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奸梁鴻志伏法記
作者: 文史天地

歷史話題

更新於︰2015-06-23 Print Friendly and PDF

梁鴻志(1882-1946)福建永樂人。北大畢業,善詩文古玩,民國後從政,曾擁袁世凱,投靠段祺瑞為官。1940年任汪精衛偽政府監察院長、立法院長。抗戰勝利後,被政府逮捕歸案。1946年11月9日以叛國罪判處死刑,在提籃橋獄中處決,時年64歲。本文詳述國府執法程序。

梁鴻志1946年,在政府肅奸行動中被捕。
右邊是他的愛女呼號不捨。此著名照片也。

1、想盡辦法躲不了,決定自首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為懲辦賣國奸賊,整飭社會秩序,國民政府開始在全國範圍內肅奸,這讓做了幾年閑官直至汪精衛死後才「榮 升」偽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的梁鴻志心中異常惶恐。梁鴻志知道自己任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行政院長時已壞事幹盡,百姓和國民政府以及共產黨都饒不了他,華 中第一號漢奸的帽子必定非他莫屬。情急之下,他想起了同鄉李思浩,雖然自己當初聘請他做了維新政府的高等顧問,但他知道李思浩和重慶方面始終沒有斷絕聯 系,自己當權時對他不薄,想必他不會見死不救。

  於是,梁鴻志跑到李思浩家中請教避難之法。李思浩見梁鴻志來訪,便已知其意,他向梁面授機宜:「我從側面聽說,佛海、援道都已走通了戴笠的線,他們都留好後路了。聽說你和援道交情至深,應該趕快和他搞在一起,或者可保無虞。」梁鴻志一聽大喜。當初在維新政府與任援道一起共事的時候,他和任的私交就很 好,此時正受蔣介石委任擔任先遣軍總司令的任援道對梁鴻志來說,是一棵救命稻草。

  李思浩一語驚醒梁鴻志,看著任援道在蘇州駐節,他趕忙舉家遷往蘇州。可笑的是,梁鴻志此時竟還樂觀到吩咐家人說屋中物品如珍貴字畫 等一律不必收拾。梁以為到鄉下躲幾天避避風頭,就會平安無事,回來繼續享清福。不料,梁鴻志的年輕姨太太在蘇州躲了些日子 後,耐不住回上海辦事,在火車上被人發現,梁鴻志已是政府通緝要犯,為邀功請賞,便跟蹤姨太太找到了梁鴻志避難的住所,梁鴻志由此被捕。

  被捕後,梁鴻志感覺情形不妙,立即給任援道打電話,請其設法解救。任援道得到消息後大驚,連忙親自過去將梁鴻志帶到自己的司令部。但任援道知道,這件 事一發生,國民政府就知道梁鴻志在他手上,梁氏在偽政府中曾經地位顯赫,正好讓當局殺一儆百。一想到這些,任援道就不寒而慄,他覺得自己已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遂決定陪梁鴻志去上海,同李思浩商量解決辦法。

  李思浩的日子也不好過。雖然他與重慶方面有多年的關係,但畢竟也曾有「漢奸」之名,生性多疑的戴笠就派族人戴菊生住在其家裏,名為保護,實為監視。而 梁鴻志在蘇州被捕,手眼通天的戴笠早就得到了消息,他在梁鴻志到上海前便趕到李思浩家裏,故作痛苦地向李訴苦,說抓不到梁鴻志自己就交不了差,要李幫幫 忙,提供一點梁的線索。李思浩不願意把朋友往死路上送,戴笠便對其沉聲說道:「我們是能夠抓住他的,不過要連帶驚動他的親友,彼此不好看,還是請他親自投案的好。」

  梁鴻志到了上海和李思浩會面後,覺得要想躲過牢獄之災已不可能,他不願意讓老朋友為難,便決定去投案自首。為裝出早就準備向國民政府投降的假象,梁鴻 志趕造了一份自白書,把其時間填為日本投降前的1945年7月15日,請任援道轉交戴笠。梁鴻志知道自己這一次被捕,生死難料,又給蔣介石寫了一封信,詳細說明了其在 維新政府和汪偽政權中的活動,力圖主動坦白,獲得蔣介石的諒解。然後,他讓李思浩打電話給戴笠,通知他梁鴻志就在自己家中。

  戴笠接到李思浩電話後,立即派了兩輛小汽車將梁鴻志和他的兩位小老婆都押進了軍統局。為博得戴笠的好感,梁鴻志不等軍統訊問便先將自己寫給蔣介石的那份自白又寫了一遍,請人交給戴笠,但他沒想到這樣做無疑是不打自招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從而為以後帶來了不盡的麻煩。

