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治衝擊香港法治
◎ 蔡詠梅

編者按: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有「香港民主女神」之美譽的余若薇對本刊談董建華下台原因,補選特首任期爭議,以及她以資深律師轉而從政的心路歷程。


  
問:這次董建華下台,很多人感到意外,他解釋辭職原因是健康問題,您認為可信嗎?

 余若薇:我日前到一個小學給小朋友講法律,就談到這個問題,我問他們相不相信董建華下台是健康原因,相信的舉手,有十二隻小手舉起來,不相信舉手的有幾百個小朋友,有的兩隻手都舉了起來。

董下台過程都像早有安排
  董先生說他六十八歲健康大不如前,我相信是真的。他說他唸施政報告吃了兩片止痛藥,這不稀奇,因為我一個星期也要吃六粒,但我相信這不是他辭職的真正原因。我記得一月十二日他唸施政報告那一天,開記者會,有個記者問他,董先生,在未來兩年你有沒有信心完成你在施政報告中的工作,他說很有信心,語調信心十足,神態也非常健康精神。現在他說身體不好,站都站不住,你只要比較這次他的說法與當時的樣子,就很難相信健康是他辭職的主要原因。

 問:那你認為董下台的真正原因是甚麼?

 余若薇:我沒有任何內幕資料。不知道是中央逼他走或勸他走,或者是他與中央討價還價他現在作了政協副主席,不知道是不是與中央有交換條件。他要辭職的消息傳了有十天都不向香港人交待證實,給香港人的印象是他正在與中央談條件。最早報導的是英國的報紙,不知道是誰給他們的消息。

 問:他辭職信都未遞,後路已給他安排好了。

 余若薇:他在公佈那一天才說,他一個小時前遞了辭職信,有記者問他中央有沒有挽留他,他說我才遞辭職信,還不知道,那他這十天在作甚麼?

 問:他為甚麼在三月十日才公開宣佈辭職?

 余若薇:看來是像事先安排好的。在時間上還有另一個巧合,選舉特首的八百人選舉委員會五年任期,剛好今年七月十二日到期。如果董建華遲一天宣佈辭職,這件事就大了。

 問:為甚麼?

 余若薇:這屆選舉委員會是二○○○年七月十四日選出來,今年七月十三日到期。根據我們香港選舉法例,補選應在特首辭職後一百二十天後的某個星期天舉行。董建華三月十二日辭職,一百二十天後的第一個星期天是七月十日,這屆選舉委員會還有用。但要是董生遲了一天宣佈,第一個星期天就是七月十七日,這屆的選舉委員會已經解散。

 問:選舉一定要在星期天?
 余若薇:我們的法律是這樣規定的。所以董先生選擇辭職日子很巧,但也很緊,因此他們很緊張怕有人對補選提出司法覆核,如果一旦七月十日不能補選,就會出現一個政治危機。
 問:一般人都認為董下台,是北京主導的。北京現任領導難道不擔心中途換人不利他們最愛強調的穩定?

 余若薇:他們派駐香港的人都知道香港人不喜歡董建華,董下台會有一個新的開端,會給港人帶來新的希望,署理特首曾蔭權現在的民望很高,有百分之七十,這就是證明。

 問:會不會與港人兩次五十萬人大遊行有關。這兩次大遊行搞得胡錦濤和溫家寶都不能來港主持回歸紀念禮,他們是不是認為把董建華這塊絆腳石搬掉,今年就沒問題了。

 余若薇:如果他們真有這種打算,應該早兩三個星期,這樣六月份新特首已出來,豈不是更好。因此,他們未必這樣看。

五年任期有利法治不利民主派
 問:對現在署理特首曾蔭權你怎麼看,會不會比董生好?
 余若薇:他的民調很高,表示港人都希望有一個新的開始,民主派對他沒有特別的關心。
 問:若果不從法律而從政治考慮,五年任期就會跨越○七年,其實對民主派爭○七普選反而是不利的。

 余若薇:確實如此,當初五十萬人遊行要董建華下台,我與李鵬飛一道主持電台節目時,就說過如果董建華下台,○七年肯定沒有普選。董建華一宣佈辭職我們的第一個反應是,他們這樣就解決了○七年的普選爭議,這個政改也就不用談了。但是後來內地傳來說是兩年,我們感到很奇怪。因為從政治來講,這樣到○七年還要選,還會有爭議,對社會安定不利,兩年的政府只是一個看守政府,很多事都不好辦,對他們也沒有甚麼好處。有人說因為中央不相信曾蔭權,所以給他兩年試用期。但董建華作得不好,中央可以叫董建華走,如果曾蔭權做得不好,也可以讓他吃止痛片說腳痛站不住。

 問:你們堅持五年任期是從甚麼角度考慮?


 余若薇:我們認為最重要的是基本法,基本法寫得很清楚,用普通法原則解釋應該是五年,大律師公會也說五年。律政司長梁愛詩原來也說五年,為甚麼她與內地律師談了話,就用內地法律作解釋,五年就變成兩年了,這是對香港普通法的一個衝擊。

 問:你們民主派中有沒有僅從政治角度考慮,認為兩年更有利於民主派,可爭取○七普選。

 余若薇:沒有。這是一個原則問題,我們不能因有利於爭取○七普選而放棄法治的原則。

 問:那北京不擔心○七普選爭議再起?

