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大勇的高智晟
◎ 許行

中國有十二萬律師,敢於接手人權案件只有十多二十位,高智晟律師是其中的最勇者,敢於觸動維權運動中的最危險禁區,為法輪功受迫害兩度上書中共領導人,為此受到停業的處罰。


近年來中國出現一批維權的律師,這是可喜的現象,高智晟律師更是其中佼佼者,他已成了維護中國法治的良心和脊梁。

目前中國有律師十二萬人,但敢於接手人權案件的律師僅有十多二十位,少得可憐。因為人權案件的對手直接是掌權者及其政府,向他們挑戰風險很大,所以許多律師不敢接手。事實上,凡是接手的都遇到麻煩,甚至連自己的人權也會喪失,自身難保。

上海律師鄭恩寵接手靜安寺東八塊拆遷案,被判刑三年,現在還關在牢裡;北京律師朱久虎為了陝北民營油田案被囚四個月,不久之前才獲釋;上海律師郭國汀替異議人士清水君、楊天水、師濤、張林以及法輪功學員瞿延來、陳光輝、雷江濤、吳愛中、張惠等辯護,被吊銷執照,受居住監視,最後逃到加拿大;廣州律師郭艷、唐荊陵因承辦番禺太石村罷免村長案被官方雇用的歹徒毆打。現在輪到律師高智晟了,他因為上書胡錦濤和溫家寶,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結果他的律師事務所被勒令停業一年。

當局找茬整人 手段卑劣
律師的職責本來就是維護法制,依法保護受害者的權利。共產黨口頭上高唱依法治國,實際上無法無天。法律在他們心目中只是統治工具,用來管治老百姓的,不是用來約束自己權力的。所以他們老是對法律任意使用,不是將它棄置一旁,就是橫加扭曲,毫無第三者制約。憲法如此,刑法如此,連立法法也如此。法不夠用的時候便隨時制訂出一些條例規章,甚至命令。黨的決定和領導人的口頭指示,永遠比法律重要。

近年來法令多如牛毛,而共產黨卻越來越不講法講理。高律師只不過是向胡溫上書,將他親自調查所得有關法輪功學員受殘暴迫害的實情奉告,希望主政的胡溫停止這種迫害,改善同人民的關係。這完全是善意的下情上達,每個公民都有這種權利,更何況他是律師,對維護國家法治負有比普通公民更多的責任。如果胡溫真的重視以法治國、以民為本,理應對這類上書歡迎之不暇,那有加以打壓的道理。

談到對法輪功的迫害,原是前朝江澤民幹的罪孽,胡溫如果聰明的話,大可終止此一孽行,即使不是明令終止,暗中終止也可,老百姓自然會知道好歹,由此嬴得的民心,遠比胡溫到貧民家中噓寒問暖勝過千萬倍。可惜胡溫不僅沒有抓好此一良機,反而跟著江澤民一鼻孔出氣,延續獸性鎮壓,自招民憤。

雖然北京當局不滿高律師的上書,曾由律管處向他口頭提出警告,要他收回給胡溫的公開信,但是於法於理又不敢公然以此公開信的罪名對高律師進行懲罰,於是故意找茬,在兩點行政性的問題上落手,指他:(一)律師事務所搬遷沒有申請改變登記;(二)在探郭飛雄監時給非本所律師提供法律手續。關於這兩點指責,高律師都作了具體的解釋:並無過錯,事實上,這些雞毛蒜皮的指責只是一種藉口,真正的原因是高律師在維權案件上熱心投入,己成了官方的眼中釘,現在又兩次為法輪功問題上書,更觸到中共最敏感的神經;一次是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孫文廣教授等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暨吳國邦委員長,另一次是今年十月十九日單獨上書給胡錦濤和溫家寶的公開信。

高智晟闖禁區勇氣非凡
高智晟說,當他給吳邦國寫了公開信之後,他接到國內很多電話都說他不該寫這封信,因為這是非常危險的;他的母親在生命的最後階段也在電話中對他說:「社會上存在不公,全國人都知道,那麼多當大官的沒有一個敢去講,為甚麼就非得你一個平頭百姓去講!」真的,法輪功問題比普通維權問題更危險,它是中國維權運動中最可怕的禁區,誰碰到它誰就大禍臨頭,甚至有生命危險。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可以稱得上傷天害理,迫害手段之兇殘,史所未見。據海外法輪功消息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至今,被迫害至死者超過一千一百人,有數萬人被囚、被勞改,頑固者被關進洗腦基地受到近乎凌遲的折磨。這般鎮壓,規模遠遠超過「六四」,其殘暴性也遠超過對付異議分子的鎮壓。像這麼可怕的群體性迫害,國內輿論六年來始終噤若寒蟬。