2、入獄提籃橋,充分準備自辯資料

  軍統把上海抓來的漢奸,根據任偽職的高低,分別關押在不同的地方。梁鴻志在漢奸中的地位最高,就被關進了條件最好的楚園。楚園位於上海市福履理路,是 原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長盧英的家,盧英號楚僧,住的地方就稱為楚園。楚園的看守人員態度都不錯,管理也不嚴格,梁鴻志等人剛到的時候,看守所主任還熱情地上 前打招呼,並且給每個房間都派發一份報紙。

  梁鴻志在眾囚犯中地位最高,因此受到特別優待,他不光可以獨自居住二樓亭子間,而且他的一位小老婆還可以每天早來晚去地過來料理私人事務,其私人廚師 也居然能夠隨著他住進楚園,給他做菜。每天有小老婆作陪,還時常與人下幾盤棋解解悶,為獄友寫扇題畫風雅一番,加上廚師為其做的精緻小菜,以及與舊友 的把酒問盞,梁鴻志日子倒也過得滋潤。

  除夕之夜是全家團圓的日子,楚園內的眾囚徒讓廚房多準備點酒菜,準備飲酒守歲。開始的時候大家喝酒吃肉,談笑風生;到了半夜的時候,酒足飯飽,隨著爆 竹聲聲辭舊歲,大家都不再說話。梁鴻志想起往日在家裏自由自在、樂呵呵地迎接新年的樣子,再看看現在身為囚徒,且前途未卜,不禁悲從中來。他含著淚在一張 白紙上寫下「息壤在彼」幾個大字,然後自己在紙上簽了名,接下來眾囚徒一一在白紙上寫下自己的名字,望著這張斑斑墨痕的白紙,大家抱在一起失聲痛哭。

  不久,軍統的大卡車又突然駛進楚園,將梁鴻志等人轉往上海提籃橋監獄。在這之前,為便於審奸,監獄已將「忠」字監房騰出來,作為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 (上海高等法院)的臨時看守所,梁鴻志隨後亦被關進「忠」字監牢。在這裏梁鴻志又受到了「優待」:其同行者入獄前均要登記姓名、年齡、案由、刑期,打上指 模,再把頭髮剃光,剝光衣服去洗澡房沖洗一番,穿上特製的囚衣,而梁鴻志卻除了指模,其他的一概免除。但監獄裏每天兩頓飯,每頓半盒褐色米飯加上僅有 的幾片菜葉,卻令梁鴻志卻很不習慣,有幾次他甚至忍不住將咽下的飯菜吐了出來。

  17日,梁鴻志第一次出庭,首席檢察官杜保祺親自出馬,訊問了他將近一個小時。接著,受理此案的檢察官戴榮鐸繼續訊問。戴榮鐸詳細調查了他組織維新政 府和中華民國政府聯合委員會的經過,以及維新政府與日本合辦通訊、銀行、鐵路等情況。梁鴻志對於在自白書裏承認自己「對於國家立場,未經兼顧,此自是個人 昏憒糊塗,不能辭免罪責者也」後悔不已,他寫下辯訴書,對「組織維新政府之動機」,「各部與日人訂立臨時條約之經過」,「綏靖軍成立之實況」,「戒煙局成 立之事實」等關鍵問題做了解釋,於25日交至司法當局。29日,檢察處再次開庭偵訊,復核第一次偵訊內容後,決定對梁鴻志提起公訴。

  6月5日上午,法院首次對梁鴻志漢奸賣國案開庭審理。梁鴻志竭盡所能為自己的行為辯護,無奈他在華中壞事做盡,此時無異於欲蓋彌彰,而且他聘請的兩位律師和他交流不暢,這讓梁鴻志十分焦急,他一面讓律師趕快為他搜集旁證,一面要家裏高薪聘請名律師為其辯護。

  14日,法院再次開庭,梁鴻志這時已有三名律師,還搜集了不少旁證,其中包括敵偽時期被他營救出獄的北平輔仁大學法學院院長董人驥和北平市教育局局長 英千里的證明,先遣軍司令任援道關於日本投降後樑鴻志曾協助維持秩序的證明,以及一封行政院長孔祥熙關於梁鴻志在抗戰期間曾通過地下人員向重慶提供過情報 的親筆信,甚至曾為其傳遞情報的薛子奇也親自出庭為他作證。與此同時,檢察官方面也搜集了很多梁鴻志投敵賣國的鐵證:如維新政府編撰的《維新政府現況》 《維新政府一周年紀念特刊》等中日文版書刊,以及在檔案中找到的梁鴻志在維新政府時期和日本簽訂的協定文本。

