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案件》新書發佈會在港舉行
作者: 本刊記者

書評

更新於︰2016-07-29 Print Friendly and PDF

【公告】應香港開放出版社邀請,我於2016年7月23日在香港參加了著名作家趙秋原女士採寫的長篇紀實文學《杜文案件》新書發佈會。發佈會由香港著名文化人寒山碧先生和程翔先生主持,政治評論人、法學博士桑普先生現場點評,香港新聞記者、出版人士參加。日本NHK電視台、美國之音等外媒現場採訪。我有幸見證了一次一國兩制下香港出版自由。我在戰戰兢兢中我做了如下發言,願杜文冤案昭雪平反……

杜文案件的受害人杜文的太太王偉華於記者會上發言。

敬的朋友們,大家好。

       很榮幸能夠參加今天的記者會。坦率講,杜文案的判決結果令我們全家愕然!參加今天的發佈會,我做了最壞的打算,我的壓力很大,杜文還被他們關著,孩子、家人還在等著我照顧。但是不論多危險,我都得站出來!因為我是妻子、母親!

      首先,我代表我們全家人,代表杜文,向《杜文案件》作者趙秋原女士和開放出版社及各位到場的記者朋友致以深深的感激。更要特別感謝出版社葉子女士,您為書籍的出版和本次記者會付出了太多的努力。在這冰封的歲月,您們的無私幫助讓我們這個不幸的家感受到了不盡的溫暖。

      對於本書,有朋友告訴我“這是中國建國以來全程記錄司法個案的第一部紀實報告文學作品”。而我個人的感受是:這本書寫的很殘酷,她與我此前看到的所有書都不一樣,因為太真實了!可能是由於本書完全真名實事,又由於作者趙女士不斷受到匿名的警告和公開的私下的干擾,她似乎一直都在防止當被告,在近一年的採訪寫作時間裡,我看到她一方面以極大的魄力和勇氣力求揭發真相,另一方面對每一個字都是慎之又慎,表面上嬉笑怒罵,實際上如履薄冰。

        我想告訴朋友們,六年兩個月的徵戰使我明白,在中國要想打一場爭取公平的官司太難了!要想同官員平等對話太難了!我總感覺精疲力盡,時常感覺自己真的撐不下去了。我想說,哈利路亞,如果沒有上帝的眷顧,我們家是絕對不會走到今天的。

       朋友們,本案當代中國第一冤案,作為全世界首例省級政府公款行賄案,背後涉及的人和事十分複雜,不僅涉及到全國人大、中紀委、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內蒙政府、公安廳、檢察院、法院還涉及呼市和賽罕區的公檢法三個系統。有很多是我不敢說甚至不敢想的,作者在本書中都寫到了,寫的很清楚,很深刻,很客觀。我只是一名小學語文教師,我不懂太多的人權法治,結合書中內容,我這裡簡單談幾個事實吧:

1.無限期超期羈押。杜文於2010年5月6日被捕,至終審宣判日2016年7月4日為止,整整六年兩個月的審判週期。中國刑事訴訟法對於羈押期限有嚴格規定,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若干次超期羈押。而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這種超期羈押無異於非法拘禁。

2.非法逮捕。杜文在2012年1月5日(一審庭審完畢後)被法院取保候審,在簽署完釋放證明後,五分鐘後又被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檢察院以同樣案由再次逮捕。按照法律規定逮捕依法應由市級檢察院批准,但四年多來,終審宣判了呼市的檢察院都沒有批准過。

3.合法財產被非法肆意剝奪。中國法律規定不得查封扣押沒收與案件無關財產、不得在終審完成前沒收財產。本案中,我們全家集資購買的房產經法院判決與案件無關的情況下,檢察院通過違背法律規定的紅頭文件強行沒收;我這裡帶來了這份紅頭文件……

4.法律面前不平等,高官高於法律。法院以“公款送禮無人指使為由”認定杜文貪污,判刑十五年。本案中,在案有:政府官方會議紀要、政府領導批准用款的借據、政府秘書長辦公會錄音和杜文同趙黎平(時任公安廳長)手機短信等證據均可證明杜文無辜,但是由於高官集體否認知情,拒絕做司法聲紋比對鑒定,法院就給予遷就、漠視官方會議紀要和財務手續把此事件定性為杜文個人貪污;

