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墓地上的劍拔弩張
作者: 林 木

大寫真

更新於︰2016-04-02 Print Friendly and PDF

 

當局對林昭墓地的監控日益嚴密,風聲鶴唳,如臨大敵。例如,他們原只是在墓地周圍設置了2個攝像探頭,到2015年5月10日為止探頭已激增到9個。幹什麼?錄下前來憑弔林昭的人,以秋後算帳!林昭墓位於蘇州郊區靈岩山北麓的安息公墓內,最高第二層左起第二進,右側是其父母合葬墓。山腳下有寬闊的穹靈公路(聯接穹隆山和靈岩山這2個著名景區的公路),此處設置有663路及312路公共汽車的“韓世忠墓”站,下車後頭頂即有攝像探頭。向南上山拐一個彎,他們在池塘和房屋間加了道大鐵門,此處是去安息公墓的必經之地,一夫把門萬人莫進,敏感日期關了大鐵門以阻止人們上山。間或會打開大鐵門上的小鐵門,讓當地農婦(自成他們耳目)隨掃墓者上山以打秋風;過鐵門沒幾步路右有“安息公墓辦事處”,若是去墓區內給他人上墳需經辦事處核實後方能通行,總之是否放行由三道們予取予奪。過鐵門後向上行走約30米,路邊樹叢中又置有探頭。

 

“蘇州北站”(即高鐵蘇州站)和“蘇州火車站”內都設有蘇州2號地鐵的出入口,進地鐵往“寶帶橋南”方向上車後到“廣濟南路”站,換乘1號地鐵,往“木瀆” 方向乘到終點站;在“1出口”上地面後,沿出口方向繼續前行約3分鐘,到“中華園大酒店”公共汽車站,乘2路、64路等多條公共汽車,坐5站,到 “木瀆嚴家花園(靈岩山)”站下車;改乘663或312路公共汽車,坐3站即到“韓世忠墓”站。為躲開大鐵門和其後的探頭,還有條小路:在663或312路公共汽車上坐2站到“箭河橋”站下車,站南路邊是“韓世忠祠”,沿祠西的窄水泥路南上,到“吳縣花木公司”圍牆外面,沿左手向東走小土路直到“韓世忠功德碑”,即可踏進正路南上去安息公墓。但是2015年他們也已堵塞了這個漏洞,在功德碑西面的樹叢中設置了探頭。

 

從韓世忠功德碑處往上走約20米,他們在安息公墓集中區的入口處設置了第二道關卡:把整個安息公墓用粗鐵絲網(細鐵條網)包圍了起來,入口處安裝了鐵條焊接的門、探頭以及看守木屋。木屋在鐵網外,其內可藏重兵,嚴陣以待;第一道關卡後的公墓辦事處屆時將徵用為現場指揮所,穹靈公路上也曾遍停過警車甚或軍車,嚴防死守、調度迅速。劍拔弩張、如臨大敵,決非一句空話。有些人實際上視“維穩”為頭等大事,他們沿襲毛時代的思維定勢,仍然抱定“左”只是方法問題,“右”可是立場問題,對自己的升官罷官孰輕孰重一目了然。

繼續往上走,越接近林昭墓,探頭越多。

  

在山間墳頭遊弋著帶槍的年青警察。我想,林昭墓地不是天安門廣場,不至於重演1989年的“六四”慘劇吧。

2013年之前,林昭墓地上也曾拉過簡易鐵絲網。後來他們改成了粗鐵絲網(即細鐵條網),並刷了油漆,變為半永久圍欄,妄想把林昭的在天之靈長期禁錮在鐵網裏。

 

林昭遇難日是1968年4月29日。他們原先只是在4月29日這一天禁止人們上山祭掃林昭墓;到2013年把禁期前延後伸了2天,4月27日至5月1日禁止上山;到2015年延伸期達5天,也即4月24日至5月4日都禁止全中國全世界的良知人士上林昭墓地去憑弔這位反封建聖女。林昭生前是位北京大學的女學生,過世也已近五十年,有人仍視之為洪水猛獸。他們不讀歷史,“坑灰未冷山東亂,劉項原來不讀書”,不僅僅是知識份子反對暴政。都21世紀了,追求民主熱愛自由的世界潮流更加不可阻擋!

筆者用12幅照片以展示林昭墓地上的劍拔弩張。請諸君留意墊底那張,雖然鐵網清晰,圍砦堵截,然而象徵意義也是明顯的,終局于林昭墓前的鮮花燦爛!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中國知識份子普遍不信教,但並非不具聖潔的宗教情懷,多年來士子們湧現林昭墓地,除了致敬林昭外,吊客們往往也具有提升精神境界、受洗朝聖的意象吧。物極必反,實頗出大人先生們的意料,他們原先“培育”出了中國現代聖女林昭,繼承者則在添彩聖女光環。停靠蘇州的高鐵和動車據說每天有上百趟,若在三道頭們撤離墓地的非敏感日期,至少華東地區的吊客乘高鐵到蘇州上林昭墓地後是有可能當天回到家中的,就個人向林昭致意來說這不也很好?

2013年1月22日,中共新任總書記習近平說:“要……確保國家機關按照法定許可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各級領導幹部都要牢記,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自覺接受人民監督。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為公開制度,保證領導幹部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言猶在耳林昭墓地上卻發生了那樣的事情。1979年北大黨委給林昭的死靈魂發去了右派改正通知單;1981年12月30日上海高院複判宣告林昭無罪(否定了他們自己在1980年8月22日以林昭有精神病為由而無罪的判決,說這個“判決在適用法律上亦屬不當”);1980年12月11日在北京的中國新聞社禮堂,舉辦了隆重的林昭追悼會,參加者有北大中文系主任、人大新聞系主任、全國政協副秘書長等官方背景人士,以及眾多新聞界名人。難道要我這個從未涉足過法律工作或行政工作的糟老頭來饒舌法的精神?制定憲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則是保障人民的權利、限制政府的權力,法未禁止之事民皆可為,法未授權之事政府皆不可為,以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去憑弔另一公民林昭,公職人員誰也無權阻擋。是什麼人下令在林昭墓地上的胡作非為!顯然,此事表明,權力非但沒有被關進籠子,這只野獸在籠子外更加張牙舞爪肆無忌憚了。難道總書記的講話只是裝裝樣子?或者中共已尾大不掉,江蘇省、蘇州市的地方官員慣性使然在自行其是?

如此害怕已大去半個世紀的一位逝者,實實孱弱。外強中乾,誰道這不是民間言說的“雨將至燥熱異常,戲將完鑼鼓大作”?黎明前的黑暗分外濃重。

 

(2016年3月25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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