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金鐘的《六四故事》
◎ 黎安友

  我想簡單回應金鐘的文章《張良和他的六四故事》(《開放》雜誌二○○四年七月號),內裡包括金鐘憶述他於九八年在紐約跟張良會面情況。

  雖然金鐘對張良及《中國六四真相》中文版語多批評,但我認為圍繞張良唯一重要的爭議,就是他在書中轉載的材料是否真實。金鐘在我的客廳閱讀書稿時,告訴我他相信內容是真實的。金鐘在文中也說了幾乎相同的事──他當時和今天仍然相信大部份材料是真實的。

  事實上,金鐘在文中主要關注的不是真實性,而是他跟張良商談出版合約失敗的事。金鐘自費到紐約讀未完成的書稿,對於我們未能給予他出版中文版的合約,我當時感到遺憾,到今天仍是。但他自己敘述的商討過程,正清楚顯示為何我們不能讓他出書。假如是一位認為書既不具爆炸性,也不會暢銷的出版人,任作者當然不會讓他去出版。

  金鐘的分析,也印證了我們改變原來計劃,改為先出英文版後出中文版是明智的。他蔑視為書本造勢的做法,其實這是英文出版界視為良好出版慣例,也符合我們的盼望,為中文版賣得比金鐘所想更好而舖路。

  張良希望書本有政治影響(正如金鐘憶述張良對他所言),並不代表他的動機為圖利。作者通常要求預支稿酬,以保證出版人會推廣書本。金鐘猜測張良所獲的酬勞數目是錯誤的。

  金鐘批評中文版的編輯粗糙,表示他原可做得更好。但張良為中文出版人訂下一項條件,就是不容改動書稿。即使金鐘獲得合約,他也不能展示他編輯功夫。 

  金鐘憶述了我們九八年的會面,違反了他不透露見過張良的承諾。正如他在文中所言,這是他僅僅三年半前於○一年一月答應的(他沒有提及九八年的另一次承諾)。

  雖然我不評論金鐘文章其他部份的猜測和判斷,但讀者不應視之為我默認。我觀點皆紀錄在案,在《中國六四真相》的英文版導言,以及在《中國季刊》的兩篇文章,所以毋須在此重複。(作者為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科學系主任、《中國六四真相》英文版編輯。此文原載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