5.司法機關銷毀無罪證據。本案中杜文的電腦保留了大量涉案錄音,偵查的檢察院為了掩蓋真相對設備相關數據進行了銷毀,但是留下了痕跡。中國最高法院批准延期半年,當事法院決定恢復鑒定,但內蒙古省級檢察院下命令叫停鑒定,當事法院繼續定杜文有罪。判刑十五年。我向最高檢察院提出舉報控告,最高檢察院把我們控告材料轉回被控告的內蒙古檢察院。控告就此不了了之……

6.怪胎程序。杜文案從立案到終審歷時六年兩個月。六年來,杜文就案件在超期羈押與否的問題上的拉鋸,先後絕食五次,案件先後十幾次退偵、先後兩次撤訴更先後被下達五份起訴。案件在分案起訴後又合併起訴;合併起訴後又分罪起訴;分罪起訴後又分別在基層法院、呼市中級法院和內蒙高院分別一審、二審、重審一審、重審二審及判決。在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後上訴第二天杜文家與案件無關的、一審判決未涉及的100萬購房款被賽罕檢察院以下紅頭文件的方式沒收……在案件被發回重審後又被追加挪用公款1400萬起訴。

程序是看得見的公正,程序的不公與混亂必然導致案件處理的不公和混亂。我們通過反復檢索網絡和查閱資料等多重方法。發現這個案子的程序複雜程度堪稱史上第一,本案把一維的、不可逆的刑事訴訟程序以其拉抽屜式的不斷起訴,不斷以新程序延續羈押,其違法令人發指,其“堅韌”令人汗顏。

還有杜文第一次上訴時內蒙古高院發回重審,理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然而在證據沒有增加到情況下,內蒙古高院終審判決卻維持了定罪部分。法律規定上訴不加刑原則是明確的,無論主刑、附加刑都適用。而內蒙古高院在一審沒有判處罰金的情況下,竟然增加了200萬元的罰金。

7.刑訊逼供。我今天特別帶來了杜文親手繪制的四副刑訊逼供現場情景圖。 用杜文自己的話說:我一直以來都認為我是幸福的,被綁在老虎凳上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一直都生活在地獄裡。2010年6月30日—7月2日杜文被從看守所提押到呼市賽罕區檢察院三天多,期間檢察長雲瑞鵬指使法警對杜文實施毆打、餓、渴、吊、烤全羊、熬(用探照燈照眼不讓睡覺)和灌煤渣尿。杜文曾說,那一刻他感覺自己的靈魂好像脫離了肉體,最痛苦時把他面前的椅子都咬破了,以至他的門牙現在都有缺口。三天多的刑訊逼供導致杜文手腕腫脹好似熊掌,昏迷、尿血,最終送醫院急救!杜文沒有受過任何繪畫訓練,看守所內也沒有人教他,他為了讓法院和社會看到他受到酷刑情景,他在看守所內用六年時間苦練繪畫,終於完成了這四副畫,並作為證據提交法庭。杜文在提交情景畫的同時提出檢察院拿出當時的同步音視頻資料,但對於這些證據,有關司法機關的態度是不承認也不否認,更不提交當時審訊的監控資料。我今天在此首次全部提供給媒體的朋友們,願能夠幫助感興趣的朋友瞭解本案。

       我不敢說杜文案就代表中國的政治、司法現狀,但我敢說杜文案是中國政治、司法現狀的一個組成部分。作為妻子、母親,我來這裡是要向全世界發出求救,呼求盼望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能夠關注這個中國最大的冤案,盼望並請求中國最高法院能夠直接再審或異地復查本案;更呼求盼望有哪位能見到習近平主席的,能夠把這本書交給他,在中國可能只有他能幫上我們。我祈禱上帝看顧我們這個不幸的家庭,願公義暢行中國。有愛在就有盼望,有盼望我就要走下去,不論前路多麼艱難!

