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話」中的謊言
馮蘭瑞

● 六十年前延安整風的三對夫妻離婚事件,涉及後來的北京名人:李銳、黃華、韋君宜與作者。本文指出韋君宜的回憶錄,說真話但有些細節卻扭曲了歷史真相。

韋君宜的《思痛錄.露沙的路》最新修訂本出版,封面左下方標榜說,「這本書是繼巴金《真話集》後又一說真話的回憶錄。」

是這樣麼?

延安整風三對夫婦的離異
坊間流行回憶錄,尤其流行藉回憶錄粉刷歷史、攬功推過、自塑英姿。真話麼,回憶錄自然是要講一點的;通盤造假,哄騙誰去?然而,通盤真話卻又如何使得?高明的手法是真中摻假;假固然可以亂真,真何嘗不能亂假,特別是在歷史細節上?韋君宜回憶作假,自有不得已之處。而我如今出來戳破窗戶紙,尤其不得不然,因為事涉歷史,也涉及我本人。書中對當年三對夫婦婚變的敘說失實,謊言而且也編到了我頭上,於是有這篇不得已的文章。

韋君宜的兩本書,《露沙》屬自傳體小說,《思痛錄》則是回憶。回憶指名道姓,毫不含糊。小說雖隱去真名實姓,卻演說真事、影射真人,與回憶錄互相參照互為補充,作者的用意於是一目了然。兩書重點相同,都是一九四三年延安整風過程中冤獄遍地的「搶救運動」。康生放手作孽、毛澤東賠禮作結的這場運動受害者無數,要說因此造就若干家庭變故,恐怕也是有的。問題在於《思痛錄》所舉的例子。韋君宜說,當時有好幾對夫婦都因這場運動而離異||都是因為其中一方「聽黨的話」,「相信對方是特務,而且一口咬定對方是特務,自然就把對方的心給傷害了。」「李銳和范元甄、黃華和王龍寶、魏東明和馮蘭瑞,全是如此。」||但事實偏偏全不是如此。

黃華和王龍寶夫婦的離異與「搶救運動」並無關聯。這我知道,別的人也知道,但既屬於他人隱私,我不多說。

李銳和范元甄的事卻有李銳本人和李南央的文字為引證。一言以蔽之,這場婚變完全是由於鄧力群「利用職權、姦位審查對象」||挾權勢插入李、範兩人之間,成功地當上第三者,終於成就一九四四到一九四五年間沸沸揚揚、延安盡人皆知的鄧、范醜聞。(詳見李南央:《我有這樣一個母親》。 )

我與魏東明的離異,韋君宜的兩本書都提到了。按照《思痛錄》亦即她本人的回憶,魏東明之所以與我感情破裂,是由於在「搶救運動」中,他的妻子經別人說服之後,承認了自己是「不自覺的特務」 ...... 她去說服魏東明:「我都是特務了,你還不是特務?」魏東明只能苦笑 ...... (摘自《思痛錄》,載《思痛錄.露沙的路》新版, 頁)

如果我自己承認是特務、自毀人格已經令魏東明難以忍受,我竟然還去勸說他也承認是特務,自毀人格,當然更加傷了他的心,離異也就水到渠成。小說《露沙的路》中有關文字其實也就是韋君宜本人的回憶,而且同樣直白;所不同者,小童(指我)的勸說以及被勸說的楊明(指魏東明)的反應都更為具體:

據傳是:小童(指我)已經承認是國民黨特務,又說自己的特務上級是崔次英(指楊述),後把自己的特務關係交給了姓許的(許立群),姓許的又把這特務關係交給了楊明。她和楊明談,要(向黨組織)交代這些關係,楊明死也不肯承認。(同上書,《 306 頁》)

以上所引,韋君宜直接下筆也好,託身露沙出面說事也罷,無非一派胡言。

魏東明的托派嫌疑|
第一,搶救運動中,魏東明根本沒有打成特務,而是直到後期被懷疑有托派之嫌。當時我和他的家庭關係雖然已經破裂,兩人都還在中央黨校三部;他在第三支部,我在第七支部(「媽媽支部」,成員都是帶孩子的女同志)。三部開大會揭發批判他,主持人會上點名要我揭發他的托派關係,我只得起立發言,但沒有說他是、而是說他不是托派。我說,我與老魏一起工作生活了六年多(從在育才同事時算起),並沒有見到他和甚麼托派人物往來,也沒有聽到他談過甚麼托派的事,「魏東明不是托派。」我這些話遭到嚴厲批評,一位年歲較長的女同學(蘇靜)指責我犯了立場錯誤。這次大會,有我們七支部的書記曾克在場。

第二,我從來沒有聽說、更沒有承認過自己是甚麼「不自覺的特務」。誰主張?誰舉證?韋君宜已經作古,同意她觀點的人請舉證。

第三,我從未勸說過魏東明以特務自污。搶救期間我既然根本沒有和他接觸||前面說過,這時我和他的家庭關係已經破裂|兩人分居,根本不見面,要勸也無從勸起。韋君宜《思痛錄》中說,這些情況她得自魏東明,這話我不相信。魏東明人品雖有不堪之處||提到我與他的離異,廖夢醒大姐曾評論說「塞翁失馬,安知非福」,可見旁人的觀感||也還不至於自認特務,自毀人格,在政治問題上無中生有侮辱自己。可惜他也已辭世,無法自白了。所幸的是,運動全程,魏東明一直沒有被打成特務,直到運動結束也終於沒有承認是托派,當年三部的同學都是知道的。

