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難評林彪:一飛留亮色
作者: 裴毅然

大陸傳真

更新於︰2011-10-04 Print Friendly and PDF

● 編者按:本文根據最近九一三研討會及邱會作回憶錄評論林彪功過。指出林彪依附毛、大造毛崇拜、助毛反彭反劉搞文革,大節犯大罪。在毛倒林中,敢於登機叛飛,令文革神話破產,是體制內反毛第一人,晚節閃光。林豆豆為父之辯愚不可取──此評可供欣賞。


9月13日林彪墜機溫都爾汗六十週年林彪女婿張清霖親到蒙古林彪墜機地祭奠岳父。

  評議中共人物,原本就比評論任何一朝人物還難,其間來來回回曲曲折折,國府人物幾無可比性。惟中共權爭第一,無所謂是非,無是非中覓是非,實在需要有點勇氣。至於做林彪的翻案文章,難度更大,複雜中的複雜。從「親密戰友」到「叛黨叛國」,落差太大,轉彎不易。

  必須強調:評議林彪不能以今日之眼光,不能以常態人文標準,只能將他放回他的時代,以其歷史可能性進行分析。林彪個人品德上遠在毛之上,多少還有點人味兒。政治上他最後「寧死不屈」的叛飛(儘管可能不想飛蘇),主觀上保持了個人尊嚴,客觀上戳破文革神話、毛澤東一夜愁老。毛私下說:「林彪的問題,比歷史上任何一問題,其影響都大。」(註1)

九一三研討會有罕見的發言

  九月四日北京舉行「『九一三』四十周年文史研討會」,事件當事人親屬與學者教授、外交人員、記者共五十多人,座談這一深刻影響中國歷史進程的重大事件。

  林豆豆丈夫張清霖發言:林彪生活樸素,平時一碗飯與幾段老玉米,清水煮菜。林家一親戚說:「我是客人,給我單切了幾片腸,葉群看我沒吃飽,就把自己的飯菜都撥給我。」軍醫張清霖一九七一年八月八日進入毛家灣,以主治醫生眼光,發現林彪的卡路里攝入不及常人一半,一月不解一次大便!。張清霖最驚異的是林彪保健醫生進入毛家灣十年,未給林彪看過病,林彪也沒有找過他。張清霖說:林彪物慾、權慾都遠低於一般人。

  一九七一年基辛格訪華,林彪評曰:「好端端的一個大好的外交形勢,被耽擱了二十年。」林豆豆問林彪:「抗美援朝,美國說美國贏了,中國說中國贏了,到底是誰贏了?」林彪回答:「誰也沒贏,斯大林贏了。中國上了斯大林的當,蘇聯通過朝鮮戰爭把中國拉入蘇聯的懷抱。現在中國和美國接近,遠則近之,近則遠之,這是好事。蘇聯搞大國沙文主義,是中國的頭號敵人。」林彪自蘇回國,沒說過蘇聯半個好字。

  張清霖和豆豆十月四日被「八三四一」從北戴河帶到北京玉泉山,關入原先汪東興和朱德住的院子,騰空的整個院子就關他倆,一個副團長管理他們生活,很少說得上話。接觸他們的是獨人單線的謝靜宜。林豆豆回答謝的審問:「如果林彪下了飛機,一看是蘇聯,非當場氣死不可。」

  謝靜宜追問九一三當晚,周恩來為甚麼給葉群打來電話?甚麼內容?林、張回答「不知道。」謝十分惱火。一九七二年,謝靜宜說:「現在已經不是『林彪反黨集團』,而是『林周反黨集團』。」林、張聞後非常驚訝。謝靜宜還逼問林彪和老帥們的關係與來往。

  林、張交代了林彪對毛不滿的一些議論:「只關心個人名利權威,不顧國計民生。」林彪曾對彭德懷說:「誰說老實話誰就完蛋。」後來林彪的名言是:「不說假話,辦不成大事。」

  「小艦隊」本是空軍黨辦人員開玩笑的吹牛話,居然成了罪證。選妃選婿乃毛提出,因怕毛給安排人,葉群趕快托人,這樣在全國鬧大了。當年給林豆豆也提過很多人,如毛遠新,遭林家集體反對。林彪說:「我們要給她找個工農子弟,這些人都不要。」七一年,選擇了張清霖。

