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劉賓雁的誠實文風
◎ 鄭義

劉賓雁的一生,是否「錯到驚天動地」,這完全是可以討論的,但劉賓雁至少有一個品質值得我們學習,那就是誠實。我們為文者要小心謹慎,不要辜負了讀者的信任。


劉賓雁先生辭世以來,我一直沉浸在悲痛和長久的思索中。屍骨未寒,曹長青先生便在《開放》零六年一月號上發表了一篇對劉賓雁持基本否定的大文《和劉賓雁分道揚鑣》。初讀下來,感覺他塑造了另一位劉賓雁,引起了我的興趣。未幾,發現曹文影響深廣,還有人稱讀畢豁然開朗云云,這就需要認真對待了。卻不料曹文經不起認真,失實處比比皆是。本文系閱讀心得,就教於曹長青先生並讀者。

曹長青不應拼接改寫直接引文
曹文說:「而以劉賓雁的報告文學為代表的這類作品,基本是報導和文學不分,事實、引言不給出處的地方佔據絕大部份,然後和作者的主觀描述、感歎、感慨、評論摻雜在一起。例如他的代表作《人妖之間》,寫黑龍江省賓縣燃料公司經理王守信貪污案。開篇作者就評論說,王守信『名聲不好,是個破鞋』,後來就描述王在那些男性主管面前,『褲子都脫下一半了,那種親昵勁兒,對於年歲相仿的男性也不是沒有一點魅力。』」

在《人妖之間》全文中,「褲子都脫下一半了,那種親昵勁兒......」這句直接引文是沒有的。是曹加工出來的。劉的原文是:「況且這個女人渾身那股鄉土味,那股粗俗、真摯(褲子都脫下一半了!) 和親昵勁兒,對於年歲相仿的男性也不是沒有一點魅力。」

按照規矩,直接引語必須直接從原文中截取,引者不得加以拼接、改寫。曹文的改寫是:把「(褲子都脫下一半了!)」的括弧去掉,把「和親昵勁兒」改寫為「那種親昵勁兒」。

曹長青為何要刪去括弧?因為括弧內所要加以補充說明的,是王守信的「那股粗俗、真 摯」。即:「褲子都脫下一半了」這個動作,是王守信「鄉土味」、「粗俗、真摯」的一個補充性的舉例說明。這不是曹長青所需要的。曹長青再把緊接其後的「和親昵勁兒」刪去一「和」字,於是,「褲子都脫下一半了!」這個例子,就變成了對「親昵勁兒」的說明。這一刪改是無關緊要的嗎?不是的,這是曹長青為了坐實自己一個指責:劉賓雁 「渲染暗示王守信可能用色相交易」,寫作失實。

類似「嫁接」還有,如:「這麼一個粗鄙、淺薄的家庭婦女不管是多大的官,她能一見如故,把一個五十歲的女人所剩無幾的魅力以最不令人厭惡的方式展示出來......」 前半句「這麼一個粗鄙、淺薄的家庭婦女」原來位於第九段,但曹長青把它嫁接到到第五段「當代英雄」來了。其間相隔三大段共計九千多字,有點「遠緣雜交」的意思了。曹長青不是寫作新手,應該明白這是不合規矩的。

指責「暗示色相交易」實屬斷章取義
那末,劉賓雁是否如曹長青指責那樣「渲染暗示王守信可能用色相交易」呢?任何一位不抱偏見的讀者,都很難得出劉賓雁試圖「暗示」王可能搞色相交易的結論。原文如下:

她必須上地區和省裡的有關部門給賓縣爭煤,爭船運煤,爭必需的經費。不管是多大的官,她能一見如故,把一個五十歲的女人所剩無幾的魅力以最不令人厭惡的方式展示出來:

「哎呀,我說王書記(或高經理,聶秘書長,反正都一樣)呀,咱們賓縣老百姓可難啦。買煤排隊,都一小筐一小筐地買啦。你再不給批點,眼瞅著就燒大腿啦......」

她拍你,拉你,扯你,撕巴你粘粘乎乎沒個完。她說哭就哭,說笑就笑,而且始終非常真摯。你還不答應?好,她還有一招兒:她能解開褲子,讓你看她肚子上那道傷口,說明她老王太太是帶著病來為人民爭煤的。怎麼樣?你還不趕快想法兒讓她提上褲子?你急躁,你生氣,想早點擺脫她。但是再想想,她畢竟是為公呀。況且這個女人渾身那股鄉土味,那股粗俗、真摯(褲子都脫下一半了!)和親昵勁兒,對於年歲相仿的男性也不是沒有一點魅力。
「好吧,給你批兩千噸。」

反正煤是要賣的,賣給賓縣還是賣給呼蘭,還不一樣?

