港超級巨富的生活素質奇低的重要原因。要是財富反而讓生活素質降低,這樣的財富還有甚麼意義?當然,若陳藹慈輕信香港《信報》梁柱曹仁超之說:「沒有六百萬美金不要輕言退休」,那她當然是要留在香港了,因為只有香港這樣的低稅瘋人院樂園才較有可能讓人賺到六百萬美元。但我可以向陳藹慈保證,雖然絕大多數瑞典人退休時我相信連六十萬美元也不會有,但他們所享有的整體生活素質,極不可能低於這六百萬美元為一個香港人帶來的生活素質。老實說,即使是身無分文,在瑞典政府愛民如子的福利政策下,也決不會像香港人那樣要住籠屋或天橋底那樣慘絕人寰的。

在挪威重拾做人尊嚴和自信

陳藹慈結婚七年而竟然選擇有瑞典這人間樂土不去,不利用這機會把不幸的出生地││即中國││撥亂反正,而是硬要流連於香港這瘋人院的污泥混水,而且留在香港所為者又不是甚麼傳道、環保、或民主人權等值得以身相殉的高尚事業,而只是那蘭桂坊燈紅酒綠的小道玩意。陳藹慈在蘭桂坊的工作使命就是為香港帶來歡樂,但大難臨頭卻只能獨對,原來這歡樂,就如中國人的酒食徵逐之事,背後並無精神基礎。

這讓我想到挪威的情況。在香港,患白蝕(即白癜瘋)者在生人勿近的目光下通街走,但在挪威這裡,你走遍全國也不容易找到一個。我認識這裡一位患白蝕的阿富汗難民,在政府用昂貴的免費的激光治療下回復了常人的皮膚,重拾做人的尊嚴和自信,他說白蝕患者在阿富汗只有面對冷漠和恥笑,看來跟香港相似,而且華人庸醫更借此兜售狗皮膏藥以斂財。不僅是已獲批的難民是如此,那些經過等候而最終被拒的難民,挪威政府也要先把他們身上的主要疾病免費醫好才能將其遣返。這一切就是人道和愛。看來伊斯蘭和儒家都不大懂。若問,錢從哪裡來?那就又要回到那老大問題:挪威或北歐政府領導人的薪酬約只有香港的五分之一或六分之一,若把附加福利計算在內,其差距更輕易在十倍以上!

也就是說,在北歐這裡,民眾自生自滅的自由是遠比香港或中國小的。但許多中國人卻似乎深得自生自滅之樂,譬如許多華人覺得政府總是越小越妙,最好把利得稅減至零﹐甚至那說得詩情畫意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帝力於我何有哉」,我也懷疑大有自生自滅的成份在內。

其實,且不說捐贈器官,陳藹慈的肺纖維化首先就極有可能源於香港的污染環境和無處不在的偽劣中國產品,就像一些外國人到污染的中國長時間留駐工作後,到退休前後冀享清福時就驗出絕症末期,匆匆提前報廢。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就剛剛公佈,檢測市面 二百五十六個食物樣本,包括蒸糕、烘焙食品、海蜇及有糖衣的甜點等,竟發現高達九成七的樣本都含有鋁,其中以海哲和蒸糕的鋁含量最高。假設一個重六十公斤的成年人,每星期吃一件蒸糕和一件鬆餅,已超出可攝入量一成!這當然是因為中國人普遍道德水平較低,加上生產商所用器材和材料多屬不合規格的中國廉價貨之故,而香港過高的店舖租金也逼使他們非如此無以生存。就如香港新生嬰兒八成體內水銀超標那樣,只要居於香港,就要付上沉重的健康代價。這些代價,也許只有通過普選民主政治方有回天之機。

