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制下的可憐蟲
幾年前,一位大學畢業後曾被分配到中國外交部工作的朋友和我們幾個住在香港的朋友吃飯聊天時提到她以前的工作時說:「外交部發言人每次在記者會上的發言和五十年前一樣,一個字都沒改過,沒人有那個膽量。」
我當時以為她在諷刺她以前的工作單位,一直沒相信。直到看了香港新世紀出版社出版的北京前市委書記,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陳希同的《眾口鑠金難鑠真》一書,才相信朋友確實沒開玩笑。原來陳希同身為中央委員發言時都不敢隨便改「上面」寫好的稿子。「六四」清場後,陳代表中共中央向北京市民廣播講話,語言充滿殺機,又是香港又是西方國家挑起了那次學生運動,黨國的軍隊士兵們又是如何忍讓等等,其實就是想告訴所有人:黨的軍隊鎮壓學生運動有理。 誰想到二十三年後的今天,陳希同卻鄭重聲明:「以市長身份對市民講話和以國務院委員的名義向人大做報告都是上面寫好的,要我讀,我就念,一個標點符號都沒改!」。一個堂堂的北京市長,官至中央委員,做人、做官竟如此沒有原則,簡直令人髮指!十幾億中國人由此等水平的「上面」來統治,是荒謬,荒唐還是悲哀? 陳希同的這本書簡直可以稱為「現代中國官場現形記」,從書中我們瞭解到那些甚麼貴為總理還是主席,公眾場合裝得人模狗樣,私下裡他們的語言不僅可以與市井小民一爭高下,甚至能更加惡俗。 陳希同在一九八九年那場天安門學生運動時任北京市長一職,也許是在天安門事件中立了甚麼功,到了九二年被提拔為北京市委書記。可是九八年,他的行情急轉直下,突然被判了長達十六年的重刑。連帶他的兒子都倒楣地被判了十二年,罪名是「貪污、腐敗」。當然,他絕不承認他貪污過一分一毫。陳為此非常委屈,認為他的案件是文革後的最大冤案和荒唐的錯案,共產黨對他判刑是黨的恥辱。 他反覆解釋了那筆錢和那些禮物的來龍去脈。當時他在法庭被判刑後,要為自己辯護,結果,那些曾是他手下的人不由分說,粗暴地抓住他的兩個胳膊,連推帶攘地像對待牲口一樣把他押走,過程和當年法庭對待江青同出一轍,都是那麼地冷酷和無情。上訴就更不可能了。他大嚷那些執法人員是法西斯,可是又有甚麼用呢?在中國,誰還有興趣聽一個徹底失去權力的人的申冤呢? 陳希同也在北京公安局當過官,他一定目睹過無數冤、假、錯案,他曾為那些可憐的「罪犯」做過甚麼嗎?一定沒有, 因為他做夢都不會想到,辛辛苦苦為共產黨賣命這麼多年,自己卻一夜之間也成了人人喊打的「犯人」。最荒唐的是他卻不知道自己得罪了頭上的誰會受到這樣的滅頂之災,受到這樣的懲罰?而他曾是全中國最高職位的二十幾位「黨和國家領導人」之一, 如此高位之人都訴冤無門,更何況現今中國成千上萬被冤枉的平民百姓呢! 記得一個在國內當官的同學說給我聽的一個黑色幽默。一群市委、市政府領導開會,市長說政府今年有一筆額外預算,要為全市幼兒園或市監獄改善生活環境。幾位局長七嘴八舌地說兒童是祖國的未來,當然要把錢先用在幼兒園才合適,監獄是罪犯服刑的地方,根本不需要著急。正當此建議要通過時,市委書記開口了,他說:「各位可想好了,兒童雖然重要,但你這一生還有機會再回幼兒園嗎?」 聽完黨委書記的忠言,全體幹部恍然大悟,立刻舉手一致通過把所有預算用在改善市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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