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毛的女人:在香港
作者: 梅兆贊

專題

更新於︰2011-12-05 Print Friendly and PDF

● 陳女士父親是個老黨員,聽到女兒講和毛的這些細節,憤怒地要寫信給毛。家人勸阻不住,信寄出後退了回來。陳的父親受到警告:寄這種信是要冒殺頭風險的。


英國資深記者梅兆贊博士 (Dr.Jonathan Mirsky)。(網上圖片)

  一九九七年,毛澤東眾多性伴侶中的一位──這回是一位未成年少女──在香港向我講述了她的故事。當時,作為暴君的毛已臭名昭著:他的瘋狂政策導致了全世界最嚴重的饑荒(一九五九至一九六一年),餓死了四、五千萬中國人;他發動的文化大革命(一九六六至一九七六年)又導致 了數百萬人死亡。一九四九年毛奪得權力之前,他常下令害死那些敢於在共產黨內挑戰他野心的人。

  戀童癖?沒錯。毛從一九六二年就開始跟這位陳女士上床,當時她才十四歲。主席是一八九三年生的。雖然「四人幫」之一的江青是他老婆,但他喜歡玩弄年輕女性早已惡名在外,尤其在他的醫生李志綏於一九九四年出版了《毛澤東私人醫生回憶錄》後更廣為人知。李醫生多年來一直聽毛吹噓他的房中術如何了得;他還為「偉大舵手」治療過各種性病。毛拒絕李醫生的勸告,繼續跟他眾多年輕性伴侶睡覺,其中有些被說成是他的護士。至少其中一位懷了孕,李醫生知道毛沒有生育能力;不過他從未將此透露給作為他病人的毛。

一九九七年在香港認識陳女士

  我認識陳女士是通過《開放》雜誌主編金鐘介紹的,當時我擔任《時代》週刊駐香港的東亞編輯。《開放》是一本有關兩岸三地的政論性雜誌。金鐘告訴我,陳女士很擔心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後她可能會遇到問題,他問我:能不能從英國人和美國人那裡瞭解一下是否可以幫她離開香港?

  我見到陳女士時,她大約五十歲,她已不再是她展示的她在空政歌舞團拍的照片上那個亮麗苗條的女孩了。當時,空政歌舞團負責為北京中南海的毛和他的同事們提供娛樂。眼前這位五十歲左右的發福女人,裹在一席猩紅色旗袍裡──一種許多中國年輕婦女都愛穿的開叉緊身傳統服裝。 不過陳女士穿的這件,至少比她的尺寸小了兩個號;叉開到大腿,露出長筒襪的吊帶。我聽不懂她的南京口音,特意請了一位中國女士朋友一起來吃飯。午餐在港麗 酒店,陳女士講她的故事,不時停下吧嘰吧嘰地吃她盤中的十多個生蠔。當她忙著開始吃另一盤時,我的中國朋友說:「我們對這種女人有貶義的稱呼,我可不願意再見到她。」

  陳女士的故事是這樣的:一九六二年,十四歲的她已經是李醫生提到過的「空政文工團」的一員。她給我看她那時和朋友們的「幸福快照」:穿著制服,帽子戴在後腦勺上。女孩子們──如果用婉轉的話說──都為能給偉大舵手、偉大導師、「我們心中的紅太陽」提供娛樂而顯得十分興奮。起初,她們的工作包括為毛和他的同事們唱歌、跳舞,然後,是陪他們跳舞。陳女士告訴我,毛跳舞像是在軌道上走,推著舞伴徑直往前,從房間的一頭走到另 一頭。她發現,有時候毛會邀請一個女孩子進他的睡房「陪他喝茶」,然後就是陪他睡覺。有關偉大舵手的性雄風和持久力,她有許多故事好說。

陳被下放東北,毛為她流淚

  李志綏在寫到那些為主席提供服務的人時說:「想像一下......對一個能被召進毛的房間去使他快活的女孩子來說這意味著甚麼......在陪他睡覺的女孩中有幾個是他最感快樂和滿意的......」一位年輕女孩曾對李醫生談到毛的性能力,她說:「他樣樣都偉大,真讓人陶醉。」

  毛是陳女士在中南海的唯一性伴侶。陳女士說,另一個空政文工團的女孩是周恩來總理的相好。周有時候會打電話到文工團住地找她。

  一九六七年,江青堅持要把陳下放到東北做基層工作。陳說,毛把她拉過去,讓她坐在他腿上,難過地掉了眼淚,但說他無能為力。陳女士在經過幾年下放生活後被召回北京,不過時間很短,毛又難過地掉了眼淚,說他實在沒辦法留她,要把她送回南京老家。她在那裡嫁了人。一九七一年在家,她把有關毛的真實故事告訴了父母。此前,她父母一直為女兒的文工團能為主席提供娛樂而感到驕傲。她 父親是個老黨員,聽到女兒講的這些細節,憤怒地要寫信給毛。家人竭力勸阻,但他還是寫了並寄了出去。當地郵局一位好心人把信退了回來。不過,信已經被打開,陳的父親受到警告:寄這種信是要冒殺頭風險的。當時文革還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誣衊毛會被處死。後來,陳女士有了一個孩子,又離了婚,並逃到了香港。

  陳女士一邊吃著生蠔,一邊求我到美國總領事館瞭解一下,看看能不能幫她在主權回歸之前逃離香港。當時離回歸只有幾個月了。第二天,美國總領事給我看了有關陳女士的厚厚的檔案;之前,總領事已經見過她。總領事說,美國和英國對陳女士的背景作了調查,她的故事聽起來像真的。英國將允許她入境。

沒答應幫她寫書。她去了英國

  陳女士知道李醫生寫的書。她嘲笑他的書根本沒甚麼內容。她說,李醫生確實認識很多毛的女孩,但卻只知道毛睡房外面的事情。她回憶了她所知道的每一件在毛的大床上──這張床的一邊堆滿了書──發生的事。她預期她的故事──尤其是如果我來幫她寫的話──值一百萬美元。

  我沒法想像要跟陳女士和她的故事相處一到兩年會怎樣,我拒絕了她。不過,我還是給美國一家大出版社的一位編輯打了個電話。這位編輯表示,他很高興出版這樣一本書,尤其是如果由我來幫她寫的話──就像安妮.德斯頓幫助李志綏醫生那樣。他表示會預付很大一筆錢,但稿酬不會是七位數。我把這一情況告訴了陳女士,然後,我們友好地分手了。她去了英國。此後,我再也沒有見到過她。

  為甚麼現在我要講這個故事呢?因為《開放》雜誌的編輯──就是一九九七年介紹我見了毛的未成年情人的金鐘──看到最近去世的香港民主鬥士司徒華在其剛出版的回憶錄中提到了陳女士的故事,金鐘認為這個故事有發表的價值,而且現在發表不會讓陳女士有安全問題。《開放》雜誌十月號的封面登著陳女士年輕時的照片,副標題是「高層性享受周鄧不例外,晚年毛性變態。」

  最後,在這個糜爛、腐敗的故事中出現的唯一的好人就是陳女士那位憤怒的父親。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文原載英國《旁觀者》(Spectator)雜誌,由中國人權雙週刊獲准譯成中文發表。英國資深記者梅兆贊先生,曾在香港多年,任英國、美國報刊駐港記者,認識陳惠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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