老王太太高高興興走了。

過不幾天,有人送東西來了:十斤魚,二十斤肉,或者幾十斤雞蛋,多少斤豆油。
劉賓雁在這裡所描述的是王守信如何「粘粘乎乎沒個完」地走後門買煤。「解開褲子」是說明她死磨活纏的粘乎勁兒:「怎麼樣?你還不趕快想法兒讓她提上褲子?你急躁,你生氣,想早點擺脫她。」||請注意:你「想早點擺脫她」(不是想來一把「色相交易」),那好,你就只好答應給她批幾千噸煤。||然後呢?有什麼「暗示」嗎?沒有,明示倒是有的:「老王太太高高興興走了。」||再請注意:走了之後,送禮的人就上門了。這是明明白白的權錢交易。說劉賓雁在渲染暗示「色相交易」是不是有點冤枉人呢?
這個脫褲子的細節,《人妖之間》裡還出現過一次。是讓人看肚子上那道傷口,是為了證明自己「帶病工作」,而不是要和對方搞「色情交易」。這些都是白紙黑字。曹長青說劉賓雁寫作失實,「渲染暗示王守信可能用色相交易」看來是沒有根據的。至於為了坐實這一指責而違反基本寫作常識,對被批評文本斷章取義、改寫嫁接,恐怕就有傷文德了。

在心理描寫問題上的雙重標準
曹長青還進一步指責道:「這些描述全沒有出處,都是劉賓雁自己的文學想像和虛擬。從劉賓雁的文中得知,他既沒有採訪任何「男性主管,更沒採訪過王守信本人。」||這是很令人費解的:曹怎麼知道劉沒有採訪過「任何『男性主管』」呢?即便沒有採訪過「任何『男性主管』」和王守信本人,也沒有採訪過其他知情者嗎?(劉賓雁本可對此作出解釋,但現在已成了死無對證。)

稍有採訪寫作經驗的人都知道,報告文學、特寫和學術論文不一樣,不必每句話都要給出處。不給出處不等於就是作者自己的想像和虛構。曹長青繼續批評劉文:「除了隨意使用形容詞,主觀論斷之外,還動不動就『她想』『他納悶』之類的。記者只能報導某某怎麼說,卻不可以描述對方心裡怎麼想,因為記者怎麼能知道對方心裡想什麼呢?那一定是你的猜測,而猜測不是新聞......」有了對曹長青文風的上述瞭解,就不得不認真做一點功課:遍查《人妖之間》全文,並沒有一個曹長青指責的「她想」,也沒有一個「他納悶」。好,讓我們儘量以理解的態度,去掉主語,只查找動詞:根據曹長青提供的線索,我認真搜查了「想」和「納悶」。這兩個詞倒都是有的,屬於心理描寫,各有三處。只是來自於口供和採訪,不像是作者的主觀「猜測」。曹長青斷言記者「不可以描述對方心裡怎麼想」。但如果被採訪對象用明確的語言告訴記者自己是如何想的,難道也不能轉述或描述嗎?

我突發奇想,到「曹長青網站」上去看看。隨手查了他寫李登輝的文章,就找到了許多「想」。舉例如下:「我當時想,我和死亡較量一下吧,拿我的生死做一個賭博。」「在後來的困境中,李登輝多次想起這『一道明光』。」「......我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會踏入政治的世界。」(《信仰給了我力量》)

「但李登輝本人對自己的仕途並沒有更多的非分之想。當上臺北市長後,他真的想好好做個稱職的市長。」(《蔣經國推李登輝青雲直上》)||這裡面有「想」,有「多次想」,有「做夢也沒想」,還有「真的想」,短短的文章,「想」得不少啊。我並非不允許曹長青寫「想」。他做了細緻採訪,當然可以根據自己掌握的材料說他的主人公怎麼「想」。但是,對照他要求劉賓雁的標準,下面這一段似乎有點問題了:「蔣經國認為,李登輝具備做為中華民國總統的外表形貌和內在條件,他想到李登輝身材高大,面帶笑容在全世界的形象,就不由得相當滿意。」(同上)據我瞭解,曹長青沒有見過蔣經國,也沒有查過蔣經國口供,怎麼連蔣經國怎麼「想」也知道呢?好,兩位寫的都是特寫,何以唯獨曹長青有特權「猜測」蔣經國(大人物)是怎樣「想」的,而且還把李登輝「面帶笑容在全世界的形象」都頗為生動地給「猜測」出來了呢?

曹文引證胡績偉文章顛倒原意
接下來,曹長青對劉賓雁下結論了:「正由於這種真假虛實不清,據前《人民日報》總編輯胡績偉的回憶文章,對劉賓雁的報告文學,不斷有人指責『失實』,到《人民日報》、省裡和中央告狀。」||是胡績偉哪一篇回憶文章呢?語焉不詳。據我所知,劉賓雁逝世之後,胡績偉只寫過一篇文章,題目是《和諧社會,豈容遊子有家不得歸?》。文中關於「失實」的段落如下,請大家過目:

