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反腐女記者受迫害慘死
作者: 孟 醒

讀者編者

更新於︰2015-10-23 Print Friendly and PDF

2005年新華社記者齊力,因舉報內部貪官的青島土地案,遭到反誣陷害,關進監獄。後獲無罪釋放,卻喪失工作與健康終於慘死。涉鉅款的貪官仍然逍遙法外。

齊力(前排中)1998年和新華社記者在一起。

2015年10月17日,新華社原《人居》雜誌記者齊力的家人懷抱著她的骨灰,從千里之外的蘭州回到北京,將其安葬在北京近郊離她母親不遠的墓地裡。斯人逝去,家人悲痛不已。

2014年4月8日,因參與舉報內部腐敗慘遭冤獄錯案導致身體營養極度不良的齊力,被家人緊急送往解放軍306醫院,初步診斷為極重度缺鐵性貧血、低蛋白血症、低鉀血症、腹腔積液等八大疾病,不久發現罹患嚴重的結腸癌並伴出血,遂被緊急轉往北京解放軍某部總醫院,5月19日,院方組織專家作了切除手術,身體嚴重消瘦脫形的齊力被重點監護,經受了人生命運的嚴峻考驗。這一天,恰恰也是她與另一名新華社記者馮杰遭受冤獄錯案九周年的紀念日。

十年前被新華社貪官偽證誣陷受害被捕

2005年5月19日,她和同事馮杰因舉報新華社個別官員的青島土地腐敗,被腐敗貪官倒打一耙,指構陷偽證和多種罪名,先後移交司法,投入監牢,從此開始了人間煉獄和長達十年的維權上訪之路。

新華社個別人為誣告陷害反腐記者,出具了大量的偽證:

如,新華社誣陷齊力是社會上的“無業不法人員”;經法庭查實,齊力自1995年就被聘約山東分社工作,有多年的工資檔案和諸多旁證,直至2003年,整整八年的工作經歷,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如,齊力自2003年被聘約為新華社《人居》雜誌記者,直至2005年受迫害被捕時,《人居》雜誌每一期的版權頁“記者部”名單上都刊有齊力的名字,並有許多署名“人居記者:齊力”的文章和照片,總編輯劉廣軍曾親筆書寫了多封“記者介紹信”,案發後卻謊稱齊力是“假記者”;直至法庭傳訊,經過司法鑒定,證實是劉廣軍出具偽證……

齊力被人構陷為“假記者”的依據之一是她沒有國家新聞出版署統一頒發的《新聞記者證》,實踐中,報社的聘任記者大量存在,律師指稱,如按照這一“標準”,新聞界的近半記者都是“假記者”。而事實上,齊力證件齊全,其新華社《人居》記者的身份鐵證如山。

經過多年司法審查,兩級人民法院對齊力在新華社工作十年的經歷和《人居》雜誌記者的身份予以確認,《國家賠償書》明確認定:“齊力,新華社《人居》雜誌記者”,這與新華社的虛假報案公文中誣陷齊力是“社會無業人員”等形成鮮明對照。

庭審查明,新華社移交司法的40餘份證言和公函,偽證多達37份,令人震驚。

宣布無罪卻失去工作,一家人陷於絕境

此案驚動高層。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查明並認定記者案件是一個錯案,齊力、馮杰先後兩次被一審、二審兩級法院宣判無罪。

記者被判無罪後,中紀委駐新華社紀檢部門對記者舉報的42畝青島土地腐敗大案再一次進行了內部調查,歷時一年多查實了腐敗問題,宣告記者舉報屬實。但在個別人的包庇下,2010年底,新華社僅僅宣佈對青島支社原社長劉海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責令山東分社原社長張民華做出深刻檢查,並沒有把腐敗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移交司法。

在中央強勁反腐和中央督導組、中央巡視組相繼進駐新華社的背景下,2013年8月2日,新華社召開協調會,決定對馮杰、齊力恢復工作。但會後有人陽奉陰違,最終只是舉報人之一的馮杰被新華社恢復記者工作,齊力仍在蒙受不白之冤。

 常年的冤獄錯案,讓齊力痛不欲生。她曾在鳴冤信中,如泣如訴的控告了冤獄造成的悲慘命運:被非法羈押期間,她被剝奪了人生自由,生命權、人格權、名譽權等慘遭踐踏,基本的人權不得保障。長期的營養不良、嚴重貧血,導致骨瘦如柴、血管扁癟,多次暈厥,搶救時針頭都扎不進血管……

多年的驚恐、憤懣、壓抑、焦慮和沒有來源的生活壓力,讓齊力及其家人身心受到嚴重摧殘,齊力和弟弟、小妹相繼罹患癌症,全家人陷入幾近絕望的境地。十年的嚴重營養不良和極度貧血,讓齊力的血紅蛋白僅僅剩下不足2克,生命垂危,經醫院緊急搶救,九死一生的齊力還是沒有擺脫煉獄癌病的魔爪。

終於被害而死,貪腐分子被包庇

期間,馮杰多次呼籲新華社儘快按照協調會決定恢復齊力工作,伸以援手,齊力也多次抱病信訪,齊力的家人也多次上訪找到社領導,但新華社置若罔聞,彼此推諉。

殘酷的冤獄折磨,和新華社的無情冷漠,帶給齊力和家人致命的打擊,2014年3月,備受驚嚇的齊力老母親不幸故逝。時隔一年多,飽嘗苦難的齊力也撒手西去。

本該同時與馮杰恢復工作的齊力,在新華社個別人的影響下被人為擱置,而這一擱置,導致陰陽兩界,竟然成了女記者齊力與世人的永別。

齊力的家人悲憤的說:“新華社這樣的不講法治、不講公理,誣陷好人,見死不救,天理何在啊”。

記者輾轉聯繫上另一舉報知情人,馮杰律師表示:國家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經營土地”,但新華社個別官員在青島、濟南等地非法經營倒賣多宗土地,涉案422畝,案值高達幾十億元。新華社有人公開的包庇腐敗,對腐敗分子網開一面,但對反腐舉報人卻殘酷迫害,無情打擊。迫害的司法手段用盡了,又長期使用拖時間、推皮球、找問題、不作為等行政手段,軟刀子殺人,齊力和她母親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教訓慘痛。

馮杰方面指稱,他們舉報的土地腐敗案,無論從涉案金額上,還是從涉案高官級別上,以及對反腐舉報人製造冤獄“殺人滅口”、包庇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的涉案性質上,已成為新華社八十多年歷史上最嚴重的貪瀆腐敗系列案件。

齊力家人堅信,腐敗分子和製造命案、包庇腐敗的瀆職犯罪者,遲早會遭到人民的清算,以告慰含冤慘死的反腐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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