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利益集團侵蝕NGO
蘇雨桐

 

● 大陸民間組織崛起之際,也給龐大的利益集團趁勢牟利大好機會。尤其以政府型NGO最為貪婪醜惡,裡外通吃,款項不能落到需用處。外國基金則被各御用機構變相吞食......嚴重敗壞中國NGO的正常發展。


● 《守望家園》發起人之一,社會學家李楯批評國際NGO組織親中共官方忽視中國民間。(本刊資料)

  早在二○○七年四月間,中國媒體刊載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為《啟動和諧社會的細胞──「鹽田模式」制度研究》一書的序言,文中寫道:公民社會開始形成。一個相對獨立的公民社會在中國的迅速崛起,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發生的重大變化之一。據民政部的最新統計,截止二○○九年十二月底,全國各類民間組織約四十三萬多個。然而,不少學者估計各類民間組織已多達三百萬個左右。這些都表明中國的非政府組織正在崛起,公眾參與正是在NGO的推動下才有大的發展。

  俞可平讚許中國公民社會的崛起,好似為中共統治鑲上漂亮的裝飾花邊,實際情況確實如此嗎?據清華大學NGO研究所的副所長鄧國勝的公開報告稱:從絕對量來看,自下而上NGO的數量和規模還非常有限。根據《中國發展簡報》和清華大學NGO研究所等有關資料的估算,目前中國稍微有點知名度的民間自發公益類NGO僅有三百家左右,其中主要集中在環保、熱線、扶貧和殘障兒童教養領域。顯然,這與雙重管理體制的限制有很大關係。

   中國所謂的三百萬個NGO和三百家真正的NGO,數量的對比讓人吃驚。在三百和三百萬之間的巨大空間,無疑都在中共體制陰影的覆蓋之下。NGO在中國華麗的展開以及「公民社會」的話題,不但有利於其國際形象,也給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團一個有利可圖的空間。中國式NGO對社會資源的使用、公信力的評估、資金是否真正落實為弱勢對象所用等問題,皆應認真審視。本文僅以公開事實為據,盤點中國式NGO中新的既得利益集團的形成。

政府型NGO(GONGO)貪婪醜態

   NGO屬性是「非政府組織」,但是中國卻有政府型的NGO,官方統計中,也將這些組織計入NGO的總量之中。政府型的NGO,被稱為自上而下的NGO。依其英文縮寫(GONGO)又被很多人戲稱他們為「乾狗」。乾狗者,大多為在職或退休官員權力尋租的另外一種形式。比如「中國環保文化促進會」為現任中國環保部副部長潘岳主持的一家NGO,其「綠色中國」人物評選,竟然和環境負面企業三峽總公司合作,由三峽總公司付給環促會高額活動費用。

  另外一家環保NGO「中華環保聯合會」,由原環保總局紀委書記曾曉東為會長,多名前環保部和其他部委退休官員任職其中,他們資金的來源也是通過國內大型企業獲得,其中就有環保惡名昭著的「印尼APP集團」。

  在愛滋病防治領域,形成的利益格局更為明晰,現任的衛生部門官員直接任職NGO,如二○○八年,北京的一家民間NGO益仁平因為掌握了衛生部官員瓜分全球基金會撥付給中國的基金,遂發起罷免的行動。

  筆者曾參與全球基金會二○○七年在中國協調委員會選舉的制度設計工作,瞭解到中國衛生系統官員,因為世界各機構在防艾領域對中國有巨大的資金投入,他們紛紛搶佔地盤,切分蛋糕,只拿出一小部分給聽話的NGO使用,一方面對國際基金會提供完美的資金下沉弱勢群體的專案報告,一方面大肆撈錢入袋。在中國眾多艾滋村一座座墳塋、一個個感染HIV的家庭,以生命為代價,換取的是衛生系統官員對防艾款項的侵佔與揮霍。