  九一三後,林立果被描繪成手提衝鋒槍的法西斯,其實他是一個樸實低調、有些靦腆的年輕人,平時出行騎摩托,沒官架子。在空軍露面,總是站在後邊。周宇馳乃五十年代末劉亞樓秘書,寫過《紅旗》社論。劉沛豐是四九年前的大學生。于新野七八歲就是上海共產黨的交通員,這幾個人能文能武,皆為軍中精英。

  以上為這次研討會上的發言內容。

林彪不願就擒,登機一飛顯本色

  林彪對毛的最後認識是通過長期黨內生活才得出的,但他萬萬沒想到毛會對他也下手。林彪是毛澤東從井岡山一手帶出來的心腹,忠心耿耿為毛打天下,赫赫軍功。

  九屆二中廬山會議後,當毛一步步逼林檢討,包括黃永勝勸駕,林的理解很深刻:「廬山的問題不是做自我批評可以了結的問題。」毛非要林從他胯下爬過去,林就是不從。(註2)一九七一年八月,毛澤東「南巡」,一路向諸侯點名倒林「拋石頭」,林終於明白輪到「走狗烹」了。「九一三」強行登機,不願束手就縛,怎麼著也要蹦噠幾下。就林彪能向老毛遞上這一聲「不」,敢這麼一飛,多少有點軍人本色,算一條漢子!

  「接班人」的背叛使毛無法再圓文革的「就是好」,同時只能強加林彪罪名,「設國家主席」成了反黨政治綱領,甚至說林彪不會打仗,「打長春」也成了罪名。

  一九六六年八屆十一中全會,毛澤東立林彪為接班人,林打報告推辭,毛硬要他當。葉群進九大政治局,也是林彪不得不遷就毛,因為毛要葉群當江青的陪襯,為他的「家天下」遮醜。林彪對葉群與四虎將說:「葉群當個中央委員就足矣,足矣了。她在軍委辦事組也只是我的一個聯絡員。你(指葉)在外面要謹慎。」葉群雖然進了政治局,軍委辦事組的排名也在李作鵬之前,但很低調,很少參加軍委辦事組的會議,人緣比江青好得多。

  邱會作說,兩個老婆進政治局,「這個責任在主席,總理也很遷就主席,林彪是沒有甚麼責任的。」邱還分析:打倒劉少奇後,中央出現「軍政府」(軍人占中委一半以上),形成這種局面是毛澤東借助軍隊這一「鍾馗」來打鬼(劉少奇)的結果,毛應該高興,但毛不高興,說明他並不想把班交給林彪。九屆二中廬山會議上,發現多數中委都不支持文革,真正支持文革的只有造反派,於是下決心倒林(九屆二中全會上居然一呼百應),為文革派日後掌權拔掉這顆大刺。

林彪支持一場非文革式婚姻

  林彪對葉群約束較嚴,動輒以離婚相要脅,不像毛澤東放出江青到處咬人。林彪贈葉群座右銘:「做事莫越權,說話莫囉嗦」。葉群很怕這位「一○一」(林彪東北時期代號)。

  張霖之(1908─1967),文革前煤炭工業部長兼黨組書記,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二日迫害致死,因遭毛、江點名批判。

  七○年,邱會作長子與張霖之女好上了(大學同學),一個政治局委員之子要娶一位「黑幫」之女,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不解決老子的問題,這場婚姻便要告吹。在周恩來的斡旋下,七拐八彎,總算給張霖之搞了內部結論:張霖之的死亡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家屬子女不受任何牽連,按革幹家屬對待。周批示:「同意邱路光和張克非結婚。願你們沿著偉大領袖毛主席和親密戰友林副主席的革命路線奮勇前進。周恩來」(註3)