第四,運動末期我確實被「搶救」。過程見我的傳記《一蓑煙雨任平生││馮蘭瑞傳》(袁晞著)事情發生在運動後期,來勢洶洶,幸而運動已經窮途末路,無法繼續,隨著校長毛澤東一聲道歉而成為歷史。我因此不但沒有機會自己承認、進而勸說魏東明也承認特務身份,而且因此得以親眼見證毛澤東那次歷史性的道歉,據以糾正《思痛錄》第十九頁有關細節的失誤:毛澤東在黨校全校大會上道歉、舉手敬禮時說的是「跟同志們賠個不是」,並無「我賠了禮,你們要還禮」的說法。細節出入是因為韋君宜當時不在延安而在綏德,不可能目擊此事,而她那時其所以在綏德,與她在我和魏東明之間充當的第三者角色直接相關。

當年的第三者:韋君宜(小魏)
事情得從頭說起,我和魏東明於一九四○年元旦在重慶結婚。魏原名楊戊生,一九三○年代初從天津北洋工學院轉學清華,一九三五年參加「一二九」運動,一年後入黨。與韋君宜同學。韋原名魏蓁一,蔣南翔以及原名楊德基的楊述等同學都叫她小魏。楊戊生追求小魏,改姓魏,稱為老魏。老魏能說會寫,與陶行知熟識,同生活教育社關係密切。抗戰軍興,陶行知到重慶北碚創辦育才學校,聘請他任文學組主任。我去育才避難就是經他介紹的。婚後不久,韋寄詩祝賀,語義纏綿,戀戀不捨。魏東明解釋說,兩人雖曾戀愛,事情已經過去,我沒有怎麼太放在心上。

這年三月一天的黃昏,中共北碚區委書記王士槐緊急通知我轉移,說國民黨特務要到育才來抓我。我與老魏談好在延安相聚,遂告別獨自回到重慶。在家中住了一晚,第二天去到紅岩村八路軍辦事處。一月後去了延安,分配到中央青委參加編寫青年運動史。不久,老魏也到了延安,分配到中央宣傳部工作。時間稍久,周圍的人熟悉起來,聽說了一些新鮮事,包括一九四○年初青委書記陳雲主婚、青委四對戀人的集體婚禮,其中有蘇展和韋君宜。還聽說集體婚禮過後不久,蘇展和小魏(韋君宜)先後派去了晉西北。

這年秋冬,小魏從晉西北給老魏來信,說她要到晉東南,上前方,如果她犧牲了,要「借他的生花之筆為她寫傳」。老魏把信唸給我聽。但不久之後小魏卻同康琳(馮直的妻子)一起從晉西北回到了延安。兩人仍回中央青委工作,康琳說小魏已同蘇展離婚。

既在同一單位,也就認識,但沒有甚麼接觸,並不熟。出乎意外的是,有一天韋君宜忽然推門進入我的宿舍,在窗前一隻 子上坐下,開口就說她同魏東明是清華同學,老魏是她初戀的愛人,現在還是愛她的。我大吃一驚,反駁說,不對,他是愛我的,不然,他為甚麼同我結婚?她辯解說,老魏更愛她。他們應當結合,我應當離開老魏 ...... 。事情突如其來,而我十分幼稚(二十歲),沒有處理諸如此類的事故的經驗,只覺得受到欺負,受到委屈,面對這樣一位年長者滔滔不絕的說辭,除了哭泣之外,再也說不出甚麼話來。大概她覺得談不下去,就站起來走了。

此事當天我想了一晚,竟毫無辦法。老魏既然更愛她,我戀棧不會有甚麼結果。無奈那時已經懷孕,孩子怎麼辦?我們是在育才學校正式結婚的,結婚啟事登在《新華日報》上。我不能讓孩子一出生就沒有父親。反覆考慮,這事只有同老魏談談,看他怎麼說。

第二天老魏來到,我就對他說了小魏昨天同我談話的情況。老魏說,「她胡說,你不要理她。」然後對我百般安慰。我其實也沒有別的辦法,只好權當著沒有這回事,硬把它壓在心底。情緒低落,健康每況愈下,待產的嬰兒也因此受到影響。

幾個月後,我住進延安中央醫院生了一個女孩。產後第三天老魏前來探視,不是獨自來而是帶著小魏雙雙同來。兩人滿面春風,小魏穿著時髦,更是得意非凡。我不禁尋思她此來是探病,還是特為顯示她的成功和我的失敗?當面我盡量克制,兩人走後我心力交瘁,旋即休克。