中國文化令人難以互助互愛 

為甚麼香港人抗拒捐贈器官,這本身就說明這個社會,甚至是這個社會靈魂所繫的中華文化,是非常失敗的垃圾。雖然我能夠想像香港人抗拒捐贈器官的成因可以很多,譬如中國文化的「全屍癖」,儒家的「愛有差等主義」,以及淺薄而且蔑視他人獨立意志的儒家思想無法處理至親(不是他人)死亡的哀痛,以致極其無恥地否決家人生前同意死後捐出器官的遺願,令器官無法捐出。另外,絕大多數香港人都不是在互助互愛的社會風氣中成長的,而是在爾虞我詐,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天天踩著別人、同事甚至朋友的屍首上位的無恥當道(survival of the meanest)大環境下的小爬蟲,並在「超級小政府」之下人人都要用盡一口氣無限量累積財富以防老,以免老來要在侮蔑裡接受政府的救濟,和被人恥笑「少壯不努力」。從這種禽獸環境倖存過來的人,很難有大愛精神,這一點我在香港生活了近四十年非常清楚,毫無幻想。社會上作惡者和有風駛盡者太多,就如那偉大的極具淫威的香港特首曾蔭權若不幸要換肺,無數被他欺壓的香港賤民必想:幹嗎要幫他繼續為禍人間那樣犯賤呢?這種自出娘胎就開始累積的怨氣很容易演變為理直氣壯的見死不救,即:有極大批中國人被渴望得到「報應」、「天譴」、「天收」、「幸災樂禍」之聲處處可聞。一個社會彌漫著如此大量的惡毒願望,怎可能互助互愛?恨恨而死的憤世者怎可能還會想到自己身後他人死活哀樂?即使像我這種看似較為清醒的人,老實說,要是我的器官只能救一個人,卻有一個香港人(或中國人)和一個挪威人需要我的器官活命,我若可選擇,除非那是很值得幫助的香港人(或中國人),否則我必會選擇救活那挪威人,因為,在我的認識當中,我知道在挪威人之中的好人和義人,比例上遠比香港人(或中國人)裡面的好人和義人多。你若要我捐器官以救活曾蔭權或江澤民之流,明知道這是為虎作倀,我雖未至於寧死不捐,但肯定異常痛苦。是以,中國地方一些人更熱衷於幫助來自文明國家的人客,雖有媚外或掩飾中國醜陋面之嫌,但若按義人先於不義之人這原則,並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但成因歸成因,無論香港人拒絕捐贈器官是出於何等可以理解的動機或激於義憤,從整個文化或社會而言,出現如此巨量的人不為己和人格扭曲案例,已足以說明這文化或社會有大病。

應馬上推行選擇退出計劃

在許多較文明國家,為了確保有足夠人體器官供移植,均推行選擇退出計劃(Opt-Out Organ Donor Program),意思是,所有人若不主動表明反對捐贈,當局就會假定他是願意捐贈,這在瑞典、芬蘭、意大利、法國、瑞士、西班牙、奧地利、比利時等多國均已實行,甚至連獨裁國家新加坡也學樣,成為這獨裁國家罕見的德政。其實,最需要推行這選擇退出計劃的不是上述的文明國家(當然不包括獨裁華人國家新加坡),因為這些文明國家的民眾本已甚有公德精神,最需要這些計劃的是奉行中華文化和儒家思想的自私民族,但香港的官員以全球最高的薪酬,居然從來不嘗試引入這項德政。而香港立法局於十多年前辯論這項動議時,也竟然予以否決。但據我所知,除了因為中華文化和儒家思想窒礙了這個計劃之外,也正正是因為香港官員薪酬太高,用去了起碼七成的政府開支,以致當局非常擔心一旦推行這選擇退出計劃,有大量器官可供移植後,政府並沒有足夠資源應付由此而來的巨額開支,從而令政府處境異常尷尬。

陳藹慈彌留之際,其「前老闆」即「蘭桂坊之父」盛智文曾嘗試透過其人脈,協助她在北京及廣州尋找合適的屍肺移植。這舉動又可能把中華兒女不捐器官的病態推向更妖妄的境地。在捐贈器官風氣比香港更差的中國,人體器官只是一種用以謀利的商品,就如沒有捐血只有賣血那樣,只要給錢,在中國甚麼器官都有,而且可以是從活人身上摘取。盛智文以其呼風喚雨的權位,和與中國政府如膠似漆的關係,莫說是屍肺,即使是活肺,只要他開聲要,必無問題。但即使真是屍肺,在無法無天的中國,如何證明這屍肺來源合法?總之,由此可能涉及的極度齷齪黑暗的人性墮落,和不擇手段的典型中國活命法,令人非常困擾。

論社會階層,陳藹慈夫婦已是香港的上等人,尚且如此狼狽,其他數以百萬計香港賤民的處境,還用妄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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