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判刑:我們不會倒下!
作者: 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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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2019-04-25 Print Friendly and PDF

香港「佔中三子」及另外六名民主派人士(合稱「佔中九子」)早前被裁定「公眾妨擾」罪名成立,法院周三(4月24日)判刑,「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被判監16個月,其中朱耀明因為身體狀況獲緩刑兩年。

至於其他被告,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時任學生領袖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被判入獄八個月,其中鍾耀華和李永達獲緩刑兩年。25歲的張秀賢案發時未滿21歲,提交了感化報告,他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以需要做腦部手術為由獲准保釋,押後至6月10日宣判。

法官陳仲衡在庭上認為,被告沒有展示悔意,表達悔意並非要摒棄政治理念,而是應該向受佔領運動影響的道路使用者道歉。

宣判前,一批支持者到法院外高舉黃色雨傘聲援九名被告,他們高叫「我要真普選、無畏無懼」的口號,亦有反對「佔中」的人到場要求法院判九名被告重刑。

戴耀廷聽取刑期前接受BBC中文專訪時表示,不完全同意法官的判辭,已經凖備好申請保釋,就控罪上訴。他強調不會被入獄所擊倒,出來以後會更強,繼續與香港人一同爭取民主,但暫時不會再有街頭抗爭,會專注公民社會及協調選舉的工作。

戴耀廷:等待下一個機會的到來

對於法官早前指他們相信能夠透過佔領行動爭取普選是「天真」,陳健民回應說,「有什麼天真得過相信一國兩制」,但他仍然願意相信和保衛「一國兩制」。朱耀明呼籲香港人,不要因為九人入獄而放棄抗爭。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不評論個案,但強調不論政府和市民都要尊重和嚴守法律,至於會否作進一步檢控,會交由相關部門「不受干預」下作出決定,看不到這些案件對言論、集會、表達自由有甚麼影響。

陳健民、戴耀廷和朱耀明(左至右)24日在一批支持者陪同下到法院聽取判刑。

淚別入獄伙伴

在這九名被告中,黃浩銘是唯一一位曾被多次判刑的人,法官能數出來的案件都跟抗議活動有關。但對於親政府人士來說,大概他們更注意「犯案累累」這一點。

「我之所以沒成為『九子』案被告,是因為當時我還被警察扣留著。」當年也是「佔中」關鍵人物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對BBC中文記者回憶著。他所牽涉的「佔中序幕」——「公民廣場」案——是審理此案的一個重要參照案例。黃之鋒說,要不是之前有另外兩起與佔中不太相關的社會運動案件判刑更重,大眾不會覺得今天戴耀廷、陳健民的16個月監禁很重。

緩刑獲釋的朱耀明牧師雨傘運動支持者一起目送囚車上戴耀廷等人離開,一直淚流滿面。他認為今天的判刑損害民主運動,可算是意料之內的回應。然而,親政府「藍絲帶」示威者判刑後已不見蹤影,批評過「佔中」但向來支持泛民主派的羅馬天主教陳日君樞機默默離開法院,也許再次說明傳統民主運動難以凝聚新力量的困境。

朱耀明是三名佔中發起人中,唯一一位獲緩刑。

「佔中」案:寫入歷史的陳情

多名被告此前在法庭陳情時,表達他們對社會政治以及這場運動的看法,強調對參與運動毫不後悔。雖然法官指公民抗命非抗辯理由,但多名被告再次表達對公民抗命的肯定,認為違法不代表罪惡,「真正的審判」在於民間而非法院,「公道自在人心」。

「香港民主運動過去一直被人詬病,就是我們不肯付代價,現在願與不願,我想有些人需要付上代價……我們不會被入獄打敗,就是我們能夠堅持不被打敗,可以很平靜安然地面對入獄,幫助香港人更加堅持爭取民主,」戴耀廷對BBC中文說,「重點是心裏有火的人,火可以繼續燃燒,在不同的時候再燃點別人。」

2013年,「佔中三子」提出以非暴力公民抗命爭取沒有篩選機制的普選;2014年9月,大批示威者佔領主要道路,警方施放催淚彈激發更多人上街,演變成79天的佔領運動,但中國和香港政府寸步不讓。

九人中有四人是即時入獄。

戴耀廷坐上囚車離開。

戴耀廷表示,「佔中」其中一個目標是政制改革,但最終「做不到」。

「我處在最核心的位置,我相信,整個香港沒有人如我受的影響這麼大,我跌入一條黑暗隧道中,約半年時間,我離開了香港,想放逐自己。」

但經過反思,他領悟要堅持才有希望,決定協助民主派協調選舉,並致力推動公民社會發展,對他而言,年輕人是黑暗隧道中的少許光芒,讓他繼續走下去。

「佔中三子」計劃中,這場公民抗命是一場持久戰,由蘊釀期、佔領行動以至法院審訊,都是他們的「戰場」。法院審理案件期間,無論是陳健民作供、戴耀廷的結案陳詞,以及朱耀明被判罪後的陳情書,都經過他們精心策劃,表達自己的想法,藉此喚醒人心。

部分被告被判罪成後,在庭上發表了令人感觸的陳情,其中,朱耀明牧師在庭上宣讀陳情時,庭內哭泣聲此起彼落,據在場人士所言,連普通的保安人員也落淚。其文本在網上傳播時,亦得到很大迴響。