  七○年底,林彪在家邀見邱會作一家,重點要見邱媳、張霖之的女兒克非:「張霖之是好同志,他為甚麼被打死了?他被打死都不承認自己是反革命。」葉群說:「我想請克非媽媽也過來坐坐。」林彪即答:「好嘛!」林副統帥接見,在當時等於宣佈「解放」。張霖之妻子李蘊華,北京的大學生,三七年參加革命的老同志。到毛家灣後,十分激動。葉群拉著她的手:「這幾年你吃苦了。」林彪又說:「把黃總長請來。」大家都沒想林彪興致這麼高,這麼給面子。黃永勝來後,林彪對黃說:「軍隊的幹部能解放的儘快解放,能解脫的儘快解脫。」接著,葉群忙著排座位拍照,大家剛坐定,林彪突然站起:「讓克非媽媽坐在中間」。林彪、黃永勝在其左右,李蘊華簡直不知所措,竭力推讓。(註4)

  這張鮮為人知的照片成為林彪的絕唱,也說明林彪比毛澤東有人情味,同情弱者,敢於為文革受難者「平反」。張霖之一九七五年平反,九二年追認烈士。

附毛大罪難逃,叛飛功績昭昭

  從大節上,林彪支持老毛打倒彭德懷、打倒羅瑞卿、打倒劉鄧陶,大力掀助毛崇拜,烈禍於國,大罪難逃。九一三後林彪雖有「叛飛」壯舉,但因一直附毛攀毛,尤其面對大躍進造成餓死四千餘萬人的慘禍,還一個勁擁毛,七千人大會那通為毛抬轎子的講話,當然是他的人生大敗筆。因此四十年來,林彪的民間口碑一直難以翻身。這是他咎由自取的歷史必然和歷史責任。

  今天我寫下這篇「重新評林」,既屬「歷史延伸」,亦為「認識深化」。我認為一碼是一碼,既要結算林彪擁毛的歷史罪責,也要看到他最後公開反毛這一小節。十年文革中共高層敢於如此決絕叛毛,林彪還是第一人。客觀上林彪的叛飛敲響文革喪鐘,將八億國人從毛崇拜中震醒。此外林彪在文革中多次公開頂抗江青、邀見張霖之家屬,還有一二可風之處。筆者看了不少林彪舊部的文章與回憶錄,未見任何品德上的揭發,小節上亦算「經得起歲月檢驗」。

  至於說林彪搞政變、南逃另立中央(兩謀),純屬毛氏誣栽,既無證據亦無可能。邱會作實話實說:「廬山的事,林對主席遠了,其實對我們也遠了。林總深知只要把問題攤開了,在毛和林之間不論誰是誰非,我們肯定會選擇毛。所以林對我們也不說話,不向我們提任何建議。」(註5)

  九一三後如何評林成了一盤菜,當然必須按毛的需求與意圖來「烹製」,於是毛可以倒林,林則不可以叛毛,反諷之烈莫此為甚,但全國革命人民均認此「理所當然」!

  聽聞林豆豆四十年堅持為父平反,堅稱林彪並未反毛叛毛,擺出一系列推測性理由指說葉群母子挾持林彪。邱會作也說:「葉群採取惡劣手段把林彪作政治禮品送給蘇聯。與其說林彪是外逃的,還不如說林彪是葉群的玩偶,被她架走的。我的看法以後會得到證明。」(註6)

  依筆者拙見,豆豆這是在幫其父的倒忙,邱會作也缺乏歷史眼光,只惦著「平反」,卻給「副帥」真正抹了黑。沒了叛飛的主動性,林彪「晚節」可就徹底失去光芒,沒有一點亮色了。為什麼一定要得到中共的平反呢?人民給予的「史評」不是更重要更有生命力麼?再說,林彪爬駕駛艙入機,能夠在昏迷狀態下完成麼?甚麼都明白的林彪,按其性格邏輯,他也只能選擇逃離。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至十九日

【註釋】下列六條均來自《邱會作回憶錄》下冊:

(註1)931頁、(註2)780、783頁、(註3)679、658-659、660、714、720頁、(註4)592-596頁、(註5)772頁、(註6)8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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