      在此,我想借助香港這個自由的地方,將本書寄給習近平主席、日內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奧巴馬、奧朗德、樸槿惠、默克爾、希拉裡、特郎普等政要,我擔心我寄的書習主席收不到,求他們幫忙轉交給習主席。幫助我們這個不幸的家庭。也求各位新聞界的朋友伸出援手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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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德雷福斯

——在《杜文案件》新聞發佈會上的講話

趙秋原

各位來賓,各位媒體的朋友,晚上好。

      寫作杜文案件的時候,我常常想起一百多年前發生在法蘭西的一件事:1894年9月,在法軍總參謀部工作的年輕人德雷福斯上尉被誣陷出賣軍事機密,以間諜罪被捕,啷當入獄。三個月後,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他被判處終身監禁。一年後,與此案有關的真正間諜被擒獲,完全證實了德雷福斯的清白。然而,更加荒謬的事情發生了——政府方面無意認錯,為了所謂的國家利益,德雷福斯繼續充當可憐的替罪羊。這件事激起了社會廣泛的公憤,1896年1月,左拉在法國《震旦報》發表了致法蘭西總統的公開信,題目是:我控訴。

       杜文案與德雷福斯案也有驚人的相似之處,一個從農村來的年輕人,砥礪學問,懷抱志向,結識了一位高官,成為知己,並隨後進入一個省政府的辦公廳從事法律和其他學術研究工作。一路走來,跌跌撞撞,最終,高官們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把他突然構陷入獄。

       在一切證據都指向真正的罪犯的時候,他仍然被處以重刑。

      先賢孟德斯鳩說:“在民法慈母般的眼裡,每一個個人就是整個國家。”他還說:“對一個人的不公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因為它顯示的是制度的惡劣,可以用來對待所有人。”

我還想補充說:對一個人的不義就是對所有人的侮辱,因為它顯示的是人格的卑劣。如果你看到不義卻並不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那只能說明你就已經沒有了人格的尊嚴。

       當真正的罪犯被擒,德雷福斯已經被證實清白的時候,他並沒有得到平反,理由是國家不能向一個“個人”低頭。

       杜文案也是這樣,分明是一起政府行賄事件,在所有錄音、文件、證言都明白無誤時,法庭仍然在維護政府的面子,而不惜用一個小人物的全部人生做為代價!

       面對德雷福斯案件,左拉怒不可遏,他連續發表文章,痛斥司法機關濫用權力,稱之為“最黑暗的國家犯罪”,法蘭西共和國的榮譽正在經歷噩夢,特別是在致法國總統的公開信中,他在八個段落的篇幅中均以“我控訴”開頭,毫不畏懼的點名控訴了案件中一系列必須予以控訴的人和部門。左拉說:至於我控訴的人,我並不認識他們,我從未見過他們,和他們沒有任何個人的恩怨。我在此採取的行動,只是為了促使真理和正義大白於天下。我只有一個目的——以人類的名義,讓陽光普照在備受折磨者的身上。

     《我控訴》發表後,朝野震動,幾乎所有的法國媒體都卷入了爭論。既有聲援,也有謾罵,更有暗殺的恐嚇。

       但是左拉並不退縮,他認為,這決不是德雷福斯一個人的遭遇,這是法蘭西公民的安全受到了國家機器的傷害,拯救一個小人物的命運就是拯救法蘭西的未來。這是因為:個人正義守護著國家正義,個體尊嚴組成了國家尊嚴。國家唯一讓國人感到驕傲和安全的,正是他對每個公民做出的承諾。假如連這點都做不到,國家還有甚麼權威與榮譽可言?還有甚麼擁戴他的理由?

       然而,一個真正的愛國者總是被他的國家誤解。法國政府以“誣陷罪”起訴左拉。左拉在法庭上說:將來,法蘭西會因為我輓救了她的名譽而感謝我!

       杜文案也是如此,為了一個省級政府的臉面,或者說僅僅為了幾個高官的臉面,為了他們的仕途安全,就可以枉法裁判,任意踐踏個體的尊嚴,這一切,就發生在今天。

       我要說的是:權力不會永遠正確,犯錯誤是正常的。但是,抵賴就是無恥,掩蓋更是無恥,而枉法裁判就是無恥中的無恥!

       我們欣慰的看到,一百多年前,法蘭西政府終於低頭認錯,還左拉以公正,還小人物德雷福斯以公正。

 

    我們期待著……

    謝謝大家!

 

新書發布:《杜文案件》◎趙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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