  近期,李連杰在中央電視台節目中,大談壹基金無法轉為公募基金會的苦衷,揭開了中國紅十字會等政府型NGO的貪婪醜態。

  根據中國基金會和NGO的相關法律規定,類似李連杰發起的「壹基金」,李亞鵬發起的「嫣然天使基金」,無論發起者多麼聲名顯赫,依然難逃被「婆婆」管制的命運。在中國,所謂「婆婆」,就是主管單位,有婆婆管媳婦般的權力。基金會作為民間NGO的一種,也必須找到自己的「婆婆」。「婆婆」的使命是,從專案管理上約束民間NGO不能越格操作,不能危害執政黨的統治等,相當於政治上的一道保險;「婆婆」費心管理,經濟上也不吃虧,要收取高比例的行政管理費用。

  以川震專案為例,壹基金當時募款四千二百多萬人民幣,捐款來自五十萬捐款人。這筆數量巨大的籌款,壹基金最終只運作了二百萬元,其餘的四千多萬交由主管單位紅十字會支配。不管李連杰的知名度和個人能力有多高,他發起的壹基金最終只能是中國紅十字會下屬的一個項目計畫,他的壹基金的錢也無法真正用到弱勢群體身上,可以想見李連杰內心的掙扎與煎熬。

  GONGO在中國扮演著一個不光彩的角色,以NGO的角色作包裝,將行政資源轉換成循私的經濟利益。從長遠來看,這將是中國公民社會推動中的一個沉重的絆腳石。

國際NGO「向下攀比型墮落」

  二○○八年奧運前夕,德國綠黨主席布迪科弗爾訪問北京,他與民間機構的幾位代表舉行會談,參加會見的有一位知名的社會學者,也是一家民間機構「守望家園」的發起人之一李楯,他直言告訴綠黨主席,他認為綠黨下屬的伯爾基金會,作為一家進入中國的基金會,和其他進入中國的諸多基金會一樣,有「向下攀比型墮落」趨勢,體現在把大量的資金交由中國官方或政府型NGO使用。

  目前,世界各國的基金會,都把中國作為一個主要的施展工作的國家,福特、洛克菲勒、全球基金會、蓋茨、梅林達等,都在中國設有辦公室,僅在北京,國際NGO駐中國的辦公室,大大小小不下幾十個。他們帶來了國際雄厚的資金和其他的社會資源,也帶來了國際NGO運作的理念和經驗,但同時,在中國推動項目過程中,他們在中國政府的干預下,選擇了妥協與安全的路徑。

  以福特基金會為例,他們進入中國,主管單位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眾所周知,中國社會科學院是官方御用智囊機構,研究成果多數是為執政黨背書,為官方政策提供佐證等,然而,福特的一部分資金率先支援了社會科學院的研究專案和出版項目。

  德國伯爾基金會,這個有著歐洲顏色革命背景的綠黨下屬基金會,進入中國時,就受到中國政府的特別嚴格管制。他們的主管單位是中國「國際民間促進會」,實際運作中,儘管伯爾有鮮明的基金會主旨,但很多項目經費卻被國際民促會直接使用或擁有主管審批權。

  而全球環境基金會(GGF)作為NGO,應該是和當局妥協最為徹底的機構,進入中國多年,只在二○○九年開始,勉強推出一個針對中國正規註冊的民間NGO的小額贈款項目,其餘款項皆支持政府專案。

  國際機構和基金會進入中國,慢慢向中國政府妥協,社會學者李楯曾在多個公開場合發出這樣的警告。這些進入中國的基金會和組織,最大限度採取的迂回措施就是把這些資金給大學的學術機構使用,類似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中心、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北大的紅範法律中心等,都可以比較容易的獲得項目經費,完成調研項目等。慶倖的是,以上所列幾家還算嚴謹進行公益研究的機構,但不能否認的是,國際基金會妥協後的路徑選擇,催生了大量的學術既得利益集團機構。

  君不見:學術機構的會議撞車,北京城各大星級賓館的學術研討會議更像是自拉自唱的表演,堆積如山的學術出版物,以孤傲的姿態,與真正的底層公眾隔絕著,各串場學者口吐蓮花後,回家數著當天的「信封」(專家服務費、車馬費等)。

中國本土NGO風格,有樣學樣

  一九九五年之後,中國自下而上的NGO開始漸趨活躍,數量也日益增多。早期這類自下而上的NGO主要集中在北京、雲南等地,活動領域集中在婦女、環保、扶貧等領域。而近年來,這類組織開始擴散到上海、天津、重慶等直轄市和河北、陝西、四川等許多省份的城市,甚至部分農村地區,活動領域也由傳統的婦女、環保、扶貧等領域擴展到流動人口、愛滋病、法律援助、殘障兒童、孤兒與罪犯子女的教養、民間智庫等。中國NGO一個顯著的變化就是一批自下而上的自主性NGO的興起。

