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鄧一句話,四輪暴富潮
作者: 朱 家

中南海

更新於︰2015-10-03 Print Friendly and PDF

中國官方現承認一年貪腐一萬億元時,人們才明白,所謂「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不是讓老百姓先富起來,而是讓權貴資產階級先富起來,而且是讓他們利用權力掠奪和盜竊人民用血汗創造的財富暴富起來。

打牌高手鄧小平(上)憑著「貓論摸論不爭論」就當了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還被鄧後三代奉為「鄧理論」(下)。

30多年前,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許諾:「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時至今日,確實有一部分中國人「先富起來」了。但這只是很小一部分中國人。

先富起來的主要是以下三類中國人,即政府官員、官員的親朋好友和買通官員的奸商。他們的財富不但來得太快,而且來得太突然、太蹊蹺,屬於典型的暴富。

據2012年報導,「紅色貴族」 (官員及親朋好友)約2900人,積累了總共2萬億人民幣的財富,他們尤其活躍於金融界、外貿領域和房地產業,作為公司老闆或大公司經理。他們沒有拿出一分錢,就像變魔術一樣,靠著自己的特殊身份,不費吹灰之力,就成了名副其實的億萬富翁。

買通官員與其結盟的奸商也是改革開放後先富起來的一類人。賴昌星案值高達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款人民幣300億元,拿出「走私收入」的一半甚至70%用於在官場鋪路。廈門海關從關長、局長到基層人員共計160多人都被他收買,在中國,商人如果不跟官員結盟,在政府中找到保護傘,僅靠自己單打獨鬥,是很難發大財的,即使僥倖發了大財也很難守住財富。

上面三類人,第一類是貪官,第二類和第三類可以說都是「傍官」的尋租者,他們組成了當今中國的權貴資產階級。

回顧改革開放的歷史,近30多年來大致出現過四輪暴富潮。無論哪一輪暴富潮,在其中呼風喚雨的都是上面三種人。

四輪:走私潮、官倒、賣地股票、國企私有

第一輪暴富潮是發生在廣東沿海的走私進口潮,出現於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初。這波潮流開始時範圍較小、層次較低、金額不算太大,因而不引人矚目,但後來愈演愈烈。特別是1990年後,走私潮更加氣勢壯觀,不但大量政府官員被捲入其中,甚至海陸空軍的艦隻、飛機、軍車都成了走私的運輸工具,海關、公安、武警都被走私分子利用,廈門遠華案便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借助走私,眾多不法商人和官員一下暴富了起來。有人估計,累計20多年的走私金額,當不下5萬億人民幣,從中可以形成100萬個百萬富翁。

第二輪暴富潮發生在實行價格雙軌制和企業承包制期間。在實行價格雙軌制的情況下,由於計畫外價格(市場價)和計畫內價格(平價)存在巨大的落差,有權的政府官員及其親友將搞到手的平價鋼材、水泥、化肥、農藥等緊俏物資以市場價轉手倒賣(俗稱「官倒」),迅速暴富了起來。而企業實行承包制後,承包者大權在握,許多廠長經理利用職權大肆鯨吞企業的資產,或以權謀私,大發橫財。當承包者擁有緊俏物資定價和銷售權時,例如首鋼,這兩種制度的弊端便結合在一起,成為權力擁有者的天堂。這一輪暴富潮遍及神州大地,但致富的手段比較簡單,持續時間比較短,故有人估計總案值當在5萬億人民幣以下,實際落入官倒者和承包者手中約為1萬億人民幣,可造就不到100萬個百萬富翁。

第三輪暴富潮是以土地和股票為主的投機熱。高幹子女是土地投機熱的最大受益者,他們憑藉權力和關係用低廉的價格買到大片土地,然後轉手倒賣,一次暴富,其速度和規模都超過了前兩輪狂潮。在股票投機熱中,眾多官員及其親屬憑藉權力或者關係,輕而易舉地便獲得了為數可觀的原始股。政府收緊銀根後,他們功成身退,盤滿缽溢,跟風炒作者則被洗劫一空。這輪暴富潮為時雖短,但涉及面廣,層次高,金額大,有人估計總案值在10萬億人民幣以上,可造就200萬個百萬富翁。