「傳頌愛與和平福音的牧師,垂老之年,滿頭白髮,站在法庭被告欄,以待罪之身作最後的陳辭,看似極其荒謬和諷刺,甚至被視為神職人員的羞辱!」朱耀明說,「然而,此時此刻,在我心中,在法庭的被告欄,是一生牧職最崇高的講壇,死蔭的幽谷成就了靈性的高峰。」

朱耀明由自己的童年與祖母相依為命說起,講述自己一個到香港露宿街頭、擦鞋為生,再說到自己成為神職人員後,如何走出來為居民爭取改善民生,到後來為何加入發起「佔中」。

「我本著清心、簡念、分別為聖——無利益衝突、無權利慾望、無隱藏議程、決心為香港盡最後一分力,與港人再多走一步,」朱耀明說,「雨傘運動中,我只是一個敲鐘者,希望發出警號,讓人們知道不幸和災難正在發生,期望喚醒人們的良知,共挽狂瀾……如果我仍有氣力,必繼續在教會敲鐘,在世上敲鐘,在人心敲鐘。」

 

「秋後算帳」還是「罪有應得」?香港「佔中三子」反思雨傘運動及公民抗命

另一名同樣引起關注的,是學運領袖鍾耀華的發言,他說出了這宗案件另一視角。

「沒有什麼需要陳情,」他在庭上明確表示,「今日在這裏控告的,其實是所有用不同辦法參與過或者沒參與過雨傘運動的朋友,是控告所有對香港珍而重之的人。」

「我們得毀掉被條文、被權力、被體制所形塑的自己,我們要走進一個充滿未知、一個在歷史與當下糾纏不清、一個在個人努力與萬千偶然混雜復合的世界,去關心我們的世界,而非僅僅關心自己的位置,」他說,「我們要知道政治經濟裏的權力勾結合謀,找出著力點,鍥而不捨地敲打。在這過程裏無聖人可追隨、領道。在過程裏,我們會迷惘,曾經一路很努力建築的自我會坍塌,會趨近滅亡,但始終會重生。」

事實上,根據中大研究,這場運動中只有6.5%的參與者,支持「佔中三子」,外界質疑在運動中沒有主導權的他們是否需要負上沉重刑責。而政府在決定對另外六人提告時又出於什麼考慮,至今也沒有答案,遭部分民主派人士批評是選擇性政治檢控。

「佔中九子」:鍾耀華、邵家臻、李永達、陳健民、戴耀廷、朱耀明、陳淑莊、黃浩銘、張秀賢(左至右)。

部分被告或失教席和議席

外界擔心一些被告會失去教席和議席,衝擊學術界以及令立法會建制派更具優勢。

戴耀廷現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港大回應指,會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及相關規條的既定程序跟進。邵家臻是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講師,浸大發言人表示,大學會在所有法律程序完結後研究是否有需要跟進,以及檢視工作安排。

至於立法會議員的議席,根據法例及規定,立法會議員一旦入獄一個月以上,可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不過現時建制派議員人數仍不足三分之二要求。但如果立法會議員在未得到立法會主席同意,連續三個月不出席會議,立法會主席可宣告其喪失議員的資格。

另外,如果任何人被判處監禁三個月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定罪起計五年內將不能參選。  

法律條文爭議

根據香港保安局資料,至少169人因為佔領運動被定罪或簽保守行為。

 

過往,香港遊行示威一般只會被控以「非法集結」罪,但「佔中九子」案標誌著香港首次有示威人士因為普通法下的「公眾妨擾」罪被判刑。

戴耀廷之前曾撰文,形容這條文是中國大陸的「尋釁滋事」罪,「空泛」、「刑罰重」,是用來打壓反對聲音的「口袋罪」。「佔中三子」當初到警署自首,只承認非法集結罪,但獲悉被控另一條罪名後,憂慮案件對日後示威活動判刑有所影響,會造成寒蟬效應,而沒有選擇直接認罪。

 

但法官判案時認為案件不會造成寒蟬效應,被告不能以公民抗命為理由抗辯。

前港督彭定康批評政府選擇用一條過時普通法控罪,是「復仇式檢控」,「嚴重撕裂香港社會」。人權組織形容政府「秋後算賬」、「政治檢控」。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反駁說,「佔中案」利用司法手段來作政治武器或報復的說法是「毫無根據」,強調香港仍然司法獨立。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形容,「佔中案」裁決彰顯法治,是「正義審判」,因為這場運動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和破壞社會穩定,運動以「公義」作包裝是污辱「公義」,並對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帶來深層次傷害。

他強調,假如沒有國家安全,「一國兩制」不可能行穩治遠,保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他說,目前中國安全環境複雜,一些別有用心的國家想用「香港牌」來遏制中國,而香港極少數人「極力唱衰香港,乞求外國干預」是「賣港求榮」,「令全體國人、祖先所唾棄」。

戴耀廷接受BBC中文訪問時表示,原先的「一國兩制」是把香港制度分開,但現在則是經濟及法律層面也進一步融合,慢慢走向「一國1.5制」,甚至有一天是「一國一制」。

戴耀廷直言,英國政府有道德責任,保障香港人自由及權利不被侵犯,他認為英國政府應該修改移民法例,任何人一旦侵犯香港人的人權,便應該拒絶他們入境英國,其他支持香港民主的國家亦應這樣做。

他認為,中國現在反其道而行,有跡象顯示似回到文革、毛澤東時期的極權統治,內部出現的問題的機會非常大,香港需要凖備好自己,一旦有機會時便可以爭取自己的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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