3、伏法經過:在閉目吟詩中一槍斃命 

  1946年6月25日,法院開庭判決。由於罪證確鑿,法官當眾宣佈對梁鴻志處以死刑。梁鴻志聽到判決後臉色發白,法官問他有什麼要說的,他表示要上 訴。於是,炎熱的7月梁鴻志及其家人忙得大汗淋漓:他們一面加緊再搜集旁證,一面向南京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申請複判。但複判沒有改變梁鴻志的命運,國民政 府最高法院根據上海高院送請複判以及被告申請複判的請求,由刑事第二庭於10月18日做出終審判決:「原判決核准。」國民政府司法部將終審判決送到上海,指令上海高等法院立即在提籃橋監獄內秘密執行。

  當時,知名度極高的始建於1901年、啟用於1903年的上海提籃橋監獄,雖號稱遠東第一監獄,但獄內原無刑場,司法部密令獄中槍決梁鴻志,這在提籃橋監獄史上尚屬首次。畢業於湖北法政學校的典獄長徐崇文接令後先是一怔,沉思良久後他想起監獄圍牆東邊原有一塊土地,屬監獄所有,在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時為西籍警官的網球場,後改為菜園,因無人照看,業已荒蕪。該處場地南北長三四百米,東西寬不足百米,或可當作刑場。於是,徐崇文下令對該場地作突擊整修布置,以其作為梁鴻志的伏法地。

  11月9日中午11時左右,上海高等法院派主辦檢察官戴榮鐸去提籃橋監獄負責行刑。前一晚,梁鴻志還為薛大可《昔遊詩》作跋,此時,當法警進入「忠」 字監,通知其外出時,他已隱隱有一絲不祥之感。梁鴻志把衣褲換得整整齊齊,外穿黑條嗶嘰夾袍,灰綢紮裏長褲,腳穿淺色麻紗絲襪,外蹬黑布緞鞋。經過走廊 時,為了掩飾內心的驚恐,他還故作瀟灑地向熟人點頭打招呼。

  到達刑場後,只見檢察官戴榮鐸坐於審判席正中,左席為典獄長徐崇文,右席為書記官長王容海。待問明姓名、年歲、籍貫等項目後,他們將最高法院的判決書 交給梁鴻志,並告之即日執行。梁鴻志匆匆翻閱後在上面簽了字,但他同時提出抗辯,說依法收到複判書後,被告可有最後之抗告,不料庭上回答十分乾脆:是奉令 執行。梁又提出要求讓他回牢房整理遺物,庭上仍不批准,但戴檢察官表示可以當庭書寫遺言,於是梁鴻志走到公案右側前佈置的書桌旁,提筆寫下遺書:

「余生平讀詩書,尚知大義,不料從政,因而至今日就刑,此乃佛語所謂前生罪孽。嗣後速來收屍,並盼喪事不要鋪張。……」遺書寫畢,梁又交代了一些家事,然後給 蔣介石寫了一封信。收筆後,梁把所寫之信交送戴檢察官過目,並作最後掙扎:「我是懂法律的,執行時間未免太快。」他苦笑一下,想仿效陳公博在蘇州獅子口監獄行刑前同檢察官握握手,但遭到了拒絕。

  此間還有一段小插曲:就在梁鴻志即將被執行時,一位西班牙記者突然疾步上前,想記錄下這「歷史的瞬間」,他問梁鴻志:槍斃?梁鴻志回答說:槍斃!記者又問:reason?(原因)梁鴻志答曰:treason!(叛國罪)。二人對話頗似單口相聲,說完相視一笑。此事一時被人們傳為笑談。

  按照慣例,提籃橋監獄為臨刑的梁鴻志準備了酒菜,但梁此刻已沒了胃口,他把手錶一隻、眼鏡一副、法幣1萬6千元、小女兒的照片和一本袖珍彌陀經等物品 交給看守長柏其林保管,另於袋中取出餅乾一包放在桌上,然後進入執行區,慢慢坐入行刑椅上,開始閉目吟誦:「年到六十四,行步移法場……」

  未及吟完,只聽「叭」的一聲槍響,梁鴻志頹然倒於行刑椅之左側。約一分鐘後,法警將梁的屍體翻轉仰上,由檢察官檢驗氣已絕,屍體於下午送往滬西膠州路 上海驗屍所檢驗後,發還梁鴻志家屬。至此,這個曾被稱為「華中第一奸」的賣國奸賊最終在正義的槍聲中結束了他可恥的生命,帶著其不光彩的一生和一首未完成 的詩去了另一個世界。

  (文章來源:《文史天地》2014年12月第153期,作者:楊飛 薛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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