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香港和中國大陸真的不一樣
作者: 蔡詠梅

港人港情

更新於︰2017-02-23 Print Friendly and PDF

前任特首曾蔭權被定罪判刑後,有好幾位大陸朋友發電郵來問我到底是怎麼回事。他們認為在大陸,曾蔭權那點屁事真是太小了,想不到在香港會判那樣重,感嘆香港真是法治社會,了不起。然後又問到七警案。問長問短,好奇不已。看來大陸朋友對香港的制度很缺乏了解。

有個朋友問,曾蔭權更重的收受利益控罪沒有判是否有意包庇他,我答說,因為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的有罪裁決,可能會申請重審。朋友回答說,原來還有陪審團這回事。然後問我,香港為什麼會有洋人法官,我說因為香港基本法承認97後香港法律維持原來的英美普通法系不變,所以可聘請其他普通法系國家的優秀法律人做法官,普通法系的新加坡也聘請外國法官。陪審團也是英美普通法制度的一個特色。

我還告訴他,所謂的外籍法官其中一些很可能就是香港人,因為香港居民是不分人種不分國籍的,只要在港工作居住滿7年的就是香港人,就是香港納稅人,就有投票權,就享有香港人的權利和福利,現在香港非華人的香港人非常的多,有洋人、有印度巴基斯坦人、尼泊爾人,還有韓國和日本人等,而且很多華人實際拿的是外國護照,嚴格來講只是華人,但已不是中國人,因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而且香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不是說中國籍人治港,香港非華裔的其他族群也有權參與香港的公民社會生活。

朋友聽後大為驚訝地說,原來香港和中國大陸真的不一樣,以前說一國兩制,他一直從政治制度的差別來看,現在才知法律制度的天淵之別。他說:「這個一國兩制真是差太大了,香港的法治非常重要。」

但我也向他實說,香港法治好是好,但也面臨很大的考驗,未來是否能維持很難說。比如這次香港廉政公署起訴曾蔭權,而現任特首梁振英的貪腐問題(秘密收取澳洲UGL五千萬金錢未做利益申報)比曾蔭權的三百萬更嚴重,他下台後廉政公署能否一秉起訴曾蔭權的原則起訴梁振英,還有待觀察。最新消息說,北京為了酬庸梁振英,已安排他在三月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成為國家級領導人後,他的貪腐還能不能追究,就是對香港法治的最大考驗。另外還有個香港警官朱經緯用警棍當眾毆打香港市民,性質與七警案相同,但此人至今仍然逍遙法外。而更令人擔憂的是,七警定罪判刑後,身為公權力的香港警隊不但不為警察濫權侵犯公民權益的違法行為向港人道歉,反而聚眾公然挑戰獨立的司法判案,直接挑戰香港的法治精神。香港法治的前景不是令人樂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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