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正
◎ 金 鐘

 

  本刊六月號「編輯部」文章〈以赫魯曉夫為師〉,由於執筆匆忙,在表述民主概念中的「程序正義」時,誤作「轉型正義」。這是必須糾正的錯誤。因趕著付印,只能在網頁上改正。特此向讀者致歉,並將改正的一段文字,恭錄於下:


不過,我們應該指出,中國思想界早已打破了傳統的禁錮。體現在《零八憲章》中的重要精神,就是「程序正義」,強調現代民主是「憲政民主」,而不只是泛稱的 「民主」。換言之,民主建立在正當的程序上。民主的程序,比民主的結果更重要。在台灣、俄羅斯甚至美國的民選制度中,已對此作出生動的闡釋。顯示民主制的 精義,並不在於選出一個好的或最好的領導人,而是確立一種人民有選擇權的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去保障和完善這種制度,「選賢與能」才能夠相對實現。


此外,〈憶高信疆二三事〉一文七十頁中欄「台灣前經濟部長伊仲容」,應為尹仲容。是為錯植。乞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