  最早的中國NGO,大多由具有社會理想的精英發起,如北京「自然之友」、「地球村」等,他們也成為最先獲得國際資源支持的機構。

  多年來,大家對北京最早一批 版本的NGO形成的印象是:會多!自然之友前任「總幹事」薛野深有感觸,他在任職其間,每天陷於內部和外部的各種會議,他曾帶著鮮活的NGO理想和一些願景進入NGO,最後黯然離職。

  支撐這些頻繁的會議的依然是國際基金會提供的資金,像早期的NGO,在國際上,發起人本身就是一面迎風獵獵的旗幟,說得通俗點就是「名人效應」,自然之友前任會長梁從誡、地球村的主任廖曉義都屬於這種類型。

  二○○七年,地球村召開的一次亞洲基金會支持的會議中,一位前來參會的污染地區代表在入住四星級酒店後,茫然呆立良久。突然怯怯發問:我們農村水污染地區可艱難啦,我可以住很便宜的酒店,這錢,是不是可以省下來支援我們?

  就是這一聲怯怯發問,足以使這些最早被賦予公民社會希望的中國本土NGO汗顏。他們對中國社會現實有一定的瞭解,他們是先行者,但在行走中,也是選擇了捷徑。這些資金,最終變成了城市間走場一樣的研討會和以宣導、能力建設等為名的會議。《中外對話》的主編伊莎貝拉女士曾在非正式的場合

  評價:中國NGO的會議太多了。在愛滋病領域是另外一番景象,一些小的NGO組織為了獲取資源,不惜充當政府的工具,來分得一杯羹,二○○七年,愛滋病領域硝煙彌漫,當時努力在民間培養和孵化真正NGO,並對抗政府操縱公益資金行為的北京愛知行,遭到民間的一些NGO的聲討,這些NGO正是在政府的授意下行事,政府當然不希望有獨立的能與之博弈的NGO存在,他們許以小利,一些小NGO遂起而圍剿北京愛知行,及至二○一○年,在政府與一些NGO的雙重夾擊下,北京愛知行的負責人萬延海落荒而逃,遠走美國。

行動力才是中國NGO的希望

  在這些會議的機械性操作中、在一些民間NGO對權力的依附中,使中國本土NGO的理想逐漸蒼白和褪色,失去獨立性,行動力和對社會的改變終成一個必須要進入 版本才可及的夢想。使中國本土NGO變得躊躇不前的腳步,除了政府管制外,還有中國本土NGO慢慢形成的慣性依賴,資源過度集中大城市,大城市專案實施方式又過於陳舊及一些專案實施者不願放棄的利益現狀。

  因為中國政府對NGO的限制,NGO目前呈現的部分既得利益集團局面,也應該為政府樂見。因為利益背後就是與當局的協同,害怕NGO使命的消彌等。但越多越多的行動者,以准NGO的形式存在,地方由維護基本生存權利的個人,他們的權利意識復甦,由此衍生出的行動,切實改變著中國。

  二○○六年,在浙江東陽,幾萬人走上街頭,圍堵污染企業,迫使污染企業關停,政府讓步和妥協。同樣在淮河岸邊的安徽蚌埠仇崗村,村民張功利帶領全村一千一百八十九人奮力將污染企業驅趕走。

  杭州的錢塘江守望者、知名的民間環保人士韋東英,比一個真正註冊的NGO更專業的,去招募村民做志願者,完成鄉村的污染調查;江蘇太湖的陳法慶,成立了法律維權網路。

  這些個體在和其他人的合作行動中,踐行著中國NGO應該踐行的職責,他們比很多大城市的NGO更具推動公民社會發展的能力。

  只是,那些本應下沉到這個層級的公益資金,還在路上,到達這裡的路途還很遙遠。需要國際基金會、身處中國大城市的大資深NGO調整思路,重新做出對中國專案的價值和方向的評估。用打破壟斷和既得利益格局,以分享和推動公平來贏得尊重。

(蘇雨桐:記者、前中國NGO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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