第四輪暴富潮是賣完了土地賣企業,推行國有企業私有化,所謂大股小賣,大企業股份化,小企業出售拍賣。經過前三輪的準備,中國的財富已聚集到少數貪官和奸商手中,他們有能力收購國有企業。即使如此,這些人也不會按照市場價格收購。這時候一批會計事務所、國有資產評估所便大顯身手,將國有企業的價格嚴重低估拍賣給當地的實權人物,並從中撈取豐厚的仲介費。這實際上是一場明火執仗地的搶劫。政府和銀行幫助這一搶劫過程順利地進行,政府允許被私人收購的企業逃廢債務,用軍警彈壓企業職工的抗議,銀行提供貸款幫助收購。塵埃落定時,地方和部門的實權人物已經搖身一變成為大資本家了。大型國有企業的股份化也同樣是一場搶劫,裁減員工,買斷工齡,是主要的搶劫方式。此外,3000萬中小股民也是被搶劫的對象,所用的辦法是讓會計師事物所高估企業資產,發行摻水股票,不斷地圈股民的錢。有人估計這輪行情的總值也在5萬億人民幣左右,可造就100萬個百萬富翁。

利用權力尋租、實行權力市場經濟

詳考上述四輪暴富潮的來龍去脈,細查權貴資產階級的發家軌跡,可以說無時無處不活躍著權力神通廣大的身影。事實表明,貪官也好,貪官的親朋好友和買通貪官的奸商也好,沒有一個不是依靠權力暴富的。

在中國收入增長最快的都是與權力相關的群體,中國的收入分配實際上形成了一個「『有權必有錢的怪圈』:以權力為中心,離權力越近的人越富,離權力越遠的人越窮。」

從本質上講,這是因為權力雖然無法創造財富,卻能夠轉移財富、分配財富,讓財富從創造者的手中「搬家」到掌握權力或能夠利用和買通權力的人那裡。換句話說,通過勞動和資本致富的人,他們的財富是自己創造的,通過權力暴富的人卻不同,他們的財富沒有一分錢是自己創造的,都是從別人那裡轉移過來的,說白了其實也就是掠奪和盜竊來的,巧取豪奪來的。這就是依靠權力暴富的本質。

在國有土地收益的流失中這一點表現得可謂十分明顯。2005年全國有價出讓國有土地16.3萬公頃,其中「招拍掛」出讓面積只占三分之一。「招拍掛」與其他方式出讓的平均地價相差4-5倍,差價每公頃500多萬元。按2006年全國工業、建築業和第三產業銷售收入55萬億元計,企業用於行賄的(名為旅行和娛樂)花費約為5000億元。也就是說,這5000億元最終都被政府官員拿走了。這些財富當然不是他們創造的,卻塞進了自己的口袋。這不是掠奪和盜竊又是什麼?!

金融腐敗也是掠奪和盜竊財富的重點區域。全國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在正常利息之外的額外付費已成為一項「潛規則」。以2006年為例,全國金融機構貸款22萬億元,額外付費給全國金融機構相關人員帶來的灰色收入可能高達1萬億元。顯然,這筆巨額灰色收入中沒有一分錢是收受者創造的,完全都是他們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從企業創造的財富中的巧取豪奪。

古往今來,利用權力致富乃至暴富的可謂不乏其人,歷代各國都有。但可以肯定的是,不論是在實行計劃經濟的毛時代,還是在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國家,權力都不曾成為也不可能成為整個社會最有效的暴富手段。為何在當今中國權力卻能夠具有和顯現如此神奇的財富魔力?答案就在於「改革」的本身。

「改革」建立的所謂「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其實是一種權力市場經濟,而權力市場經濟最大的特點就是政府對市場的強有力控制,這一點而且在當代中國表現得尤為典型。正是政府的這種強勢地位使權力在中國的財富分配過程中充當了決定性的角色,從而使權力產生了巨大的財富效應。

權力干預市場深化:權錢色大腐敗

不論是在權力市場經濟還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經濟都不可能完全放手,諸如進口配額、生產許可證發放、價格管制,乃至特定行業的特殊管制包括對從業人員數量的限制等等這一類干預和管制,或多或少都會存在。只要存在著這種干預和管制,相關的生產要素就無法在不同產業之間自由流動和競爭,就不可避免會造成資源的稀缺。顯而易見,誰擁有了這種稀缺資源誰就擁有了某種特權,誰就能夠憑藉這種特權獲得超額收入。經濟學家把這種超額收入稱為「租金」。這種租金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租金,它是由權力對市場的管制帶來的,因而又被稱為「權力租」。既然政府的政策干預和行政管制能夠創造租金,在利益的驅動下,當然就會有人千方百計買通那些有權對市場進行政策干預和行政管制,能夠控制資源配置或影響資源配置的官員,以便獲取租金。這就是經濟學家筆下的「權力尋租」,簡稱「尋租」。
    在價格雙軌制時代,計畫內緊俏物資的調撥權掌握在政府官員手中,誰有本事能從他們手裡搞到這些物資的調撥批文,誰就可以取得額外的差價收入。這筆財富就是一種租金,謀取這筆財富的過程就是一種尋租活動。

