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賢主動出擊鐵腕治疆
作者: 陳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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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13-06-06 Print Friendly and PDF

不論民間以哪種方式,和平也好,暴力也罷;當局都統統鎮壓,監獄,酷刑侍候,一樣不少。中國民眾面對政府暴力,如何應對?


●張春賢(右)從暴力治疆的王樂泉
手上接班。會不會緩和維漢關係?

今年四月二十三日,位於中國新疆喀什地區巴楚縣的色力布亞鎮,發生官民暴力仇殺事件,共造成二十一人死亡,包括官方的十二名警察、三名社工人員。對抗的維吾爾人一方,則有六人被殺、八人被捕。

禁戴花帽蓄鬍子披面紗,惹禍

中國政府的解說是,當局社工人員走訪一戶居民,發現可疑人員和管制刀具,社工人員遭這家居民控制並被殺,由此引發對峙與槍戰;境外維吾爾人組織反駁說,是當局粗暴闖入居民家中,首先挑釁,當局武裝人員開槍打死一名維族青年。當局所謂「社工人員」,其實就是政工人員,就是便衣警察。

前往當地走訪的外國媒體,從當地居民或目擊者口中獲知,事件是由中國官方扼殺當地民眾宗教信仰而引發。官方在當地禁止男人蓄鬍子、禁止女人披面紗。色力布亞鎮的這一家人不從,政府官員就不斷上門騷擾,最終釀成這一慘禍。

自二○○九年「七五」事件之後,中國政府對維吾爾人的管控日趨嚴厲,不僅限制他們對民族權利的要求,更限制他們的宗教信仰,甚至限制他們的服飾,推行赤裸裸的漢化政策。比如,當局通知所有企事業單位和學校,上班或上學,不得戴花帽——維吾爾人的傳統服飾之一。三月間,在烏魯木齊第二十三中學,傳出因維族學生戴花帽而遭集體罰站和威脅開除事件,激起維吾爾人憤怒。文化滅絕,等同於另一種形式的種族滅絕。

張春賢號召以鐵的手腕主動出擊

而論因果關係,還有直接的一環。四月十二日,當局在新疆召開「維穩大會」,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在會上號召:要「以鐵的手腕、鐵的決心,主動出擊、重拳打擊,堅決把暴力恐怖犯罪打掉在預謀階段、消滅在行動之前。」「進一步明確對恐暴分子的現場處置原則。」

一個「主動出擊」,佐證當局挑釁在先;一個「現場處置」,證明有意殺人滅口。無須調查取證,無須公開案情,甚至無須司法程序,只須用一頂「恐怖主義」或「恐怖分子」的大帽子,就能將維吾爾人的任何訴求牢牢罩死、徹底封殺。

維穩在先,出事在後,張春賢治疆,與王樂泉治疆,原是一個模子。實際上,這才是恐怖主義——源自於權力中樞的國家恐怖主義;這才是恐怖分子——以反恐之名、行恐怖之實的國家警察。

就像把幾乎所有中國異議人士的政治活動都稱為「違法犯罪」一樣,中國政府把幾乎所有少數民族爭取權益的行為,都稱為「恐怖活動」。四月二十三日發生的這起最新血案,照例再次被中國政府定義為「嚴重暴力恐襲」事件。

維吾爾人以牙還牙、以血償血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新疆巴楚事件,緊接在美國波士頓爆炸案(四月十五日)之後,中國官方媒體剛剛以嘲弄的口氣,奉勸美國:集中力量對付自家後院的恐怖攻擊,不必重返亞洲。孰料,僅僅一周之後,在中國的新疆,就發生死亡超過美國波士頓事件七倍的中國巴楚慘案,正應驗《紅樓夢》那句經典名言:「正嘆他人命不長,哪知自己歸來喪。」

對源於中東原教旨主義的極端勢力,貨真價實的恐怖分子,中國官方輿論表現出同情、甚至縱容,視之為牽制美國的勢力;對新疆境內信奉伊斯蘭教的維吾爾人,稍有抗議,中國政府就一律指其為「恐怖分子」。內外有別,雙重標準,難免無信於天下,失信於天下。

信奉和平、理性、非暴力的西藏人,堅持和平抗爭,寧願自焚,也不傷及他人,遭遇的卻是,牽連鎮壓、漫長徒刑、甚至當場射殺;即便只是談問題、寫文章、表達個人觀點的民運人士,也動輒遭遇重刑加身,如劉曉波、高智晟之例。

看上去,對中國政府而言,這一切都一樣。不論民間以哪種方式,溫和也好,激進也罷;勸進也好,批評也罷;講理也好,對抗也罷;和平也好,暴力也罷;當局都不分青紅皂白,統統鎮壓,監獄,酷刑,迫害侍候,一樣不少。於是,擺在中國民眾面前的一道考題是,面對政府暴力,如何應對?

對和平主義者而言,暴力終究不是好事,不論發自攻擊方還是還擊方。然而,相比於漢人、藏人,維吾爾人表現得更有血性。維吾爾人以牙還牙、以血償血,究竟是報復行為,還是為現實所逼?中共始祖毛澤東有言:「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哪裡有剝削,哪裡就有鬥爭。」觀察新疆形勢,斯言信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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