高智晟給吳邦國的信,該算是國內第一次公開的揭露。此前,郭國汀律師曾於二○○四年七月開始接辦法輪功案,第一樁是上海同濟大學法輪功學員黃雄的失蹤,此後他又接辦了陳光輝、瞿延來、雷江濤、吳愛中、張惠等法輪功案,因此被吊銷執照,受到監控,後得「加拿大律師人權監督」組織的營救,才能逃離中國。郭國汀的遭遇,高智晟完全清楚,但他仍要再向胡溫上書,這種膽識,只有大智大勇的人才能做得到。

高智晟在一次訪談中說:「我們在年初的時候曾聯名上書人大,提醒他們對法輪功的鎮壓是非法的,在這種情況下不但沒有改進,反倒更加變本加厲。權力走向反動的這種威脅,是需要有人站出來提醒的!」這就是他的信念;正是這種信念,堅定了他的意志,下定決心,雖千萬人,吾往矣!

千磨萬礪看透了這個體制
高智晟的人生經歷非常崎嶇。他出生在陝北貧瘠山區的貧窮家庭,從少就在饑餓中掙扎求生,上山採藥、當煤礦童工、參軍、走街串巷賣菜,全靠自學成材,考取律師資格。起初在新疆當律師,幫過好些窮人免費打官司,替兩樁受誤醫的貧童贏得巨額賠償。移居北京後,他成為著名的人權律師。接辦過蔡卓華牧師非法印《聖經》案、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被誣栽貪污案、網絡作家鄭貽春被控顛覆案、朱久虎律師為陝北油田官司被捕案、郭飛雄因太石村事件被關押案等等。他對銅川陳家山煤礦爆炸事件、河北青年聶樹斌被錯判處死事件、廣州大學城圈地事件、番禺太石村事件,以及勞教制度、上訪、拆遷、勞工權益、貧富差距、貪污腐敗、限制警權、刑訊逼供、黨權界限、司法獨立等等問題,都寫過批判文章,發表了獨到意見。他為鄭貽春案所寫的《二審辯護意見》非常精彩,簡直是一篇維護言論自由的檄文。

由於人生的經歷,他深深地體會到這個被「解放」了的社會究竟是怎麼一個樣。他的律師生涯,更使他接觸到無數受欺凌、受侮辱、受損害的個案,其中有的甚至在獄中被折磨致殘疾和變成植物人的;他也接觸到不少群體受迫害受鎮壓的事件 。因此 ,他看透了這個社會,尤其是其司法制度。他曾經一針見血地說道:「有誰像我們一樣真切的認識到這個司法制度的本質?我們的當權者可以控制審判過程︰︰︰他可以隨時叫審判員甚至法院院長到他的辦公室來匯報工作。像這樣的審判,對於權力的制約會有什麼價值呢?整個黨都不在法律的調整之列。在所有法律當中,黨都不是法律主體,所以任何法律都管不著它,而它卻要操縱整個審判過程。像這樣一個司法制度能在社會中維持公平和正義嗎?它能夠真正的起到國家法制進步的作用嗎?那很荒唐!」

對整個社會,他說:「中國的控制權力者(有時亦稱「執政者」),挾權力對中國人的殘暴,己有幾千年的紀錄。時至今日,僅有角色及稱謂不同的變化。從施暴技術、公開度、持續性及受害者廣眾的角度看,今朝最甚。」

好在中國現在已有一批正義的知識分子不再麻木和沉默,其中有作家、詩人、學者,記者,特別是法學界人士,他們都能仗義執言;正義的律師更成了維權的先鋒。

雖然,胡錦濤的上台,將統治的繩索拉得比任何時候都緊,正如高律師所說的「變本加厲 」,但現代中國畢竟不同於往日封閉社會,交通、物流、資訊的發達,使得世界實際上己變成地球村。北京對高律師事務所的停業處分,消息不僅幾分鐘內在國內流傳,海外傳播得更快更廣,它己引起普遍關注,這就形成一股支持的力量,使得國內的受鎮壓受整肅的人不再孤立。
(許行:北美政論家、本刊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