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新聞自由鬥士胡績偉
作者: 朱曉明

人物

更新於︰2013-10-08 Print Friendly and PDF

胡績偉的一生警示世人,也鼓舞著我們。看今日網民的勇氣和智慧,再看當局對網絡的氣急敗壞的圍剿,可以說,今日之中國,民智已遠遠超越黨性禁錮。胡老期盼的言論出版自由已經曙光初現。

我耳聞目睹胡績偉對新聞法起草工作的投入。他也非常重視借鑒國外新聞出版法,以及香港的有關法例。新聞系邀請《美國新聞史》作者埃德溫.埃默里來演講。胡老特地趕來聽講,並參加了新聞所和新聞法研究室與艾默里的座談會。記得胡老提問,如果美國記者要批評報社老闆,會如何?回答是,記者一般不會這樣做。如果非做不可,也許會被開除,但記者也會去其他報社,因此出名也說不定。以後,胡老有機會到美國訪問,親身瞭解美國媒體的運作。不過那時我不在美國,錯過了見面機會。

主張新聞法寫上允許公民辦報 

當時,香港回歸的談判正在進行。為熟悉香港的法制體系,在我們編輯的《各國新聞出版法選輯》(續編)一書中附錄了香港的各項新聞法規,我翻譯了其中的香港誹謗條例。胡老還特地到深圳,邀請二十到三十位香港報刊的主管座談,聽取他們對中國新聞法起草工作的意見,受到海外輿論高度評價,效果極佳。我們並沒有隨行。

胡老還格外關注蘇聯及東歐社會主義國家改革的進程,以及它們在新聞立法方面的進展,特別是波蘭的團結工會運動,及新聞立法工作。一九八五年初,新華社內參上刊登了一九八四年《波蘭新聞法》的中文全文,其中有允許公民個人辦報(出版者可以是「自然人」)的規定,屬當時社會主義國家中的首例。

胡老深知,是不是允許公民創辦報刊,能不能打破黨報的一統天下,是爭取新聞出版自由的關鍵。在中國,私人辦報問題,一九零八年的《大清報律》已經解決了;民國時代也不是大問題;一九四九年後的最初幾年,政府也未全面查禁私人報刊。一九五七年反右運動時,民主黨派人士針對報刊國有化提出,應該允許「同仁辦報」的建言,希望開放非產黨人創辦報刊,破除黨報壟斷;卻被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受到公開的大批判。有建言者受到長達二十多年失去自由的懲處。毛澤東乘勢強行輿論一律,不許「反動派」亂說亂動,釀成文革悲劇。

胡老主持下的多次研討會及研究室會議都曾談及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是要不要立法開報禁的問題。胡老對此非常重視,試圖在新聞法草案中寫入「公民個人可以依法創辦報刊」的條款,但苦於找不到足夠例證,尤其是在社會主義國家的新聞出版法中,基本都迴避。波蘭在蘇聯陣營開了解除報禁先例。胡老安排我寫文章評介。我寫了「頗具特色的波蘭新聞法」一文,登載新聞法通訊六期(一九八五年四月)。該法被編排在《各國新聞出版法選輯》(續編)一書之首。

若胡績偉的主張得以在新聞立法中哪怕可有限度的實現,中國就有望走向開放報禁,進而開放黨禁的民主國家之路,造福中國人民。但這對中共這個權力和財產欲望極強的政黨而言,這卻無異於與虎謀皮。

 六四後被撤職新聞法起草告終

一九八六年前後,市場化改革深入,北京高校學潮不斷,胡耀邦和趙紫陽相對寬容以待,引發保守派不滿。一九八六年底,鄧小平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講話發表,嚴詞表示,必須開除自由化分子方勵之、劉賓雁和王若望的黨籍。一九八七年一月,胡耀邦被迫辭職,主因竟是在接受香港媒體採訪時講了真話!胡績偉領導的新聞立法工作由公開啟動到被默然冷凍。新聞法研究室的生存危機變成死刑判決。

上級(主要是胡喬木)採取釜底抽薪和另起爐灶的兩招,抹煞被胡績偉搞得有聲有色的新聞法起草工作。先是,壓社科院取消新聞所的新聞法研究室及其研究項目(一九八五底),稱新聞立法不是社科院的任務;然後,在國務院成立新聞出版總署(一九八七),授權制定管理新聞出版的法規。