在實行土地協議批租的時代,批多少地,按什麼價格批,都由行政領導說了算。誰有能耐從他們那裡批到低價的好地,一倒手就能發筆橫財。這筆財富同樣也是一種租金,謀取這筆財富的過程不用說也是一種尋租活動。

尋租的實質,一言以蔽之,就是權力與財物的交換。它可以採取權錢交換的形式,也可以採取權物交換、權色交換等其它形式,而最主要最常見的形式則是權錢交換。在交換過程中,一方是一批因為缺乏監督和約束手握權力待價而沽的大小官員,一方是在利益的驅動下覬覦官員權力的各種尋租者,主要是官員的親朋好友以及想要買通官員的奸商,通過行賄受賄,「權」與「錢」發生易位,行賄的尋租者獲得了能夠給他們帶來租金的特權,受賄的貪官撈到了自己想要的財物。交換完成後,尋租者會進而再將行賄換來的特權進一步轉化為租金,獲取沒有這種特權的人所不可能得到的超額收益,而他們用於行賄的財物其實就是租金中的一部分。可見,只要有尋租就會有權力與財物的交換,就會有腐敗,參與其中的人當然就能夠因此不勞而獲,大發橫財。

在權力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政府對市場的管制不但是全面的經常性的,而且它手中的這種權力同時又是不受監督和約束的,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體制性的大規模尋租,導致了權力與財物的大規模交換,導致了大規模的腐敗。在這種背景下,權力的財富效應當然是無與倫比的。從這個角度講,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先後湧現的四輪暴富潮,其實就是四輪尋租大潮,四輪權錢交易的大潮,四輪腐敗大潮。

更為惡劣的是,在當下的中國,由於權力對市場所具有的巨大控制力,尋租活動還呈現出一種惡性循環的趨勢。一旦政府官員發現尋租有利可圖,隨著貪欲和膽量的膨脹,越來越多的人就會不再僅僅滿足於在尋租過程中只扮演一個被動的被利用的角色,而會轉而利用行政干預千方百計地增加某些行業或企業的超額利潤,主動地創造租金,以誘使企業與個人向他們進貢,作為獲取這種壟斷租金的條件。他們甚至還會故意提出某項會使一些企業利益受損的政策或規定作為威脅,迫使企業割捨一部分既得利益給他們,以求其高抬貴手,放棄制定或實施該項政策或規定,使自身的利益不再受損。顯然,這已不是尋租,而是主動「創租」、「設租」了。由大規模的尋租發展到在尋租的同時積極地創租、設租,權力的財富效應變得越來越大,貪官變得越來越瘋狂,他們的錢包也變得越來越鼓。

不受監督的權力是暴富的根源

據中國經濟學家胡和立和萬安培計算,在1980年代末和1990年代初,「全國人民一年生產出來的物質財富中有三分之一都變成了尋租者和貪官的收入。」網上還流傳一種說法:「官方統計的1999-2001年10類腐敗經濟損失達到GDP總量比重的14.5%-14.9%,每年達一萬多億元。這實質上意味著一年平均從全國每一個人身上剝削去1000元左右。而2009年——2010年的損失數額更是觸目驚心,僅外逃官員就有6萬人之多,攜帶資金突破2萬億人民幣。」

可見,在改革開放建立的權力市場經濟之下,官員憑藉其不受人民監督和制約的巨大權力,牢牢控制著市場,主導著資源的配置,把整個中國迅速變成了一個規模空前巨大的彌漫著銅臭的尋租場,使得權錢交易越演越烈,腐敗現象氾濫成災,這就是權力能夠在當今中國成為最有效的暴富手段的根源所在,這也正是權貴資產階級能夠先富暴富的訣竅和奧秘所在。

30多年前,當改革開放剛剛拉開帷幕,鄧小平許諾「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時候,幾乎所有的中國人都對自己的未來充滿了憧憬,一個「富起來」的好日子似乎正在不遠處微笑著向他們走來。然而30多年後的今天,當人們從這場流光溢彩的財富夢中相繼醒來時方才明白,所謂「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並不是讓中國老百姓先富起來,而是讓權貴資產階級先富起來,而且是讓他們利用權力通過掠奪和盜竊人民用血汗創造的財富暴富起來。

現在,到了非改變這種景況不可的時候了!

(此稿大陸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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