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探」聶海芬脫罪
作者: 姜維平

大陸傳真

更新於︰2014-05-08 Print Friendly and PDF

徇私枉法的聶海芬製造驚人冤案,竟不負法律責任。說明不搞政改和法官非黨化、職業化,只靠內部自相糾偏,是無法根治冤假錯案的。

浙江省發生的「張家叔侄冤案」原本應當成為一個樣板,給無數蒙受不白之冤的訪民帶來希望和信心,但可惜浙江省高院好事做了一半,只是給涉案的受害者張高平等人平反昭雪,並給予國家賠償,而製造冤假錯案的責任人,即所謂「女神探」等警察,一個也沒判刑,只是輕描淡寫地給了黨紀政紀處分,而且還羞羞答答,遮遮掩掩的,沒透露具體內容,事情過去了大半年,至今才從省高院領導的一篇答記者問裡,讀到了一鱗半爪,好像責任人是出於善意的誤判,有錯而無罪,全然遺忘了當年是如何虛構和包裝「女神探」的,這是蒙混過關,欺世盜名,這是對法律的戲弄與踐踏。

當局應重判聶海芬樹立典型

據國內官媒報導,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今年的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對此,審議報告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殘聯副主席王乃坤代表說,對冤假錯案要糾正,更要防,糾正在後防在前。對於那些刑訊逼供、明知有疑點還要堅持判決的人員,還要追究責任。王乃坤提到了「浙江張氏叔侄強姦殺人案」中的所謂破案「女神探」聶海芬。她說,此前這位「破案高手」快速破案的經驗被廣為宣傳,結果出來的是一個冤假錯案,「多大的諷刺啊!」

自從浙江高院公佈了張家叔侄冤案,我就一直在等待有關方面啟動錯案糾偏機制,相信在許多善良人的想像裡,像聶海芬這樣的徇私枉法的辦案人員,應當立即繩之以法,甚至理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因為一般的殺人犯,剝奪他人的生命,代表自己,而聶海芬則代表公權力,冠冕堂皇地把真凶放了,使良民坐牢蒙冤多年,還接受了「女神探」的桂冠,這是人世間最大的犯罪,不殺她不足以顯示法律的權威,也不能給人民以信心,更無法震懾那些動輒按領導旨意辦案的公檢法人員。我認為,這是一起由浙江省主管政法工作的高層官員,與公檢法人員合夥策劃的一起震驚世人的冤假錯案,必須作為典型抓住不放,大造與論,一查到底,不僅聶海芬要重判,凡是參與的公檢法司等責任人都要判刑,否則,不能有效制止全國冤假錯案氾濫成災的勢頭。

但是,一方面是中央政法委下發文件督辦,並推出檢察官張飆的先進事蹟引導下級,一方面是基層法院千方百計地玩「貓膩」,厚著臉皮編故事,現在,張高平案進展如何,錯案責任人有沒有受到追究?官媒報導說,近日,《新京報》記者專訪了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在談及處理聶海芬等人時,他是這麼說的:對造成錯案人的問責是必要的,但也要區分程度、情節。故意冤枉人和僅僅是判斷錯誤、破案心切,還不一樣。在這個案件中,沒有發現是故意製造冤案,都是在組織內部,按照黨紀政紀來問責。

自己糾偏有司法體系的局限性

由此讀者已經看出,在現有的司法體系下,自己糾正自家搞的冤假錯案,是有先天不足的局限性,雖然,齊奇領導的浙江省高院,較之於重慶高院等有一些明顯的不同,它能公開平反張家叔侄案值得肯定,但畢竟是「左手」監督和制約「右手」,沒起到實質性的作用,其結果令人失望。其實,不用再重複已公佈的案情,也不必再分析「女神探」謊言破滅的過程,只請教齊院長兩個問題:聶海芬等人把真凶放了,把兩個好人監禁多年,難道徇私枉法的犯罪「程度」不夠嚴重嗎,你還想達到何種程度?辦了假案,冤案,還通過媒體給自己一個「女神探」的光榮稱號,四處忽悠,這不是故意冤枉好人是「神馬」?

浙江高院給張家叔侄平反後,許多村民迎接他,安慰他,但聶海芬等「女神探」領導的一群「哥們」,連一聲道歉都沒有,這叫「判斷錯誤」嗎,就算過去是「誤判」,難道現在她們還在主觀上認定張家兩代人是殺人犯嗎?我很不理解:像聶海芬這樣的警察,作為一個女人,沒有一點人性的母愛嗎,讀一讀張家人的故事吧,誰沒有愛情,親情,友情,誰沒有事業,家庭,夢想?可是,所謂的「女神探」,為了邀功請賞,為了應合領導的旨意,刑訊逼供,生拉硬扯,胡編亂造,把兩個「草民」害慘了。她的神話建立在人家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噩夢之上,這是傷天害理,十惡不赦,她為何沒有一點點懺悔之意?

出路在於法官非黨化和職業化

我提醒齊奇,應當由她現在的表現判定其主觀故意,假如她做為辦案主要責任人,聽到張家叔侄平反昭雪後的第一反應是羞愧,是痛苦,是悔罪,她和先生一起,買點禮品,包點「票子」,親自去張家賠禮道歉,告訴他們當年辦案的苦衷,比如,是某一位領導給下了「死任務」,強加了「框框」,限定了時間,為了保住「飯碗」不得不違心辦案,這還有一點可信性,還能給張家一點溫暖,如果再設法給張家叔侄找個工作,憑「女神探」床上運動的本事,也是小菜一碟,但是,我想像的這一切都沒有啊,只有從遼寧省調到浙江的省公安廳長王立科放了一句「嚴查到底」的「空炮」,再無消息,有的讀者把頭髮都等白了,一直等到今天,就看到齊奇這麼幾句不疼不癢的昏話,也就是說,徇私枉法的「殺人犯」已蒙混過關了。

那麼,可以粗略統計一下,全國有多少類似的冤假錯案,光浙江省高院自己披露的還有一起沒完呢,即,蕭山五青年劫殺案,這些案子以此開頭,「公雞拉屎頭硬」,如今,就這麼一個可憐的處理結果,如何叫全國人民對司法有信心呢?難怪全省一百多個法院一起評估排名,最後中國社科院按總分平衡下來,省高院排在七十五位,也就是說「排名末位」,你說,你齊奇還好意思接受記者採訪,高調自誇?他自己不得不承認:這個想都沒想到,我原來想,省高院肯定比較好。現在看來,「燈下黑」的事情還是有。由此看來,不搞政改和司法獨立,不搞法官非黨化和職業化,只靠內部自相糾偏,良心發現,是無法根治冤假錯案的。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於加拿大大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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