一九八四年經胡喬木和萬里批准的胡績偉主持的全國人大的新聞法起草工作名存實亡。到一九八九年「六四」鎮壓後,胡績偉被撤職,紅色中國首次新聞法起草工作付諸東流。時至今日,中國大陸仍是黨管新聞,連年被列入世界互聯網之敵名單,新聞自由度在全球一百八十個左右的國家中名列最不自由的五、六個國家之列。

到我畢業前的一九八七年下半年,胡績偉的起草班子「新聞法研究室」被正式撤銷。看到近三年來出出進進的辦公室門上的牌子被摘掉,我內心憤憤不平,決心離開新聞界這個是非之地。但我的論文寫作並沒有停止,經胡績偉導師同意的論文框架還在,但已沒有了定期的研究室會議。好像孫旭培還是起草小組成員,為新聞法草案的定稿與胡老溝通。不知人民日報內的胡績偉辦公室是不是也被撤銷。

我的幾個論文草稿,以及胡老的審讀意見通過孫旭培轉達,原題目「試論社會主義新聞立法的基本原則」改為「試論東歐社會主義新聞立法的基本原則」,迴避直接論及中國;並要我加寫一節「執政黨對新聞業的領導」這個各國新聞法不曾特別規定的內容。但經與導師討論認可的結構還在,主張新聞立法三原則:人民民主、新聞自由、責權統一(即民主、自由、法治)。現在讀來,我以為,論文仍比起當前一些社科院御用學者對抗普世價值的文章更言之有物。時隔二十六年,中國新聞界和理論界不進反退,淪為御用喉舌。中國共產黨到了最懼怕政治改革和言論自由的時期,近似於前蘇共的勃列日涅夫時代。

導師在大刀闊斧刪改後的論文定稿上批了「同意付排。胡績偉2/3」,即一九八七年三月二日,反自由化運動高峰時。當年五至六月間論文答辯會,胡老沒有出席。答辯委員會主席特別要我在答辯記錄的備註欄裡,寫下一段「新聞自由不是絕對的」文字,說是為了保護我的導師胡績偉。中國最高學府連論及東歐國家新聞改革都怕激怒黨中央,足見胡老一兩年前警告我們有「坐牢」危險,確有先見之明。我照辦了,更堅定了離意。我將經多次修改的以保護新聞自由為原則的初稿《中國新聞法草案》謄清後,交給孫所長,算是為我的新聞法研究工作畫上句號。因深知胡老承擔的政治壓力,我沒有再去叨擾導師。

一個雖敗猶榮的真英雄

在一個當權者將立法工作、將自己憲法規定的言論出版自由視為兒戲的國度,我感到,胡績偉似乎是一個與風車搏鬥的騎士,勇往直前,卻每每被政治颶風吹上掀下。這股「幽靈」之風完全不理會全力付出聰明才智的諫言者,不斷將本陣營最優秀的忠誠戰士驅趕到自己的對立面。一九九二至九四年我們在莫斯科時,曾借住在一位《真理報》駐外記者家裡。他因蘇共解散、黨報被查封,而被迫提前回國。他對我們說,蘇共就是亡在將優秀黨員都開除了,剩下的盡是貪腐小人。

胡績偉的遭遇是有良知的老革命者在共產黨專制制度下的宿命。從社會主義國家的鼻祖蘇聯及其歐衛星國的結局看,他主持的新聞法起草工作以失敗告終實乃歷史必然。中國古人云,不以成敗論英雄。在我眼裡,胡績偉就是一個雖敗猶榮的真英雄。黨國機器視他為眼中釘,恰恰表明,他是人類民主大潮中劈風斬浪的前行者。

胡績偉的一生警示世人,也鼓舞著我們這些氣息尚存者。看網絡上中國網民的勇氣和智慧,再看看當局對網絡輿論的氣急敗壞和疲於奔命的圍追堵截,可以說,比起當年胡績偉經歷的機構被裁撤、法定項目胎死暗箱、媒體上卻不見隻言片語的黑暗;今日之中國,民智已經遠遠超越了黨性禁錮。胡老期盼的言論出版自由在網絡上已經曙光初現。假以時日,胡績偉的自由信念定會在中華大地成為現實。

(朱曉明:中國社科院新聞法碩士。美國媒體資深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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