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極權和男權的壓迫下
作者: 曾金燕

大陸傳真

更新於︰2013-08-06 Print Friendly and PDF

社交媒體謾罵葉海燕,《南風窗》消解葉海燕女權抗爭的意義,容不下一個女子以她的性自由和身體自由,從事社會公益工作,為弱者說話。她七月七日被迫離開廣州。


●大陸女權工作者葉海燕今年5
月在香港1908 書社。(本刊記者)

回顧海南萬寧二○一三年五月八日六名六年級小學生被該校校長陳在鵬和萬寧市市房管局職員馮小松帶到賓館開房性侵事件。五月二十七日葉海燕在萬寧市第二小學門口舉牌「校長:開房找我,放過小學生」,抗議牌上留有婦聯電話和葉海燕真名。二十天內海南、山東、安徽、河南、湖南、廣東相繼曝光八起分別有多名受害女童的校園性侵案。五月二十九日廣州市婦聯負責人表示,近三年廣東超過兩千女童遭性侵 。

葉海燕和她的支持者的困境

葉海燕回到住地博白後,房東受婦聯和居委會壓力要求其搬遷。五月三十日,十幾人上門與葉海燕滋事,葉海燕因揮刀驅趕來者,被行政拘留十五天。葉海燕釋放後被近百人拉橫幅驅趕出住地廣西博白,搬到廣州中山後,被斷水斷電,七月六日母女及傢俱被地方當局強制驅趕拋棄荒野,當晚試圖借住番禺艾曉明家,除葉海燕女兒外其他人依舊被便衣、保安強制驅走。

幫助葉海燕的朋友有被以汽車套牌為名義受警方調查的,有家中被斷電的,還同時遭遇被國保警察威脅和驅趕。無處棲身的情況下,七月七日下午,葉海燕母女登上返回老家的列車離開廣州。

萬寧小學生性侵事件當局的初始反應是:海南警方稱未發生性侵,是小學生主動找校長開房;萬寧副市長、萬寧市教育局長、萬寧市長要求學生家長不要接受媒體採訪,要求家長給媒體電話撤銷採訪稿和視頻;公安局、司法局輪番要求家長私了;輿論壓力下此案迅速開庭,六月一審判決,陳在鵬(十三年六個月)和馮小松(十一年六個月) 皆不服要求上訴,而受害學生家長認為量刑太輕。

從舉牌抗議,到被驅逐離開廣西和廣東,除了公權力機關對葉海燕直接迫害,在社交媒體新浪微博、推特和凱迪(社區論壇)以及《南風窗》六月十九日第十三期的報導裡,狹隘的性別文化持有者和極權統治的幫兇對她的謾罵、詆毀和消解,與公權力迫害不相上下。

一位篤信菩薩道的真正的女士

印度思想家、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斯皮瓦克訪問中國時曾說:「當整個群體受到外來壓迫時,他們無法有力地對外發言或者採取行動反對外來壓迫,因為他們會受到懲罰。因此世界上最古老的機制——再生產規範性(reproductive normativity),就破門而入,開始被使用。老闆在單位整你,你回家整老婆。」

葉海燕作為支援性工作權益的宣導者和切身實踐者,具有離經叛道的勇氣、見識和行動。葉海燕抗議萬寧小學生受校長和政府官員性侵引發的一連串事件中,那些無力反抗專制強權、極權政府、強姦文化和男尊女卑格局的懦夫,無視政府部門對葉海燕的迫害,自帶乾糧竭盡全力地在社交媒體和《南風窗》之類的官方媒體上,曝光指責葉海燕的私生活,造謠污名葉海燕的人品與工作,踐踏葉海燕的人格,消解葉海燕女權抗爭的意義,瓦解葉海燕的生存和工作條件,打擊葉海燕從事社會抗爭和社會公益的意志。

殊不知不拘小節、喜樂憂懼直接呈現給公眾的葉海燕,以自己的身軀在「十元店」溫暖農民工的葉海燕,才是真正的「女士」,行了多年的「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菩薩道。

對抗爭極權與男權的無力感

社交媒體上謾罵葉海燕的他們,《南風窗》上消解葉海燕女權抗爭的他們,容不下一個女子擁有這麼多的性自由和身體自由,更容不得這樣的女子從事社會公益工作,為弱者說話,成為受人尊敬的先行者。

他們不去追究學校職員和政府官員對學生頻頻性侵的深層原因,不去追究葉海燕被公安拘留的政治背景,不去追究葉海燕被面目模糊的「群眾」、「便衣警察」、「房東」和「無名者」對葉海燕步步緊逼的驅趕,對支持者的聲音和表達被審查和刪除視而不見。

對網友因支持葉海燕發起的反對性侵抗議而被軟禁、威脅更是忽略,反而津津有味地闡釋家長為了保護未成年少女長大後背負污名而放棄追究性侵者的刑事責任的「自由」、房東有租房和不租房的「自由」,指責葉海燕的抗爭是作秀。

今天看到葉海燕在網上表達對家人愧疚和對抗爭極權與男權的無力感,我只有默默地祝福她,願她的女兒得到安頓和上學,她的生活能夠有基本的保障,她的能量在進退中皆有增長。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作者二○○七年獲時代周刊列入百名最有影響力的人物榜,現在香港大學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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