「由於賓雁一篇篇揭露特權者以權謀私和以勢欺人的報告文學中,被曝光的人和事都是真實的,在社會上就不能不形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態勢。在眾人稱快的情況下,自然也引起那些以權謀私的人和保護他們的人的恐慌和憎恨。於是那些慣於使用權術的人,在不敢正面反對的情況下,只好挑出一些所謂『具體事實有出入』來挑戰和反對。最先,是一頂一頂的『反社會主義』的大帽子,以後是一件一件『虛假報道』的具體指責。一時間,指責賓雁文章這點錯了、那點不實的告狀信紛紛送到中央。中紀委和中宣部也曾為此作過一些核查,結果證明:賓雁所揭發的最主要的事實,基本上是真實可靠,當然也有一些很次要的出入。但應該說明,在我們這個混淆是非、巧手掩蓋真相的政治體制下,有些事實要完全弄得清清楚楚,也不是一個調查組所能辦到的。......」「這說明,賓雁同志和報社對於報告文學的真實性問題,都是十分嚴肅認真的。我們之所以那樣大膽地刊登報告文學,並不是一時的衝動和輕率地冒險。今天紀念賓雁,特別提到這一點,我以為是十分重要的。賓雁所寫的報告文學之可貴,從這裡可以比較充分地體現出來。」

||各位有何讀後感?都不好意思說「歪曲原意」,整個是黑白顛倒了。胡績偉不是說劉賓雁失實,而是說在混淆是非掩蓋真相的政治體制下,劉賓雁已經竭盡所能,在最大限度上忠實於事實了。並且,不斷指責「失實」的那些「有人」是誰呢?似乎就是那些貪官污吏們吧?看來,為了推倒劉賓雁,立場也是可以不講了。是不是有點過分?他太蔑視廣大讀者(支持者與反對者)的判斷力了。當年,寫哪一篇批評文章不是提心吊膽啊!可以說,有良知的記者、報告文學作家及其作品,都是從槍林彈雨中衝殺出來的。據人民日報老記者劉衡回憶:「......劉賓雁被開除黨籍後,親痛仇快。一些曾經被他揭發、批判的腐敗分子紛紛到報社要求恢復名譽,把當時的副總編輯陸超祺吵得焦頭爛額。他對他們說:『劉賓雁掌握了你們的大量材料,登報的只是其中極小部分。如果寫錯了,你們可以到法院告他,讓法院判決,給你們賠償。』結果這些人害怕更多的材料曝光,沒有一人告他。」(劉衡:《哀悼我的同事劉賓雁》)那麼多要和劉賓雁拼命的貪官污吏以及共產黨縣委地委省委都沒能撼動的劉賓雁,曹長青憑著一點拼接改寫、顛倒原意的技巧,一手指頭就推倒了!我以為,曹長青借用「胡績偉的回憶文章」來指責劉賓雁「失實」,這對於胡績偉和劉賓雁兩位老先生都是很不公道的。

學習劉賓雁,堅持誠實文風
以上各項,證明曹長青的文風是存在一定問題的。無論對被劉賓雁、胡績偉還是讀者公眾,都是不公道的。該文的觀點,有值得商榷處,但那屬於正常的討論範圍。用不規矩的手法歪曲對方觀點然後嚴加批判,這種做法很不好,比抄襲還不好。這一段文字也寫得很不好:「王守信是在《人妖之間》發表一百五十天之後被判死刑立即執行了,是否和那篇報告文學有關係,很難判斷。但劉賓雁直到去世,也沒有對他的文章是否對一個人被處決有一定責任做過任何反省。」這真是奇妙的邏輯!既然 「很難判斷」(即「莫須有」),又何來「責任」與「反省」?對一位已經失去自辯能力的老作家做這種「莫須有」式的指責,已近於誣陷,是不夠誠實不夠高尚的。

曹文最後說:「對劉賓雁先生,我最強烈的一種感覺就是遺憾。思考劉賓雁的一生,更痛感人的頭腦是一種多麼無力、多麼靠不住的東西,一旦錯誤,可以錯到驚天動地,而自己全然不知。於是時刻提醒自己,任何時刻的固步自封、自以為是都是絕不可取的,唯有從上帝那裡獲得的智慧才是唯一可靠的。」

曹長青先生這是在給劉賓雁蓋棺論定了。「劉賓雁的一生」是否「錯到驚天動地」,這完全是可以討論的,但劉賓雁至少有一個品質值得我們學習,那就是誠實。我與曹長青認識多年,還到他家借宿過一夜,應該算是朋友吧。我對他從未有過異議,這次實屬萬不得已,內心也不是沒有矛盾的。如有得罪,還望海涵。他有很多優點,對很多事情(除了台獨),我們都有共同語言。他很熱情、尖銳、潑辣、嫉惡如仇,唾棄極權,謳歌自由,寫了大量好文章,批評了很多醜惡現象。我並非攻其一點,不及其餘。我實在是想提倡一種好的文風,否則,任何有意義的討論都很難正常進行下去。作者和讀者之間有一種不言而喻的信任,說白了,就是我寫,大家信。一旦讀者發現作者寫得不真實,這種信任感就會迅速消失。取而代之的,則是一種受騙感。我不是說誰故意欺騙讀者,而是說我們為文者要小心謹慎,不要辜負了讀者的信任。這也是我對自己的要求,與長青先生共勉。
(鄭義:中國知名作家、旅居美國)外民運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