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共西藏政策的不同走向
作者: 茉 莉

特稿

更新於︰2013-02-06 Print Friendly and PDF

民國政府自孫中山以來的對藏政策,逐步改善,到完全尊重藏人自治,從無武力征服的主張。如果國府執政迄今,可能已經實現國家的聯邦制。


●台灣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右)和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
達瓦才仁(左)在歡迎西藏流亡政府新聞部長德吉曲央(右2)的演講會上。

六十多年前敗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大陸的執政經驗並不一無是處。在上百藏人捨身自焚抗議中共統治的今天,令人想到國民黨過去在大陸制訂的民族理論及民族政策,是否值得研究和借鑒?

在對待西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問題上,中華民國政府走過一條曲折的路,經歷了從單方面宣示主權、主張同化到給予少數民族高度自治的過程。一個「准民主政府」,由於國內外環境和它的憲政制度,使它在對藏事務中身段靈活,與時俱進,逐步改善,緩和民族矛盾。

可以設想,如果國民政府繼續留在大陸,漢藏矛盾不會陷入目前這樣的絕望境地。

空洞宣示主權,公開宣傳同化

在西藏人看來,他們在辛亥革命前只和元朝有蒙藏矛盾,和清朝有滿藏矛盾,直到一九一二年中華民國政府成立,才開始產生漢藏矛盾。藏人不明白:西藏人與漢人同為滿人所征服,藏漢兩族本來不相統屬,一旦滿清覆滅,漢人的中華民國怎麼把藏地劃成他們的呢?

最初,孫中山革命黨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其本意是追求「漢族單一建國」,其他民族包括蒙古、西藏都是被排除在外的。但革命黨人一旦掌握政權,胃口就大了起來。早年鼓吹「漢族單一建國論」,到一九一二年孫中山發佈《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言書》時,就變成了「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的「五族共和說」。

看來我們漢人不容忍外族統治,卻很樂意去統治外族。民國政治家們的一大「創造」是:虛構了民族學和文化人類學不承認的一個民族——「中華民族」。一夜之間,中國成為單一的民族國家,其他民族不叫民族而被改稱「宗族」。這個由民國大漢族主義者製造的政治名詞,被中共繼承下來沿用至今。

無論民國漢人怎樣親親熱熱地把藏族納入「中華民族大家庭」,西藏人卻不肯認這門親戚,只把他們與中國的關係定義為宗教意義上的「施主關係」。在西藏人眼中,漢藏是兩個具有平等地位的主權民族。然而,一九一二年頒佈的第一部憲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卻明文規定:西藏是中華民國領土的一部分。這樣民國政府就以立法的形式,強行認定對西藏的主權。

這個單方面的主權宣示,在當時是空洞而無意義的。西藏在國民黨統治大陸期間一直是事實獨立的,民國政府從未在那裡實際行使過主權。但是,這個宣示卻給共產黨後來以大炮鐵蹄攻佔西藏,提供了所謂的「法理」基礎。曾一度宣稱「蒙古,西藏,新疆都可以從中國獨立出去」的中國共產黨,今天應該對他們的老對手感恩不忘,因為就在中共大唱「民族自決」先進思想之高調時,被他們視為「反動落後」的國民黨作為第一個漢族政府,擅自向西藏宣示了主權。

儘管國共兩黨在搞大漢族主義方面有共同之處,但比較起來,國民黨要誠實客觀一點。例如,國民黨就不太說「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這種話,因為民國時期學術界的主流認為,西藏並不是在元朝期間被納入中國版圖的。

國民黨大漢族主義者的誠實還在於,他們不像中共那樣「掛羊頭賣狗肉」,而是公開宣傳同化少數民族。孫中山曾於一九二三年在廣州號召說:「本黨尚須在民族主義上做功夫,務使滿、蒙、回、藏同化於我漢族。」此後,國民政府制定並實施了各項民族同化政策。

以「上國」自居卻無能力治藏

在單方面宣示主權和制訂同化政策時,國民政府根本不考慮包括西藏在內的少數民族自己的意願,他們認為漢族天生就優越於其他民族,因此要由大漢族來承擔改造其他落後民族的使命。這就是英國思想家以賽亞·伯林所說的:「民族主義導致集體的自我崇拜。」

但是,一旦漢族政府真要去遙遠的西藏實施主權,卻是處處碰壁。即使只想繼承滿清和西藏的那種類似「宗主權」的關係,也是難上加難。一九二九年六月,國民黨三屆二中全會決議:「派員分赴蒙古、西藏,宣達中央扶植蒙藏民族之政策與決心,慰問並調查蒙藏人民之疾苦。」但當時的西藏噶廈政府否認與中華民國有任何政治上的從屬關係,國民政府派員前去宣慰遲遲未能成行。

直到一九三四年,國民政府才能趁十三世達賴喇嘛圓寂之機,派出官員黃慕松帶團進入西藏。這還是中華民國成立以來,國民政府高級代表團第一次進藏與西藏政府官員會晤。但西藏人一心維護自己完整的獨立狀態,他們明確地向黃慕松表示:「五族共和」不適合西藏政教制度,不能合作。

南京政府在少數民族面前以「上國」自居,卻又無能獲得藏地治權,只能訴諸於宗教形式。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國民黨在政治上具有一定妥協性,不像後來共產黨執政時毫不妥協地施行暴力鎮壓。

國府對藏和平原則與政策改善

應該說,當時國民政府不是沒有軍事實力征服西藏的。三十年代初,國府統領上百萬軍隊,光是駐扎在離西藏不遠的川、青兩地的軍隊,就多達數十萬人。其時西藏噶廈的軍力總數不足萬人,而且缺乏戰鬥力。但是,國民政府的對藏政策,始終奉行和平主義原則。