 余若薇:他們不擔心,去年人大強行釋法已使政改的可能性變得很低,如果不改政就沿用舊的方法,那就是仍然用八百人選舉特首。

 問:有一個說法稱民主派支持五年任期,是為支持曾蔭權做五年特首。

 余若薇:這個說法不對。我們只是依法論事,不但大律師公會這樣說,連律師公會,甚至梁愛詩原來也這樣說,這根本不存在甚麼支持曾蔭權的陰謀。我寫信問梁愛詩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假如你說基本法四十六條不適用,請告訴我,是不是今後每次特首出缺,新選出來的特首只能做餘下的任期。但她不敢回答我,寫給我的回信說這個問題她要研究,二○○七年才和我談這個問題。我還問她,這個新特首可以連任多少屆,是二年加五年,是二年加五年再加五年,一共是七年還是十二年?她說要研究,二○○七年可能要修法。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測試。法律不可能一時一樣,不可能只針對這一次。我在立法會上也追問她,說她的回信沒有答案,她說這個問題與人大一樣,當年李鵬在趙紫陽辭總理後,多任一屆最多當了十二年。政制事務局長林瑞麟則說,這個問題我們要請示中央才可以回答你。如果要請示領導才決定就不是法律。

 問:中央強行規定這次補選特首任期只有兩年,是否對香港一國兩制的衝擊?

 余若薇:是很大的衝擊。因為我們對基本法是用普通法解釋,全香港的律師意見相當一致。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大學的法律教授、基本法草委會陳弘毅都說五年,甚至前法律政策專員馮華健原來也說五年,但現在就改口了。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壞的先例,出於政治的考慮,本來寫得很清楚的條例都可以改,使人很擔心這樣的事會一再發生。

 問:很多人不明白二五之爭是法制問題。

 余若薇:一般人都不明白,很多外國人還以為民主派也有人說過兩年。有些人在抹黑。我看到文匯報的報導說湯家驊說是兩年,還說大律師公會發言說五年不適合,其實湯家驊從來沒有說過這樣的話,大律師公會的發言很清楚,就是五年。他們這樣報導,真是奇怪。

 問:在董建華下台後,聽說民主派打算搞一個民間選特首的運動,想推舉你做候選人。

 余若薇:有些民主派確實有這個想法。每一天都有人找我們說這件事,但我沒有這個意願。對我來講,向香港人解釋民主的制度和民選甚麼人是兩回事,我們支持民主制度,希望有一個所有的人都能參予都有投票權的制度。只要有民主制度,有普選,誰都可以去選,曾蔭權可以選,唐英年也可以選,不是非要民主派的人。最重要的是制度。

走向參選從政的內心轉變
 問:你甚麼時候開始從政的,是否從一九九七年你當大律師主席開始?
 余若薇:我一九九七年當大律師公會主席和我當律師一直以來的信念都是希望香港有一個民主的制度,有社會公義、平等和普及的選舉,每個公民都有選舉的一票,而且法治要靠民主制度來保障。這是我的理念,但我從來沒有參政的意願,也沒有參加任何政黨。

 問:是民主派推你出來參選立法會?

 余若薇:二○○○年出了個意外,港島區當選的程介南辭職,出了個空缺要補選。補選和比例代表制不同,是類似單議席單票制的一對一的投票,民主派希望大家團結一致,協議推出一個共同支持的候選人,最初找到我時,我覺得簡直異想天開,很離譜,不可能。因為我一直沒有要從政的意願。很多朋友來給我做工作,我最後同意了,有三個理由。第一,我一直支持民主,一直支持別人去參選投票,現在反過來別人支持我,我卻拒絕,這有點說不過去,過不了自己這一關。第二,我有很多專業朋友認為地區直選對專業人員比較吃虧,因為普羅民眾不會投他們的票。但我不同意這種說法,其實香港市民很有鑑別能力,能夠選一個真正能代表他們的專業人士。第三,因為民主派要團結一致,他們有決心,我應該支持。

 問:近年來香港的民主派中多了一批法律界人士,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名望也很高。為甚麼?

 余若薇:我本來以為只作一屆,後來出了二十三條爭議,像湯家驊、梁家傑這些大律師都出來說話,因此人們認為應該有更多的法律界人士出來參選,因此我有第二次參選。九七回歸後,一國兩制一直有衝突,在法律方面的衝突一定很多,最根本是我們的法制與內地不同,香港是普通法。普通法的原則,解釋法律的方式,我們對法律的執著都與內地很不同。我們認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要落實,法治很重要,香港的司法制度、司法獨立是香港的一個守護神。這就是我們堅持要用普通法原則來解釋基本法,堅持五年任期的原因,也是二年任期的說法在香港法律界引起很大反彈的原因。一國兩制下保護我們的法制是我們法律工作者的責任。我們的法律制度、我們的司法、我們的法官、我們的律師、我們的言論自由、我們的人權、我們集社集會遊行的自由都很重要,全都是我們法律工作者應該守衛的責任。我們大律師公會一直堅持這個原則,強調我們有責任去捍衛香港的法制。所以每次法制受到衝擊的時候,大律師公會主席都要出來向公眾表明我們的意見,向公眾作出解釋。作為法律界的一份子,這也是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