蔣南翔處置:遠調綏德,小魏別嫁
醒來後我躺在病床上反覆思量,他們這樣欺負我,怎麼辦?心亂如麻。夫妻關係到了這個地步,只有一刀兩斷,離婚是上策。但孩子呢?她不能剛剛出生就沒有父親。和許多無奈的母親一樣,為了孩子,我選擇委屈,爭取和老魏維持家庭關係。我因此給中央青委宣傳部長蔣南翔寫了封信,向組織求助。蔣一九三八年曾任中央南方局青委書記,是我們的領導。老熟人,我與老魏結婚他是知道的。信中我簡要講了兩魏的事,說了我的困難,請他幫助解決。蔣很快給我回信說,這些情況他已有所聞。青委決定將小魏調開,讓她去綏德。蔣南翔與老魏是清華同學、好朋友。大約考慮如果老魏看到信會有傷友誼,此信沒有署名,用了「知名不具」四個字。我認得他的字,一看便知。

後來我才從好友江帆那兒得知,韋君宜這段時間常常大白天跑到中宣部去和魏東明幽會,她還曾為魏東明墮胎。「為魏東明」屬於推測;但如若不是,事情就更加難解;墮胎一事卻是確切的,不但幫小魏去請校醫(當時她們在青幹校住隔壁)的江帆,其他一些女同志也都知道,她們並曾因此得知藏紅花的藥用功能。蔣南翔說兩魏的事他已有所聞,指的當是這些情況。但我當時還未得知,只是奇怪韋君宜何以那麼勇敢。

韋君宜這時原在延安中央青委辦的澤東青年幹部學校教書,一旦調去綏德,和魏東明的往來中斷,之後立即同楊述(《露沙的路》中的崔次英)結了婚。老魏因此對我非常不滿,說我破壞了他同小魏的關係,跟我大吵大鬧,從此撕破臉皮,家庭破裂。只因老魏倒打一耙胡攪蠻纏,我終於悟到委屈難以求全,這才給黨組織打報告,請求批准離婚。但這時延安已經開始整風搶救運動,個人問題須等運動結束才能處理。所以,離婚報告一九四三年春天交去,第二年才得批准。一九四四年春三歲的女兒不幸患百日咳夭折,給我留下最為難以癒合的唯一傷痛。

整風運動期間,我們家庭破裂。個人無法獨力照顧孩子,只好轉到七支(媽媽支部),與同志們輪流值班管孩子,騰出時間參加學習。孩子過集體生活,傳染上了百日咳。這是小生命夭亡的根本原因。

小魏情變之速之亂:歷史印象
人會變化,人的感情也會變化。變乃人情之常,未必都要苛責。但小魏/韋君宜的情變似有幾分異於常人:一九四○年之前,她先是與魏東明初戀,隨後則移情別戀孫世實;孫不幸犧牲,一九四零年她嫁蘇展;去晉西北途中經過綏德時與楊述關係不正常,又記在日記上,不慎讓蘇看見,提出與她離婚,自己去了晉東南;離婚後小魏同康琳回到延安,旋即致力與魏東明的婚外情;因之被黨組織調往綏德,卻又立刻嫁了楊述(一九四一年)。結婚、離婚、婚外戀統統放到一起,前後不過五六年工夫,如此的感情變化是否稍嫌頻繁、高速,也稍呈混亂? 對這位第三者我當年固然怨恨,但即使是對第三者,如今也未必定要低看||上文說,她給我留下的印象欠佳,原因也在於這種頻率、速度和混亂。雖然如此,陳年往事、個人恩怨,似也不必耄耋之年還來絮絮叨叨。無奈她偏偏要來揭過去的傷疤,要把事情扯到政治和歷史問題上。搶救運動來不及做到的,她卻要誣衊我做到,不但說我自己承認是特務、而且要去勸說魏東明也承認是特務。謊話編到了政治問題上,而且還扯到延安中央青委的老同志(李銳、黃華 ...... )。故此,事情就不止於個人恩怨,我應有責任澄清,而且必須趕快。這些事我不說,就等於默認。現在不說,當事人和知情者都已耄耋,有的已經作古,再拖下去,又有誰還可以站出來作證?

任謊言流傳、廣大讀者包括我的年輕朋友受騙,是對歷史對自己不負責任,實非我所願。

最後,還有一個剩下的問題是:韋君宜何以如此解說上舉的三樁家庭變故?一方面,延安整風搶救運動結束前(一九四二到一九四四年),韋君宜根本不在延安而在綏德,延安當地的事她從何得知?她固然可以聽人傳言,但傳言要筆錄於書,公諸於世,是否需要核實?小說(哪怕是自傳式樣的)與報告文學、與回憶錄這三者之間有否區別?可否混淆?我們同是多年從事文字工作的人,諸如此類的常識都是有的,曾任人民文學出版社總編輯、社長的韋君宜不可能、尤其不應當不知道。而既然凡此種種淺近的做人和著書的道理她都應該心中有數,為甚麼還要胡編亂寫?另一個方面,我與魏東明家庭關係何以破裂,我何以終於被迫提出離婚,其間的原因她不能不清楚,那她為何還要把事情推到「搶救運動」上去?

一問足矣,謹以此作結。

二○○六年七月於北京倚竹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