例如,一九二三年九世班禪喇嘛出走內地後,國民黨就一直支持班禪返回西藏,希望利用這位親漢班禪的返藏,來實行他們向西藏滲透的計畫,獲得藏地的治權。但此事因各種原因受阻,直到一九三七年班禪在青海圓寂,也未能成功。期間,國民黨曾一度計畫以軍事護送班禪回藏,有人主張「假手武力」、「施以兵威」。但國民黨最終仍然堅持恩撫懷柔。

除了拒絕對藏動武的和平主義原則之外,國民政府值得稱道的,還有他們對西藏原有政治制度的態度。最初國民政府企圖用三民主義去改造西藏,推行政教分離,後來轉為承認西藏的特殊性,採取羈縻的放任政策。

一九二九年三月,雄心勃勃的國民黨曾在其決議案中宣佈:將在西藏等邊疆地區實行三民主義。雖然「人民之方言習俗,與他省不同」,但同為中華民族,應該實現西藏和內地一體化,「同進於文明進步之域」。

但西藏人認為他們世世代代有自己不同於漢人的文明,「吾藏隆盛之教業」是「吾數千年以來西藏之正統」。儘管藏人對國民黨企圖改造他們的意圖有危懼之感,但噶廈官員仍對前去拉薩的國府特使黃慕松說:「改變為民國之法規,於教於政,均有極大方悖之處。」

一九三五年,南京行政院對此表態:「國民政府得依西藏官民之願望,允許維持其固有之政教制度。」這一點,後來以武力攻下西藏的共產黨也曾在其《十七條》裡承諾過,只不過是一紙空文而已。

國民政府的自我改進,更體現在他們的立法上。一九三一年《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為各省及蒙古、西藏」。此時蒙藏兩族的地位與各省差不多,只是稍有一點特殊。到一九三四年黃慕松入藏時,國民政府表示給予西藏的「適度之自治」。一九四五年,國民黨六全大會通過宣言,宣佈「賦予外蒙、西藏以高度自治之權」。

為何國共對藏政策背道而馳?

從行省化到適度自治,再到高度自治,國民黨的政策隨著形勢發展不斷變化,變得越來越尊重少數民族的意願與權益。在國民政府遷台十年之後,西藏人民不滿中共的統治奮起抗暴,蔣介石在台灣代表中華民國政府發表聲明,承認藏人有「民族自決」的權利。顯示對國民黨早期的西藏政策有深刻反省。

為什麼中共的民族政策,從早期馬列的「少數民族自決」理論,到建國後制訂民族自治政策(姑無論是否兌現),再到目前醞釀取消民族自治政策?六十餘年來,中共走在一條與時代潮流悖逆的道路上,至今仍以強硬鎮壓對付民族問題,釀成西藏一次次巨大的悲劇。

國共兩黨的對藏政策之所以走向相反,是否由於不同的實力而決定?國民政府在大陸,先是對付軍閥割據,而後陷入國共分裂,接著是日本入侵,八年抗戰後又是三年內戰,國府逃離大陸。因而無力來征服西藏。

這個說法有一定道理。蔣介石曾說過:解決邊疆問題之方法有兩種,「一即剛性的實力之運用,一即柔性的政策之羈縻。」「但吾人今當革命時期,實力不夠,欲解決邊疆問題,只能講究政策。」如果國民政府不是陷入長期戰亂,其治藏手段可能要剛硬一點。

但是,民國畢竟不同於共產黨國家,即使蔣介石想要強硬對付西藏,也會有各種力量制約他,使他不能像中共一樣動輒使用武力。民國時期有政府不能為所欲為的因素:

第一,憲政體制。中華民國實行憲政制度,規定主權在民。雖然形格勢禁,國民黨在大陸時沒能完全實行民主制度,但它畢竟有一個時間表,計畫了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步驟,確定了五權分立的國家體制。要獨裁不容易。

第二,傳統繼承。共產黨一貫破壞中國傳統,而國民黨一直繼承中國傳統。中國自唐代以來,便有允許邊疆民族自治之羈縻政策。國民政府是共和政府,蔣介石還是尊重傳統的,他認為:「放任自治,則邊民樂於自由,習於傳統,猶有羈縻籠絡之餘地。」

第三,國際環境。當時國共兩黨受到不同國際勢力的支援。蔣介石受到英國的影響,西方的壓力,使他在對藏事務上不能不小心翼翼。而在社會主義陣營,斯大林直接指使毛澤東佔領西藏。一九五○年元旦之後,毛從莫斯科發回電報,指示解放軍強行進攻西藏。

第四,自由知識份子的作用。民國時期,一些從西方留學歸來的社會學、人類學和民族學家致力於構建「邊政學」,其中有作家冰心的丈夫吳文藻。這些學者的研究成果,使漢族統治者認識邊疆民族的不同文化,改進了政府對於邊疆民族的政策。但到共產黨時期,這些專業學者中不少人被打成右派,遭受迫害。

總之,雖然國共兩黨都是在中國千年專制土地上產生的政黨,都有不同程度的大漢族主義,但由於上述種種原因,他們的民族政策有著相反的走向。如果當年國民黨不敗於中共,今天的西藏很可能是一個高度自治的區域,中國很可能實行了聯邦制。

人們常說,歷史不能假設,但我們反思歷史卻需要假設。在反思中假設歷史原本存在著某種更明智的選擇,認識到這一點,人類才能避免更大的悲劇。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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